旬邑县公安局什字信号灯及城区违停抓拍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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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公安局什字信号灯及城区违停抓拍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RH-*-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旬邑县公安局什字信号灯及城区违停抓拍系统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开标方式变更

更正内容:

1.受疫情影响,本项目开标方式现变更为【腾讯会议】线上会议室直播形式;

2.本项目须供应商参与环节,均采用腾讯会议方式进行,请各供应商提前调试设备,参与本项目开标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变更通知。

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原色鲜章)(节假日除外)及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请投标人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须携带入库截图或其他证明资料(纸质证明文件须加盖单位原色鲜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
(10)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旬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迎宾大道西段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明 (略)

地址: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西部云谷二期1号楼1102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刘工

电话:029-*

陕西明 (略)

**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RH-*-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旬邑县公安局什字信号灯及城区违停抓拍系统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开标方式变更

更正内容:

1.受疫情影响,本项目开标方式现变更为【腾讯会议】线上会议室直播形式;

2.本项目须供应商参与环节,均采用腾讯会议方式进行,请各供应商提前调试设备,参与本项目开标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变更通知。

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原色鲜章)(节假日除外)及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请投标人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须携带入库截图或其他证明资料(纸质证明文件须加盖单位原色鲜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
(10)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旬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迎宾大道西段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明 (略)

地址: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西部云谷二期1号楼1102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刘工

电话:029-*

陕西明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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