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灵川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备) 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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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灵川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备) 招标变更

质疑人:献县 (略)

法定代表人:张越

职务:法定代表人

地址: (略) 献县郭庄镇尹屯村村西

邮编:*

授权代理人:张越

联系电话:*

你公司关于2022年灵川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编号: GLZC2022-G1-*-GXDC)的质疑函,我们于**日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供应商高价中标,窃取国有资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暗箱操作。

事实依据:根据项目成本核算,项目成本 90 万左右,市场正常投标价格 130万元左右,中标公司如此高的价格中标,存在严重的盗取国家资产,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暗箱操纵嫌疑非常之大,排斥其他企业,无视法律,未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对质疑事项1回复:

本项目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相关政府采购规定编制,评标办法采用的是综合评分法,包括价格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商务部分评审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规定。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是完全遵守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流程要求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本项目招标采购程序,且本项目采购预算是经过灵川县财政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后最终确定的预算价格,符合《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及相关管理办法要求。质疑人的质疑内容仅仅只是凭其个人主观臆断,无中生有的质疑,没有任何事实依据,也没有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证明,更有造谣诬陷之嫌。

综上所述,质疑人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滨江路18号

联系人及电话:毛崇文、0773-*

日期:**日


质疑人:献县 (略)

法定代表人:张越

职务:法定代表人

地址: (略) 献县郭庄镇尹屯村村西

邮编:*

授权代理人:张越

联系电话:*

你公司关于2022年灵川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编号: GLZC2022-G1-*-GXDC)的质疑函,我们于**日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供应商高价中标,窃取国有资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暗箱操作。

事实依据:根据项目成本核算,项目成本 90 万左右,市场正常投标价格 130万元左右,中标公司如此高的价格中标,存在严重的盗取国家资产,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暗箱操纵嫌疑非常之大,排斥其他企业,无视法律,未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对质疑事项1回复:

本项目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相关政府采购规定编制,评标办法采用的是综合评分法,包括价格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商务部分评审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规定。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是完全遵守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流程要求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本项目招标采购程序,且本项目采购预算是经过灵川县财政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后最终确定的预算价格,符合《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及相关管理办法要求。质疑人的质疑内容仅仅只是凭其个人主观臆断,无中生有的质疑,没有任何事实依据,也没有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证明,更有造谣诬陷之嫌。

综上所述,质疑人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滨江路18号

联系人及电话:毛崇文、0773-*

日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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