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生态环境局普格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生态环境局普格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普格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采购联系方式:*,更正为:0834-*。
磋商文件第五章第三条(一)★总体质量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使用说明书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以及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负担,采购人有权到产品生产厂家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货到现场交付完成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供应商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更正为: 1、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使用说明书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以及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4、货到现场交付完成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供应商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5、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成交供应商应承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后,签订合同前,提供二氧化硫分析仪、二氧化氮分析仪、PM10分析仪、PM2.5分析仪产品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提供承诺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一、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01911[2022]00671],二、监督部门:凉山彝族自治州财政局;电话号码:0834-*,三、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略) 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 (略) 财政厅关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名称: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普基镇政文西路12号
联系方式:0834-*
名称:四川乾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万洪志
电话:028-*、*
四川乾 (略)
**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普格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采购联系方式:*,更正为:0834-*。
磋商文件第五章第三条(一)★总体质量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使用说明书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以及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负担,采购人有权到产品生产厂家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货到现场交付完成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供应商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更正为: 1、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使用说明书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以及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4、货到现场交付完成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供应商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5、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成交供应商应承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后,签订合同前,提供二氧化硫分析仪、二氧化氮分析仪、PM10分析仪、PM2.5分析仪产品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提供承诺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一、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01911[2022]00671],二、监督部门:凉山彝族自治州财政局;电话号码:0834-*,三、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略) 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 (略) 财政厅关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名称: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普基镇政文西路12号
联系方式:0834-*
名称:四川乾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万洪志
电话:028-*、*
四川乾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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