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政务中心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更正公告(二次)[2022]-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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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政务中心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更正公告(二次)[2022]-2022-12-16

(略) 政务中心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AMMFN002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西门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34.质疑的提出与接收”中:

(1)“34.1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更正为“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34.3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更正为“34.3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或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 (略) 姥山路1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地 址: (略) 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2#楼房101铺

联系方式:潘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 话:*

附件信息:

(略) 政务中心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AMMFN002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西门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34.质疑的提出与接收”中:

(1)“34.1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更正为“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34.3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更正为“34.3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或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 (略) 姥山路1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地 址: (略) 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2#楼房101铺

联系方式:潘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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