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蓝山县人防指挥中心工程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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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蓝山县人防指挥中心工程项目[变更公告]

蓝山县人防指挥中心工程项目 澄清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现对蓝山县人防指挥中心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及更正:

1、人防中心附属建筑工程、人防中心附属园建工程、人防中心附属绿化工程这三个节点的“ E.28: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的 “1、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服务费 ”计算基础都有费用,但清单上显示费率(%)为空,接收的hnzbj文件上显示费率为100%,请问投标时是否要计取费用?如要计取,是自行报价还是按某一固定值计取?

答复:以接收的hnzbj文件内容为准。

2、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略)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20]208号)中“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在参与投标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和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配备情况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中应注明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证号。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将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信息录入‘ (略) 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平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信箱》关于“招标评标办法及成本评审办法有关问题咨询”的第10条回复“使用湘建监督〔2021〕107号招标,招标时不再对技术负责人个人作出要求,投标文件无需明确到人,评标标时不对技术负责人进行评审”。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湘建监督〔2021〕107号最新的解答取消本项目有关于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要求!

答复: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与否不做资格要求,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提供。

3、人防中心附属建筑工程、人防中心附属园建工程、人防中心附属绿化工程这三个节点的“ E.28: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的 “1、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服务费 ”计算基础都有费用,但清单上显示费率(%)为空,接收的hnzbj文件上显示费率为100%,请问投标时是否要计取费用?如要计取,是自行报价还是按某一固定值计取?

答复:本项目暂估金额包括专业工程暂估价和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不包括材料暂估价。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8款“付款方式:本工程按如下进度支付合同款(具体以签订的合同约定条款为准):1、预付款:拨付合同价的 10%(签订合同后,完成施工前准备工作完成后),预付款分两次在进度款中等额扣回。2、第一次进度款:付至已完成工程量清单价款的 80% (地下人防工程主体完工后)。3、第二次进度款:付至已完成工程量清单价款的 80% (地面指挥大楼主体完工后)。4、完工款:付至合同价的 80%(全部工程完工后)。5、结算款:付至结算价的 97%(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6、质保金:综合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全部工程款(质保金 3%,按相关规定执行)。注:暂列金和暂估价项目,依法定程序实施后,列入结算款阶段拨付。”

现更正为:

“1、付款方式:按双方约定的方式和周期支付工程款;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要求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评审时不作资格审查要求。”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蓝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略) (略)

**日

蓝山县人防指挥中心工程项目 澄清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现对蓝山县人防指挥中心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及更正:

1、人防中心附属建筑工程、人防中心附属园建工程、人防中心附属绿化工程这三个节点的“ E.28: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的 “1、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服务费 ”计算基础都有费用,但清单上显示费率(%)为空,接收的hnzbj文件上显示费率为100%,请问投标时是否要计取费用?如要计取,是自行报价还是按某一固定值计取?

答复:以接收的hnzbj文件内容为准。

2、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略)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20]208号)中“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在参与投标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和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配备情况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中应注明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证号。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将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信息录入‘ (略) 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平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信箱》关于“招标评标办法及成本评审办法有关问题咨询”的第10条回复“使用湘建监督〔2021〕107号招标,招标时不再对技术负责人个人作出要求,投标文件无需明确到人,评标标时不对技术负责人进行评审”。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湘建监督〔2021〕107号最新的解答取消本项目有关于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要求!

答复: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与否不做资格要求,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提供。

3、人防中心附属建筑工程、人防中心附属园建工程、人防中心附属绿化工程这三个节点的“ E.28: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的 “1、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服务费 ”计算基础都有费用,但清单上显示费率(%)为空,接收的hnzbj文件上显示费率为100%,请问投标时是否要计取费用?如要计取,是自行报价还是按某一固定值计取?

答复:本项目暂估金额包括专业工程暂估价和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不包括材料暂估价。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8款“付款方式:本工程按如下进度支付合同款(具体以签订的合同约定条款为准):1、预付款:拨付合同价的 10%(签订合同后,完成施工前准备工作完成后),预付款分两次在进度款中等额扣回。2、第一次进度款:付至已完成工程量清单价款的 80% (地下人防工程主体完工后)。3、第二次进度款:付至已完成工程量清单价款的 80% (地面指挥大楼主体完工后)。4、完工款:付至合同价的 80%(全部工程完工后)。5、结算款:付至结算价的 97%(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6、质保金:综合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全部工程款(质保金 3%,按相关规定执行)。注:暂列金和暂估价项目,依法定程序实施后,列入结算款阶段拨付。”

现更正为:

“1、付款方式:按双方约定的方式和周期支付工程款;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要求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评审时不作资格审查要求。”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蓝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略)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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