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郑州市城区大型货车管控智能交通系统工程项目一期(前端感知系统部分)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郑州市城区大型货车管控智能交通系统工程项目一期(前端感知系统部分)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略) 公安局公安交通 (略) 城区大型货车管控智能交通系统工程项目一期(前端感知系统部分)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公安交通 (略) 城区大型货车管控智能交通系统工程项目一期(前端感知系统部分);

二、项目编号:22-GC-0989

三、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原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于**日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四、项目变更信息

(1)原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良好;

3.2投标企业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所使用货物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定;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 (略) 员工;

3.4 **日以来投标企业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3.5信誉要求:投标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企业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

3.7投标人需提供**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8其他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投标人须提供

(1)“信用中国”(http://**.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面(查询对象:企业);

(2)“信用中国”(http://**.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页面(查询对象:企业);

(3)“信用中国”(http://**.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页面(查询对象: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注:页面查询日期均应为公告发布之后。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公示的“股东及投资人信息”页面;

注:页面查询日期均应为公告发布之后。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3.1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良好;

3.2①第一标段投标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所使用货物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定;

②第二标段、第三标段投标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所使用货物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定;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 (略) 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文件);

3.4 **日以来投标企业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3.5信誉要求:投标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企业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

3.7投标人需提供**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8其他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投标人须提供

(1)“信用中国”(http://**.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面(查询对象:企业);

(2)“信用中国”(http://**.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页面(查询对象:企业);

(3)“信用中国”(http://**.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页面(查询对象: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注:页面查询日期均应为公告发布之后。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公示的“股东及投资人信息”页面;

注:页面查询日期均应为公告发布之后。

3.10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11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24号)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原招标公告中“说明:3、本项目将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当天,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一小时前登*远程开标大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

现变更为:

3、本项目将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当天,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一小时前登*远程开标大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3)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日至**日;

现变更为:**日至**日

(4)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远程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A区第二开标室。

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远程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B区第十八开标室。

(5)招标文件相应位置做对应修改,其他变更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投标人务必尽快登录交易系统后台进入答疑澄清文件下载界面下载答疑澄清文件,以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以澄清后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

本次变更公告已向监督部门备案,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五、本次变更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地址: (略) 三全路66号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0371-*

传真:无

邮箱:*@*63.com

招标代理:河南康 (略)

地址: (略) 经开区经南九路金沙湖高尔夫观邸二期南区18栋-7-8

联系人:李老师 贺老师 杨老师

电话:0371-*2

邮箱:*@*26.com

监督部门名称: (略) 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投标监管处

地址: (略) 淮河西路35号

电话:0371-*

传真:0371-*

邮箱:*@*63.com

(略) 公安局公安交通 (略) 城区大型货车管控智能交通系统工程项目一期(前端感知系统部分)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公安交通 (略) 城区大型货车管控智能交通系统工程项目一期(前端感知系统部分);

二、项目编号:22-GC-0989

三、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原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于**日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四、项目变更信息

(1)原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良好;

3.2投标企业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所使用货物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定;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 (略) 员工;

3.4 **日以来投标企业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3.5信誉要求:投标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企业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

3.7投标人需提供**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8其他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投标人须提供

(1)“信用中国”(http://**.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面(查询对象:企业);

(2)“信用中国”(http://**.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页面(查询对象:企业);

(3)“信用中国”(http://**.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页面(查询对象: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注:页面查询日期均应为公告发布之后。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公示的“股东及投资人信息”页面;

注:页面查询日期均应为公告发布之后。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3.1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良好;

3.2①第一标段投标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所使用货物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定;

②第二标段、第三标段投标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所使用货物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定;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 (略) 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文件);

3.4 **日以来投标企业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3.5信誉要求:投标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企业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

3.7投标人需提供**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8其他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投标人须提供

(1)“信用中国”(http://**.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面(查询对象:企业);

(2)“信用中国”(http://**.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页面(查询对象:企业);

(3)“信用中国”(http://**.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页面(查询对象: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注:页面查询日期均应为公告发布之后。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公示的“股东及投资人信息”页面;

注:页面查询日期均应为公告发布之后。

3.10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11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24号)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原招标公告中“说明:3、本项目将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当天,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一小时前登*远程开标大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

现变更为:

3、本项目将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当天,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一小时前登*远程开标大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3)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日至**日;

现变更为:**日至**日

(4)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远程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A区第二开标室。

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远程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B区第十八开标室。

(5)招标文件相应位置做对应修改,其他变更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投标人务必尽快登录交易系统后台进入答疑澄清文件下载界面下载答疑澄清文件,以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以澄清后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

本次变更公告已向监督部门备案,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五、本次变更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地址: (略) 三全路66号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0371-*

传真:无

邮箱:*@*63.com

招标代理:河南康 (略)

地址: (略) 经开区经南九路金沙湖高尔夫观邸二期南区18栋-7-8

联系人:李老师 贺老师 杨老师

电话:0371-*2

邮箱:*@*26.com

监督部门名称: (略) 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投标监管处

地址: (略) 淮河西路35号

电话:0371-*

传真:0371-*

邮箱:*@*63.com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