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经济开发区承接产业转移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区)(招标项目及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洞口经济开发区承接产业转移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区)(招标项目及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洞口经济开发区承接产业转移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区)(招标项目及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洞口经济开发区承接产业转移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区),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洞发改审(2021)366号;初步设计审批单位名称洞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洞建设[2022]23号,项目概算审查单位名称 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洞发改审[2022]216号,项目业主为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7栋*类厂房,1栋门卫室及配套道路设施等,项目总投资为约14935.559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申请园区专项债券及园区土地出让收入和厂房出租收入,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洞口经济开发区承接产业转移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区);
1.2.2 建设地点:洞口县经济开发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新建7栋*类厂房,1栋门卫室及配套道路设施,总建筑面积43068㎡,其中1#厂房建筑面积5947.2㎡,框架3层,建筑高度13.5米;2#至7#厂房每栋建筑面积均为6186.8㎡,框架3层,建筑高度13.5米;门卫室建筑面积21.46㎡,框架1层,建筑高度3.9米。配 (略) 政道路,经开路长度545.66米,宽度42米;福石路长度545.33米,宽度24米;民丰路全长506.619米,道路宽度24米。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洞口经济开发区承接产业转移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区)工程总承包,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建设(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和概算表)
1.4.1设计部分
①按现行设计规范及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要求进行设计,包括工艺设计、总图设计和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
②为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专项工程的二次深化设计;
③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服务(含设计图审、技术交底、施工期相关现场技术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等配合工作);
④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
⑤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1.4.2 采购部分
工程总承包实施范围内设备工器具及生产用具和材料采购工作。
1.4.3 施工部分
①所有建设范围内的主体工程及与之有关的附属工程、措施项目、临时设施等工程的施工;
②为满足项目实施的总承包管理服务;
③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缺陷期维护修复、工程保修;
④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1.5 /
2.资格要求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 (略) 政工程设计行业*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 (略) 政工程设计专业(道路工程)*级;④工程设计建筑专业(建筑工程)*级及 (略) 政工程设计专业(道路工程)*级及以上资质;⑤工程设计建筑专业(建筑工程)*级及 (略) 政工程设计行业*级及以上资质。以上5项设计资质满足任意一项即可。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1)省外施工、设计入湘企业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联合体成员由两家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总承包单位,(4)施工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并应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专项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但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日起至**日23:59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日09:30分。请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洞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9-*。
9.其它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 (略) 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9.2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3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1000M以内 ,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
9.4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9.5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洞口县;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龙武 (略) ;
地 址:洞口县御龙湾7栋101室;
联 系 人:谢征逶(项目负责人);
电 话:*。
洞口经济开发区承接产业转移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区)(招标项目及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洞口经济开发区承接产业转移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区),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洞发改审(2021)366号;初步设计审批单位名称洞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洞建设[2022]23号,项目概算审查单位名称 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洞发改审[2022]216号,项目业主为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7栋*类厂房,1栋门卫室及配套道路设施等,项目总投资为约14935.559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申请园区专项债券及园区土地出让收入和厂房出租收入,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洞口经济开发区承接产业转移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区);
1.2.2 建设地点:洞口县经济开发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新建7栋*类厂房,1栋门卫室及配套道路设施,总建筑面积43068㎡,其中1#厂房建筑面积5947.2㎡,框架3层,建筑高度13.5米;2#至7#厂房每栋建筑面积均为6186.8㎡,框架3层,建筑高度13.5米;门卫室建筑面积21.46㎡,框架1层,建筑高度3.9米。配 (略) 政道路,经开路长度545.66米,宽度42米;福石路长度545.33米,宽度24米;民丰路全长506.619米,道路宽度24米。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洞口经济开发区承接产业转移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区)工程总承包,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建设(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和概算表)
1.4.1设计部分
①按现行设计规范及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要求进行设计,包括工艺设计、总图设计和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
②为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专项工程的二次深化设计;
③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服务(含设计图审、技术交底、施工期相关现场技术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等配合工作);
④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
⑤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1.4.2 采购部分
工程总承包实施范围内设备工器具及生产用具和材料采购工作。
1.4.3 施工部分
①所有建设范围内的主体工程及与之有关的附属工程、措施项目、临时设施等工程的施工;
②为满足项目实施的总承包管理服务;
③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缺陷期维护修复、工程保修;
④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1.5 /
2.资格要求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 (略) 政工程设计行业*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 (略) 政工程设计专业(道路工程)*级;④工程设计建筑专业(建筑工程)*级及 (略) 政工程设计专业(道路工程)*级及以上资质;⑤工程设计建筑专业(建筑工程)*级及 (略) 政工程设计行业*级及以上资质。以上5项设计资质满足任意一项即可。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1)省外施工、设计入湘企业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联合体成员由两家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总承包单位,(4)施工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并应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专项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但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日起至**日23:59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日09:30分。请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洞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9-*。
9.其它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 (略) 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9.2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3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1000M以内 ,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
9.4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9.5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洞口县;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龙武 (略) ;
地 址:洞口县御龙湾7栋101室;
联 系 人:谢征逶(项目负责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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