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江南片区智慧杆建设二期工程-地铁站点恢复段-变更公告
福州市江南片区智慧杆建设二期工程-地铁站点恢复段-变更公告
(略) 江南片区智慧杆建设二期工程-地铁站点恢复段
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E*3001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
1、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其他“34.2.4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http://**)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http://**) (略) 裁判文书为准。若发现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修改为:34.2.4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http://**)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http://**) (略) 裁判文书为准。若发现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单位: (略) (略)
**日
(略) 江南片区智慧杆建设二期工程-地铁站点恢复段
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E*3001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
1、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其他“34.2.4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http://**)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http://**) (略) 裁判文书为准。若发现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修改为:34.2.4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http://**)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http://**) (略) 裁判文书为准。若发现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单位: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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