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法律诉讼服务专项(含非诉)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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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法律诉讼服务专项(含非诉)项目的更正公告

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法律诉讼服务专项(含非诉)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Z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法律诉讼服务专项(含非诉)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未突出设置A不组织,?B组织。?A不组织。?B组织。(勾选A 不组织。)
2采购需求-商务报价-报价要求第2点诉讼保全担保费用21万元为收代缴费用, (略) 开具收款票据作为最终结算依据。诉讼保全担保费用21万元为收代缴费用,按相关担保机构开具收款票据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3磋商评审办法-磋商评审办法前附表-项目团队情况-项目负责人根据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执业年限、奖惩、获得荣誉、亲自出庭承诺、是否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等情况横向比较综合给分,供应商应当明确项目负责人和一名律师共二人作为出庭律师。经验业绩不得与前述团队重复。
1.项目负责人具有2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得3分;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得2分;具有10年以下执业经验的,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律师职称的,得3分;二级律师职称的,得2分;其余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
3.项目负责人获得过全国优秀律师称号的,得3分;省级优秀律师称号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此项最高得3分;
4.服务经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 (略) 级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的,每1家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5.服务经验: (略) 出庭 (略) 出庭案例(此项不得与供应商综合实力、项目团队成员重复,重复不得分),每件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
6.项目负责人具有裁判者经验经历的(指担任过审判员、仲裁员),得3分,其余不得分,此项最高得3分。
根据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执业年限、奖惩、获得荣誉、亲自出庭承诺、是否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等情况横向比较综合给分,供应商应当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验不得与团队其他人员重复。
1.项目负责人具有2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得3分;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得2分;具有10年以下执业经验的,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律师职称的,得3分;二级律师职称的,得2分;其余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
3.项目负责人获得过全国优秀律师称号的,得3分;省级优秀律师称号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此项最高得3分;
4.项目负责人近三年 (略) 级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的,每1家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5.项目 (略) 高院出庭 (略) 出庭案例(此项不得与供应商综合实力、项目团队成员重复,重复不得分),每件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
6.项目负责人具有裁判者经验经历的(指担任过审判员、仲裁员),得3分,其余不得分,此项最高得3分。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

地 址:密渡桥路51-1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鲍路飞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之信 (略)

地 址: (略) 文三路 508 号天苑大厦18F座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毛火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王海芳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 (略) 环城西路37号

传真:/

联系人 :齐鲁、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1-*、*

采购文件修改
*


附件信息:

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法律诉讼服务专项(含非诉)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Z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法律诉讼服务专项(含非诉)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未突出设置A不组织,?B组织。?A不组织。?B组织。(勾选A 不组织。)
2采购需求-商务报价-报价要求第2点诉讼保全担保费用21万元为收代缴费用, (略) 开具收款票据作为最终结算依据。诉讼保全担保费用21万元为收代缴费用,按相关担保机构开具收款票据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3磋商评审办法-磋商评审办法前附表-项目团队情况-项目负责人根据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执业年限、奖惩、获得荣誉、亲自出庭承诺、是否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等情况横向比较综合给分,供应商应当明确项目负责人和一名律师共二人作为出庭律师。经验业绩不得与前述团队重复。
1.项目负责人具有2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得3分;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得2分;具有10年以下执业经验的,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律师职称的,得3分;二级律师职称的,得2分;其余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
3.项目负责人获得过全国优秀律师称号的,得3分;省级优秀律师称号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此项最高得3分;
4.服务经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 (略) 级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的,每1家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5.服务经验: (略) 出庭 (略) 出庭案例(此项不得与供应商综合实力、项目团队成员重复,重复不得分),每件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
6.项目负责人具有裁判者经验经历的(指担任过审判员、仲裁员),得3分,其余不得分,此项最高得3分。
根据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执业年限、奖惩、获得荣誉、亲自出庭承诺、是否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等情况横向比较综合给分,供应商应当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验不得与团队其他人员重复。
1.项目负责人具有2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得3分;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得2分;具有10年以下执业经验的,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律师职称的,得3分;二级律师职称的,得2分;其余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
3.项目负责人获得过全国优秀律师称号的,得3分;省级优秀律师称号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此项最高得3分;
4.项目负责人近三年 (略) 级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的,每1家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5.项目 (略) 高院出庭 (略) 出庭案例(此项不得与供应商综合实力、项目团队成员重复,重复不得分),每件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
6.项目负责人具有裁判者经验经历的(指担任过审判员、仲裁员),得3分,其余不得分,此项最高得3分。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

地 址:密渡桥路51-1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鲍路飞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之信 (略)

地 址: (略) 文三路 508 号天苑大厦18F座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毛火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王海芳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 (略) 环城西路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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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齐鲁、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1-*、*

采购文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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