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物业服务项目-202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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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物业服务项目-2022-12-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LX2022CG09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利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物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1:招标文件第36页,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发生变化,按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数据执行。如没有发生变化,投标时按“注 2”要求执行。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日,发布关于发布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等文件精神, (略) 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执行时间为**日至12月31日。问:投标时 (略) 人社局颁发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准还是按照谈判文件的为准?请给予明确,谢谢。

更正: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按20 (略) 人社局颁发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准。

更正2:原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60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内容调整如下: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果中小企业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且本单位参加 (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盖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更正3:原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日9点00分,现更正为:**日9点00分。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利辛县公安局

地 址:利辛县世纪大道与前进路交叉口南100米西侧

联系方式:夏建军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利辛县 (略)

地 址: (略) 利辛县城关镇淝河大道与子胥大道交叉口城投集团5楼

联系方式:武琦 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建军 武琦

电   话:* 0558-*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LX2022CG09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利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物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1:招标文件第36页,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发生变化,按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数据执行。如没有发生变化,投标时按“注 2”要求执行。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日,发布关于发布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等文件精神, (略) 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执行时间为**日至12月31日。问:投标时 (略) 人社局颁发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准还是按照谈判文件的为准?请给予明确,谢谢。

更正: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按20 (略) 人社局颁发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准。

更正2:原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60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内容调整如下: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果中小企业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且本单位参加 (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盖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更正3:原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日9点00分,现更正为:**日9点00分。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利辛县公安局

地 址:利辛县世纪大道与前进路交叉口南100米西侧

联系方式:夏建军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利辛县 (略)

地 址: (略) 利辛县城关镇淝河大道与子胥大道交叉口城投集团5楼

联系方式:武琦 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建军 武琦

电   话:* 0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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