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坊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梁厝、仓山项目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外包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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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坊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梁厝、仓山项目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外包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梁厝、仓山项目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外包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福州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日17:26
首次公告日期**日更正日期**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瑞芳、胡文姬、黄庆杰
项目联系电话0591-*-8625
采购单位福州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宁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瑞芳、胡文姬、黄庆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FZSG58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梁厝、仓山项目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外包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

现就“梁厝、仓山项目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外包”(招标编号:2022-FZSG583)招标内容更正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资格标准“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项下的更正为:①、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连续3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2.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评分项B6更正为: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经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的得1.5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高级环境工程师证书的得1.5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3.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评分项B7更正为:投标人拟配备的现场主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得1.5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管理师相关证书的得1.5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4.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评分项B8更正为:投标人拟配备的垃圾清运员具有垃圾分类相关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的得2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5.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评分项B9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拟配备的技术人员(处理墙头草、屋面落叶清理、花卉浇灌)具有登高证书得1.5分;同时具有(绿化工、园林绿化养护工、花卉园艺工、花卉工、园林植物保护工、育苗工、植保工中任一项)相关资格证书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人得0.5分,满分1.5分。【一人有多项资格证书的只计0.5分,3人以上满分1.5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6.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评分项B10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拟提供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得1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企业经理证书的得2分。本项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7.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评分项B12更正为:投标人提供自**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投标人自身所承接并履行完毕的垃圾清运同类项目,提供1份有效业绩证明材料的得2分。【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评标委员会将保留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予以核查的权利。评标过程中如发现填报不实,本项不得分。本项不得与其他评分项业绩重复计分。】B11与B12业绩不重复计分。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更正为: (略) (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宁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02室            

联系方式:林瑞芳、胡文姬、黄庆杰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瑞芳、胡文姬、黄庆杰

电 话:  0591-*-862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梁厝、仓山项目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外包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福州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日17:26
首次公告日期**日更正日期**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瑞芳、胡文姬、黄庆杰
项目联系电话0591-*-8625
采购单位福州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宁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瑞芳、胡文姬、黄庆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FZSG58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梁厝、仓山项目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外包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

现就“梁厝、仓山项目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外包”(招标编号:2022-FZSG583)招标内容更正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资格标准“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项下的更正为:①、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连续3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2.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评分项B6更正为: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经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的得1.5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高级环境工程师证书的得1.5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3.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评分项B7更正为:投标人拟配备的现场主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得1.5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管理师相关证书的得1.5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4.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评分项B8更正为:投标人拟配备的垃圾清运员具有垃圾分类相关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的得2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5.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评分项B9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拟配备的技术人员(处理墙头草、屋面落叶清理、花卉浇灌)具有登高证书得1.5分;同时具有(绿化工、园林绿化养护工、花卉园艺工、花卉工、园林植物保护工、育苗工、植保工中任一项)相关资格证书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人得0.5分,满分1.5分。【一人有多项资格证书的只计0.5分,3人以上满分1.5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6.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评分项B10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拟提供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得1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企业经理证书的得2分。本项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7.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评分项B12更正为:投标人提供自**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投标人自身所承接并履行完毕的垃圾清运同类项目,提供1份有效业绩证明材料的得2分。【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评标委员会将保留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予以核查的权利。评标过程中如发现填报不实,本项不得分。本项不得与其他评分项业绩重复计分。】B11与B12业绩不重复计分。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更正为: (略) (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宁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02室            

联系方式:林瑞芳、胡文姬、黄庆杰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瑞芳、胡文姬、黄庆杰

电 话:  0591-*-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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