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口腔医院员工补充商业保险招标邀请公告
苏州口腔医院员工补充商业保险招标邀请公告
苏州 (略)
(略) 员工补充商业保险
招标邀请公告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1日-25日
根据苏州 (略) (以下简称泓天医疗)采购相关制度和规定,先对 (略) 员工补充商业保险招标进行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员工补充商业保险项目
保险人数:员工人数总计约985人,具体人数以人力实际提报的为准;
二、投标方特别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主体为保险赔偿主体;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险种和赔付标准:
2.1有社保的员工
保障利益 | 保险内容 | 最低保险金额 | 赔付比例 | 保费 | |
人身 保障(含退休员工和实习生) | 意外身故责任 | 意外身故保障 | 40万元 | 100% | 元/人/月 |
意外残疾责任 | 意外残疾保障 | 40万元 | 按附表比例赔付 | ||
意外医疗责任 | 意外医疗费用 | 2万元 | 自负社保用药100% | ||
疾病医疗责任 | 疾病门诊治疗费用 | 0.2万元 | 自负社保用药100% | ||
(略) 治疗费用 | 2万元 | 自负社保用药100% | |||
重大疾病保障(三十种,参见银保监会规定)(不含退休员工和实习生) | 40万元 | 100% | |||
轻度疾病保障(十种,参见银保监会规定)(不含退休员工和实习生) | 10万元 | 100% | |||
保障津贴 | (略) 补贴(每次最高赔付30天,全年最高累计以180天为限) | 100元/日 |
2.2连带被保险人(子女,不限国籍)
保障利益 | 保险内容 | 最低保险金额 | 赔付比例 | 保费 | |
人身保障 | 疾病医疗责任 | 疾病门诊治疗费用 | 0.2万元 | 自负社保用药100% | 元/人/月 |
(略) 治疗费用 | 2万元 | 自负社保用药100% |
四、理赔时间周期,自赔付申请提出日起不得超过1年;
五、如果更换保险单位,新的保险单位针对之前的尚未理赔的额度,需要在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以履约保函的形式对尚未理赔的金额进行担保,并在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确保上述未理赔的额度支付完毕;
六、保险单位需要有国家银保监会出具的相关保险资质;
七、人均保险费及赔付标准、赔偿限额用在未来5年内不得做任何调整,除*方提出异议的情况除外;
八、提供以下证明:
1)、保险公司的风险综合评级:2021年度第1季度至第4季度风险综合评级评价结果均为A;
2)、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2021年度服务质量指数≥90分;
3)、总公司亿元保险消费投诉情况:2021年第一季度至2021年第四季度亿元保费消费投诉量:4个季度<4件/亿元保费投诉量;
九、鉴于疫情情况,请将含有上述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险种、和赔付标准,保险费,以及其他要求的内容)的word版本,和盖戳扫描为PDF的版本的相关投标材料以2022年12月26日上午9:00-9:03分之间发送至以下邮箱:*@*ttp://**
十、咨询电话:0512-* 转8277
集采中心
2022年12月21日
苏州 (略)
(略) 员工补充商业保险
招标邀请公告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1日-25日
根据苏州 (略) (以下简称泓天医疗)采购相关制度和规定,先对 (略) 员工补充商业保险招标进行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员工补充商业保险项目
保险人数:员工人数总计约985人,具体人数以人力实际提报的为准;
二、投标方特别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主体为保险赔偿主体;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险种和赔付标准:
2.1有社保的员工
保障利益 | 保险内容 | 最低保险金额 | 赔付比例 | 保费 | |
人身 保障(含退休员工和实习生) | 意外身故责任 | 意外身故保障 | 40万元 | 100% | 元/人/月 |
意外残疾责任 | 意外残疾保障 | 40万元 | 按附表比例赔付 | ||
意外医疗责任 | 意外医疗费用 | 2万元 | 自负社保用药100% | ||
疾病医疗责任 | 疾病门诊治疗费用 | 0.2万元 | 自负社保用药100% | ||
(略) 治疗费用 | 2万元 | 自负社保用药100% | |||
重大疾病保障(三十种,参见银保监会规定)(不含退休员工和实习生) | 40万元 | 100% | |||
轻度疾病保障(十种,参见银保监会规定)(不含退休员工和实习生) | 10万元 | 100% | |||
保障津贴 | (略) 补贴(每次最高赔付30天,全年最高累计以180天为限) | 100元/日 |
2.2连带被保险人(子女,不限国籍)
保障利益 | 保险内容 | 最低保险金额 | 赔付比例 | 保费 | |
人身保障 | 疾病医疗责任 | 疾病门诊治疗费用 | 0.2万元 | 自负社保用药100% | 元/人/月 |
(略) 治疗费用 | 2万元 | 自负社保用药100% |
四、理赔时间周期,自赔付申请提出日起不得超过1年;
五、如果更换保险单位,新的保险单位针对之前的尚未理赔的额度,需要在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以履约保函的形式对尚未理赔的金额进行担保,并在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确保上述未理赔的额度支付完毕;
六、保险单位需要有国家银保监会出具的相关保险资质;
七、人均保险费及赔付标准、赔偿限额用在未来5年内不得做任何调整,除*方提出异议的情况除外;
八、提供以下证明:
1)、保险公司的风险综合评级:2021年度第1季度至第4季度风险综合评级评价结果均为A;
2)、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2021年度服务质量指数≥90分;
3)、总公司亿元保险消费投诉情况:2021年第一季度至2021年第四季度亿元保费消费投诉量:4个季度<4件/亿元保费投诉量;
九、鉴于疫情情况,请将含有上述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险种、和赔付标准,保险费,以及其他要求的内容)的word版本,和盖戳扫描为PDF的版本的相关投标材料以2022年12月26日上午9:00-9:03分之间发送至以下邮箱:*@*ttp://**
十、咨询电话:0512-* 转8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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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1日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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