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关于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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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关于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略) 广陵区民政局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质疑答复

各相关供应商:

(略) 广陵区民政局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LFZCGK*)的质疑已收悉,现采购人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一:

(略) 广陵区民政局2022年12月8日网上公示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分包4的中标成交结果。因中标供应商上海 (略) (以下简称上海天与)提交的《 (略) 明函》中声明从业人员数71人属小型企业虚假、不真实,评标得分错误,中标成交结果错误。上海天与中标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事实依据:

1、根据工商资料载明上海 (略) (略) , (略) 网上公示的资料载明仅参保人数相加已达206人(详见附表),足以证实上海天与不符合工信部300号文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

2、招标文件第42页载明关于从业人员(不仅指在职职工)。

3、2020年9月至今, (略) 中标广陵区民政局政府购买高龄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第4包,服务区域在广陵区文峰街道、汤汪乡、经济开发区,服务人数约2500人,即使按1:100的比例配备服务人员,必需要约25名服务人员,这些人数显然还不包含在上述“事实依据1”的统计范围内。

法律依据:

1、违反工信部300号文关于从业人员的规定。

2、中标供应商上海天与违反《采购法》第三条和第七十七条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和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依法应当处罚的规定。

3、违反招标文件中供应商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规定。

答复: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评标过程中根据该企业提供的自身为小微企业的声明函进行认定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上海 (略) 已提供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书面认定函(认定函附后), (略) 广陵区民政局根据 (略) 为小微企业。

质疑事项二:

上海天与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广陵区民政局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目前 (略) 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而该公司现又参与本次竞标广陵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并中标,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违反政府监管和服务的相关规定。

事实依据:

现广陵区民政局服务的居家养老项目使 (略) 平台,有服务员手机APP截图 (略) 不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

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 (略) 场。 (略) 广陵区民政局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不限制任何合法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供应商若对本答复不满意或者答复单位未在法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工作 (略) 广陵区财政局提起投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

2022年12月21日


附件:
1 . 中小微企业证明.jpg

(略) 广陵区民政局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质疑答复

各相关供应商:

(略) 广陵区民政局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LFZCGK*)的质疑已收悉,现采购人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一:

(略) 广陵区民政局2022年12月8日网上公示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分包4的中标成交结果。因中标供应商上海 (略) (以下简称上海天与)提交的《 (略) 明函》中声明从业人员数71人属小型企业虚假、不真实,评标得分错误,中标成交结果错误。上海天与中标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事实依据:

1、根据工商资料载明上海 (略) (略) , (略) 网上公示的资料载明仅参保人数相加已达206人(详见附表),足以证实上海天与不符合工信部300号文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

2、招标文件第42页载明关于从业人员(不仅指在职职工)。

3、2020年9月至今, (略) 中标广陵区民政局政府购买高龄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第4包,服务区域在广陵区文峰街道、汤汪乡、经济开发区,服务人数约2500人,即使按1:100的比例配备服务人员,必需要约25名服务人员,这些人数显然还不包含在上述“事实依据1”的统计范围内。

法律依据:

1、违反工信部300号文关于从业人员的规定。

2、中标供应商上海天与违反《采购法》第三条和第七十七条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和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依法应当处罚的规定。

3、违反招标文件中供应商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规定。

答复: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评标过程中根据该企业提供的自身为小微企业的声明函进行认定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上海 (略) 已提供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书面认定函(认定函附后), (略) 广陵区民政局根据 (略) 为小微企业。

质疑事项二:

上海天与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广陵区民政局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目前 (略) 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而该公司现又参与本次竞标广陵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并中标,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违反政府监管和服务的相关规定。

事实依据:

现广陵区民政局服务的居家养老项目使 (略) 平台,有服务员手机APP截图 (略) 不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

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 (略) 场。 (略) 广陵区民政局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不限制任何合法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供应商若对本答复不满意或者答复单位未在法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工作 (略) 广陵区财政局提起投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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