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区财政性投资预算、结算评审咨询服务 招标变更
临桂区财政性投资预算、结算评审咨询服务 招标变更
质疑供应商:湖南英邦 (略)
地址: (略) 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36号喜盈门商业广场6、8栋2818号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后阳平 联系电话:0731-*
授权代表:吕志威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秀峰区翠竹路23号49-1号 邮编:*
湖南英邦 (略) :
贵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以直接递交方式送达的《湖南英邦 (略) (略) 临桂区财政性投资项目预算、结算评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2-G3-*-GXDH)质疑答复函的质疑》的原件,我公司已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内容,我公司已报送采购人。 (略) 所质疑的事项,现作出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广西达华工程 (略) (略) 临桂区财政性投资项目预算、结算评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2-G3-*-GXDH)质疑答复函对广西昊建 (略) 的质疑答复中称“经核实,鑫 (略) 响应文件中部分拟投入人员的证明材料与真实性核查时的结果不一致,湖南英邦 (略) 响应文件中部分拟投入人员的证明材料与真实性核查时的结果不一致,广西广申 (略) 响应文件中部分拟投入人员的证明材料与真实性核查时的结果不一致。根据征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37.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 37.2条中“(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规定,取消鑫 (略) 、湖南英邦 (略) 、广西广申 (略) 的入围资格。”并未提供任何事实依据, (略) 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的核查证明,就直接认定湖南英邦 (略) 响应文件中部分拟投入人员的证明材料与真实性核查时的结果不一致,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事实依据:依据网址链接:http://**_group_front.*cd.0.0.e*c5211eda353f7e025ea4764。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1.要求广西达华工程 (略) 发出更正公告,取消原质疑答复函,并消除其影响。
2.恢复湖南英邦 (略) 的入围资格
质疑事项答复:
我公司在处理广西昊建 (略) 质疑贵公司““拟投入人员”的得分情况及真实性”的质疑事项时,真 (略) 响应文件中拟投入人员的证明材料中指定的公开途径在线进行真实性验证,并于2022 (略) 响应文件中部分拟投入人员的证明材料与真实性核查时的结果不一致的详细情况以书 (略) , (略) 提供说明材料协助调查, (略) 发布关于广西昊建 (略) (略) 未提供任何说明材料。贵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另行送达了一份说明材料,但该说明 (略) 响应文件真实性核查时结果不一致的该部分拟投入人员的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我公司在广西昊建 (略) 的质疑答复中对质疑人的认定事实和法律依据充分。质疑人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 (略) 临桂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达华工程 (略)
答复日期:2022年12月22日
质疑供应商:湖南英邦 (略)
地址: (略) 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36号喜盈门商业广场6、8栋2818号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后阳平 联系电话:0731-*
授权代表:吕志威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秀峰区翠竹路23号49-1号 邮编:*
湖南英邦 (略) :
贵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以直接递交方式送达的《湖南英邦 (略) (略) 临桂区财政性投资项目预算、结算评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2-G3-*-GXDH)质疑答复函的质疑》的原件,我公司已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内容,我公司已报送采购人。 (略) 所质疑的事项,现作出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广西达华工程 (略) (略) 临桂区财政性投资项目预算、结算评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2-G3-*-GXDH)质疑答复函对广西昊建 (略) 的质疑答复中称“经核实,鑫 (略) 响应文件中部分拟投入人员的证明材料与真实性核查时的结果不一致,湖南英邦 (略) 响应文件中部分拟投入人员的证明材料与真实性核查时的结果不一致,广西广申 (略) 响应文件中部分拟投入人员的证明材料与真实性核查时的结果不一致。根据征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37.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 37.2条中“(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规定,取消鑫 (略) 、湖南英邦 (略) 、广西广申 (略) 的入围资格。”并未提供任何事实依据, (略) 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的核查证明,就直接认定湖南英邦 (略) 响应文件中部分拟投入人员的证明材料与真实性核查时的结果不一致,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事实依据:依据网址链接:http://**_group_front.*cd.0.0.e*c5211eda353f7e025ea4764。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1.要求广西达华工程 (略) 发出更正公告,取消原质疑答复函,并消除其影响。
2.恢复湖南英邦 (略) 的入围资格
质疑事项答复:
我公司在处理广西昊建 (略) 质疑贵公司““拟投入人员”的得分情况及真实性”的质疑事项时,真 (略) 响应文件中拟投入人员的证明材料中指定的公开途径在线进行真实性验证,并于2022 (略) 响应文件中部分拟投入人员的证明材料与真实性核查时的结果不一致的详细情况以书 (略) , (略) 提供说明材料协助调查, (略) 发布关于广西昊建 (略) (略) 未提供任何说明材料。贵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另行送达了一份说明材料,但该说明 (略) 响应文件真实性核查时结果不一致的该部分拟投入人员的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我公司在广西昊建 (略) 的质疑答复中对质疑人的认定事实和法律依据充分。质疑人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 (略) 临桂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达华工程 (略)
答复日期: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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