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南平管理分公司2023-2024年度车辆保险项目二次招标更正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南平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南平管理分公司2023-2024年度车辆保险项目二次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2023-2024年度车辆保险项目二次招标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财产保险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南平福银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2年12月22日11:05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16日更正日期2022年12月22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9-*
采购单位南平福银 (略)
采购单位地址武夷山崇溪东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599-*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联审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延平区江滨南路232号武夷名仕园2#楼6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谢女士电话:059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闽联审南招[2022]119-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平福银 (略) (略) (略) (略) 2023-2024年度车辆保险项目二次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略) (略) (略) 2023-2024年度车辆保险项目二次招标补充通知(一)

至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公告第五点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从其企业基本账户中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缴纳。人民币*万*仟元整(¥45000元)。投标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人银行转账、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保证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北京时间)前到达本招标公告的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 (略) (略) (略) 2023-2024年度车辆保险项目二次招标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现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

①现金形式:投标人须从其企业基本账户中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缴纳。人民币*万*仟元整(¥45000元)。并保证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北京时间)前到达本招标公告的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 (略) (略) (略) 2023-2024年度车辆保险项目二次招标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②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人民币*万*仟元整(¥45000元)。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投标保证保险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 (略) 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将保函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招标文件涉及之处均做相应修改。

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 (略) (略) (略) 2023-2024年度车辆保险项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闽联审南招[2022]119-1号)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南平福银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 (略)

2022年12月22日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平福银 (略)      

地址:武夷山崇溪东路9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联审 (略)             

地 址: (略) 延平区江滨南路232号武夷名仕园2#楼603            

联系方式:联系人:谢女士电话:0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电 话:  059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2023-2024年度车辆保险项目二次招标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财产保险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南平福银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2年12月22日11:05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16日更正日期2022年12月22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9-*
采购单位南平福银 (略)
采购单位地址武夷山崇溪东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599-*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联审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延平区江滨南路232号武夷名仕园2#楼6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谢女士电话:059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闽联审南招[2022]119-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平福银 (略) (略) (略) (略) 2023-2024年度车辆保险项目二次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略) (略) (略) 2023-2024年度车辆保险项目二次招标补充通知(一)

至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公告第五点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从其企业基本账户中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缴纳。人民币*万*仟元整(¥45000元)。投标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人银行转账、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保证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北京时间)前到达本招标公告的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 (略) (略) (略) 2023-2024年度车辆保险项目二次招标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现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

①现金形式:投标人须从其企业基本账户中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缴纳。人民币*万*仟元整(¥45000元)。并保证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北京时间)前到达本招标公告的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 (略) (略) (略) 2023-2024年度车辆保险项目二次招标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②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人民币*万*仟元整(¥45000元)。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投标保证保险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 (略) 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将保函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招标文件涉及之处均做相应修改。

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 (略) (略) (略) 2023-2024年度车辆保险项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闽联审南招[2022]119-1号)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南平福银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 (略)

2022年12月22日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平福银 (略)      

地址:武夷山崇溪东路9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联审 (略)             

地 址: (略) 延平区江滨南路232号武夷名仕园2#楼603            

联系方式:联系人:谢女士电话:0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电 话:  0599-*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