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居住项目(城投·东方上府)全过程咨询—子项2工程检测及监测澄清公告
新建居住项目(城投·东方上府)全过程咨询—子项2工程检测及监测澄清公告
资格预审澄清
资格预审澄清详情
招标项目名称: | 新建居住项目(城投·东方上府)全过程咨询—子项2工程检测及监测 | ||
资格预审文件编号: | 1 | ||
标段: | 1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类别: | 工程服务招标 |
招标人: | 武汉 (略)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项目四部)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21-07-15 17:00 至 2021-07-16 17:00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21-07-16 17:30 |
评标办法: | (略) 工程建设项目通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_一次性汇总) | 投资总额(万元): | 380 |
澄清内容 | 新建居住项目(城投˙东方上府)全过程咨询—子项2工程检测及监测项目 资格预审澄清公告 各申请人: 现对本项目已发布的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做出如下修改澄清: 本项目对“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要求以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申请人资格要求为准,原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中“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修改为: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检测和监测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略) (略) 2021年7月10日 |
()DD000E;EE000E;
资格预审澄清
资格预审澄清详情
招标项目名称: | 新建居住项目(城投·东方上府)全过程咨询—子项2工程检测及监测 | ||
资格预审文件编号: | 1 | ||
标段: | 1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类别: | 工程服务招标 |
招标人: | 武汉 (略)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项目四部)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21-07-15 17:00 至 2021-07-16 17:00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21-07-16 17:30 |
评标办法: | (略) 工程建设项目通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_一次性汇总) | 投资总额(万元): | 380 |
澄清内容 | 新建居住项目(城投˙东方上府)全过程咨询—子项2工程检测及监测项目 资格预审澄清公告 各申请人: 现对本项目已发布的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做出如下修改澄清: 本项目对“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要求以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申请人资格要求为准,原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中“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修改为: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检测和监测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略) (略) 2021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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