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区文家街道高坎社区航空整机产业基地(二期)装配厂房电气工程施工/标段澄清变更通知书01-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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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羊区文家街道高坎社区航空整机产业基地(二期)装配厂房电气工程施工/标段澄清变更通知书01-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青羊区文家街道高坎社区航空整机产业基地(二期)装配厂房电气工程施工 / 标段澄清变更通知书01

递交时间:2022-12-22 14:22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1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14,049,084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青羊区文家街道高坎社区航空整机产业基地(二期)装配厂房电气工程

施工/ 标段澄清变更通知书01

各潜在投标人:

一、对本标段项目的投标人提问答复如下:

序号

提问内容

答复内容

1

招标工程量清单<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20>给出了材料明细,但投标人组价套取定额差异可能无法与之完全相同,请问是否取消表格中的内容,由投标人自行填写,表格格式与之保持致即可?请招标人明示?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20》内给定的材料,投标人可以取消该表内关于材料的内容,但是投标表格格式不变。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的有关内容调整如下:

序号

条款号

原条款

修改为

1

3.1.10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

(1)发包人和第三方单位(包含但不限于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已经计入本次招标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

(2)承包人应无偿配合发包人委托的该项目其他作业单位或咨询单位开展工作。

(3)施工单位在项目开工前依规设立民工工资专户、缴纳民工工资履约保证金或办理民工工资专项担保,承包方每月应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如果发生因承包方原因未按时发放民工工资导致民工讨薪事件,发包人可按30000.00元/次对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

(4)承包方 (略) 人民政府令第168号《 (略) 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关于规范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民工工资支付计算比例的通知》(成建价【2010】16号文)执行。

(5)施工中应满足成都产业集团对施工现场统一形象标准的要求《建设项目现场规范性呈现指导手册(试行)》。

(6)施工中满足国家、省市对建筑行业 质量安全环保的要求。

(7)承包方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达到工地可视化规范,接入视频完成智慧工地接入。

包括但不限于:

(1)发包人和第三方单位(包含但不限于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已经计入本次招标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

(2)承包人应无偿配合发包人委托的该项目其他作业单位或咨询单位开展工作。

(3)如果发生因承包方原因未按时发放民工工资导致民工讨薪事件,发包人可按30000.00元/次对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

(4)施工中应满足成都产业集团对施工现场统一形象标准的要求《建设项目现场规范性呈现指导手册(试行)》。

(5)施工中满足国家、省市对建筑行业 质量安全环保的要求。

(6)承包方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达到工地可视化规范,接入视频完成智慧工地接入。

2

3.7履约担保

3.7.2履约担保的有效期

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并联并行现场验收合格之日止。如果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变更、延长的,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保证期限应作相应调整。

3.7.2履约担保的有效期

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并联并行现场验收(若主管部门不要求并联验收,则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合格之日止。如果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变更、延长的,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保证期限应作相应调整。

3

3.7履约担保

3.7.3履约担保的退还

如承包人提供现金担保的,履约担保金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并联并行现场验收合格之日后28天内退还给承包人。

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与履约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它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

3.7.3履约担保的退还

如承包人提供现金担保的,履约担保金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并联并行现场验收(若主管部门不要求并联验收,则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合格之日后28天内退还给承包人。

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与履约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它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

4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范围:

(1)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到: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并联并行现场验收合格期间,为配合发包人涉及本项目的报建、迎检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按发包人要求的标准修建临时围墙、大门、进行相关标识、标牌、公告牌的制作安装及会场、现场的布置、迎检路线的设置、安全保障的提供等;发包人要求进行的施工样板间、展示间的制作安装、装饰装修、拆除、建渣清运出场等全部工作内容;项目施工期间全部建筑垃圾的收集、转运、外运出场等。上述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取;

(2)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到施工所需机械设备用量以及工地可能出现的临时停电情况,并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自施工合同签订后若项目现场的施工用电暂未接通,以及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停电、用电负荷不足等情况,承包人应自备足够容量的发电机自行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取,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范围:

(1)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到: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并联并行现场验收(若主管部门不要求并联验收,则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合格期间,为配合发包人涉及本项目的报建、迎检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按发包人要求的标准修建临时围墙、大门、进行相关标识、标牌、公告牌的制作安装及会场、现场的布置、迎检路线的设置、安全保障的提供等;发包人要求进行的施工样板间、展示间的制作安装、装饰装修、拆除、建渣清运出场等全部工作内容;项目施工期间全部建筑垃圾的收集、转运、外运出场等。上述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取;

(2)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到施工所需机械设备用量以及工地可能出现的临时停电情况,并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自施工合同签订后若项目现场的施工用电暂未接通,以及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停电、用电负荷不足等情况,承包人应自备足够容量的发电机自行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取,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5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五 年;

3.装修工程为 两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两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两 年;

本工程除上述条款外的保修期限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执行。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装修工程为 两 年;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两 年;

4.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两 年;

本工程除上述条款外的保修期限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执行。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五、质量保修金

1.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终审)的3%;

2.在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后的 14 天内,承包人处理完工程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所有质量缺陷,并取得发包人、监理、物管的书面确认后,发包人将质量保修金的80%(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2.4%)无息退还承包人。剩余20%的质量保证金(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0.6% ),在竣工验收合格满 五 年后的 14 天内,承包人将所有质量缺陷处理完毕,并取得发包人、物管的书面确认后,一次性无息退还承包人。

五、质量保修金

1.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终审)的3%;

2.在两年质量保修期满后的 14 天内,承包人将所有质量缺陷处理完毕,并取得发包人、物管的书面确认后,一次性无息退还承包人。

本标段招标文件除已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招标人:成都产业功能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 (略)

2022年12月20日

递交时间

青羊区文家街道高坎社区航空整机产业基地(二期)装配厂房电气工程施工 / 标段澄清变更通知书01

递交时间:2022-12-22 14:22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1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14,049,084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青羊区文家街道高坎社区航空整机产业基地(二期)装配厂房电气工程

施工/ 标段澄清变更通知书01

各潜在投标人:

一、对本标段项目的投标人提问答复如下:

序号

提问内容

答复内容

1

招标工程量清单<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20>给出了材料明细,但投标人组价套取定额差异可能无法与之完全相同,请问是否取消表格中的内容,由投标人自行填写,表格格式与之保持致即可?请招标人明示?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20》内给定的材料,投标人可以取消该表内关于材料的内容,但是投标表格格式不变。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的有关内容调整如下:

序号

条款号

原条款

修改为

1

3.1.10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

(1)发包人和第三方单位(包含但不限于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已经计入本次招标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

(2)承包人应无偿配合发包人委托的该项目其他作业单位或咨询单位开展工作。

(3)施工单位在项目开工前依规设立民工工资专户、缴纳民工工资履约保证金或办理民工工资专项担保,承包方每月应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如果发生因承包方原因未按时发放民工工资导致民工讨薪事件,发包人可按30000.00元/次对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

(4)承包方 (略) 人民政府令第168号《 (略) 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关于规范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民工工资支付计算比例的通知》(成建价【2010】16号文)执行。

(5)施工中应满足成都产业集团对施工现场统一形象标准的要求《建设项目现场规范性呈现指导手册(试行)》。

(6)施工中满足国家、省市对建筑行业 质量安全环保的要求。

(7)承包方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达到工地可视化规范,接入视频完成智慧工地接入。

包括但不限于:

(1)发包人和第三方单位(包含但不限于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已经计入本次招标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

(2)承包人应无偿配合发包人委托的该项目其他作业单位或咨询单位开展工作。

(3)如果发生因承包方原因未按时发放民工工资导致民工讨薪事件,发包人可按30000.00元/次对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

(4)施工中应满足成都产业集团对施工现场统一形象标准的要求《建设项目现场规范性呈现指导手册(试行)》。

(5)施工中满足国家、省市对建筑行业 质量安全环保的要求。

(6)承包方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达到工地可视化规范,接入视频完成智慧工地接入。

2

3.7履约担保

3.7.2履约担保的有效期

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并联并行现场验收合格之日止。如果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变更、延长的,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保证期限应作相应调整。

3.7.2履约担保的有效期

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并联并行现场验收(若主管部门不要求并联验收,则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合格之日止。如果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变更、延长的,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保证期限应作相应调整。

3

3.7履约担保

3.7.3履约担保的退还

如承包人提供现金担保的,履约担保金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并联并行现场验收合格之日后28天内退还给承包人。

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与履约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它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

3.7.3履约担保的退还

如承包人提供现金担保的,履约担保金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并联并行现场验收(若主管部门不要求并联验收,则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合格之日后28天内退还给承包人。

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与履约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它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

4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范围:

(1)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到: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并联并行现场验收合格期间,为配合发包人涉及本项目的报建、迎检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按发包人要求的标准修建临时围墙、大门、进行相关标识、标牌、公告牌的制作安装及会场、现场的布置、迎检路线的设置、安全保障的提供等;发包人要求进行的施工样板间、展示间的制作安装、装饰装修、拆除、建渣清运出场等全部工作内容;项目施工期间全部建筑垃圾的收集、转运、外运出场等。上述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取;

(2)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到施工所需机械设备用量以及工地可能出现的临时停电情况,并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自施工合同签订后若项目现场的施工用电暂未接通,以及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停电、用电负荷不足等情况,承包人应自备足够容量的发电机自行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取,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范围:

(1)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到: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并联并行现场验收(若主管部门不要求并联验收,则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合格期间,为配合发包人涉及本项目的报建、迎检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按发包人要求的标准修建临时围墙、大门、进行相关标识、标牌、公告牌的制作安装及会场、现场的布置、迎检路线的设置、安全保障的提供等;发包人要求进行的施工样板间、展示间的制作安装、装饰装修、拆除、建渣清运出场等全部工作内容;项目施工期间全部建筑垃圾的收集、转运、外运出场等。上述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取;

(2)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到施工所需机械设备用量以及工地可能出现的临时停电情况,并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自施工合同签订后若项目现场的施工用电暂未接通,以及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停电、用电负荷不足等情况,承包人应自备足够容量的发电机自行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取,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5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五 年;

3.装修工程为 两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两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两 年;

本工程除上述条款外的保修期限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执行。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装修工程为 两 年;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两 年;

4.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两 年;

本工程除上述条款外的保修期限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执行。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五、质量保修金

1.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终审)的3%;

2.在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后的 14 天内,承包人处理完工程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所有质量缺陷,并取得发包人、监理、物管的书面确认后,发包人将质量保修金的80%(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2.4%)无息退还承包人。剩余20%的质量保证金(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0.6% ),在竣工验收合格满 五 年后的 14 天内,承包人将所有质量缺陷处理完毕,并取得发包人、物管的书面确认后,一次性无息退还承包人。

五、质量保修金

1.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终审)的3%;

2.在两年质量保修期满后的 14 天内,承包人将所有质量缺陷处理完毕,并取得发包人、物管的书面确认后,一次性无息退还承包人。

本标段招标文件除已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招标人:成都产业功能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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