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变更公告]
延津县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变更公告]
延津县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延津县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 二、项目编号:延交财磋商采购【2022】013号 三、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9日 四、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供应商资格条件”中,“具有与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相适应的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地震工程学3个相关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每个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技术装备和专用软件系统,拥有相应的实验、测试条件和分析能力;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等条件。择优选择技术力量强、经验丰富的评价单位承担; (略) 地震局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名单之内的企业。”现予以删除; 2、原招标文件评审办法商务部分“人员配置”中,“项目人员每有一名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地震工程学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人员得2分,最高得10分(提供以上人员职称证书和响应截止之日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退休人员提供劳务合同、职称证书和退休证),未提供不得分(响应文件需附人员证书扫描件)”现变更为“项目人员每有一名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地震工程学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人员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以上人员职称证书和响应截止之日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退休人员提供劳务合同、职称证书和退休证),未提供不得分(响应文件需附人员证书扫描件)”; 3、原招标文件评审办法商务部分“技术装备和专业软件系统”中,“具有一项地震安全性相关软件著作权得3分,两项得6分。(以上设备软件需提供本企业购置的发票证明,响应文件需附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现变更为“具有一项地震安全性相关软件著作权得2分,两项得4分。(以上设备软件需提供本企业购置的发票证明,响应文件需附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4、原招标文件评审办法商务部分中,现加入“备案情况”,“供 (略) 地震局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名单之内并提供相关证明,得6分”。 5、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相应内容也随之变更,未涉及内容不变。 五、发布变更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网站上发布。 六、监督部门:延津县财政局刘先生:0373-*/*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延津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 (略) 延津县平安大道司法大楼8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3-* 2、代理机构:河南众志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创业路7号3楼 联系人:何森林 联系方式:* 河南众志 (略) 2022年12月23日 |
延津县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延津县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 二、项目编号:延交财磋商采购【2022】013号 三、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9日 四、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供应商资格条件”中,“具有与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相适应的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地震工程学3个相关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每个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技术装备和专用软件系统,拥有相应的实验、测试条件和分析能力;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等条件。择优选择技术力量强、经验丰富的评价单位承担; (略) 地震局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名单之内的企业。”现予以删除; 2、原招标文件评审办法商务部分“人员配置”中,“项目人员每有一名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地震工程学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人员得2分,最高得10分(提供以上人员职称证书和响应截止之日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退休人员提供劳务合同、职称证书和退休证),未提供不得分(响应文件需附人员证书扫描件)”现变更为“项目人员每有一名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地震工程学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人员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以上人员职称证书和响应截止之日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退休人员提供劳务合同、职称证书和退休证),未提供不得分(响应文件需附人员证书扫描件)”; 3、原招标文件评审办法商务部分“技术装备和专业软件系统”中,“具有一项地震安全性相关软件著作权得3分,两项得6分。(以上设备软件需提供本企业购置的发票证明,响应文件需附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现变更为“具有一项地震安全性相关软件著作权得2分,两项得4分。(以上设备软件需提供本企业购置的发票证明,响应文件需附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4、原招标文件评审办法商务部分中,现加入“备案情况”,“供 (略) 地震局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名单之内并提供相关证明,得6分”。 5、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相应内容也随之变更,未涉及内容不变。 五、发布变更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网站上发布。 六、监督部门:延津县财政局刘先生:0373-*/*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延津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 (略) 延津县平安大道司法大楼8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3-* 2、代理机构:河南众志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创业路7号3楼 联系人:何森林 联系方式:* 河南众志 (略) 2022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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