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区水吉镇复兴路、宣政路路面提升工程[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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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阳区水吉镇复兴路、宣政路路面提升工程[变更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阳区水吉镇复兴路、宣政路路面提升工程已由 (略) 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略) 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建阳区水吉镇复兴路、宣政路路面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潭发科批〔2022〕39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建阳区 (略) ,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 (略) 建阳区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建阳区水吉镇复兴路、宣政路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为506万元,本次改造道路有3条,其中宣政路道路宽度为11~12米,路长为227m:复兴路道路宽度为11~13米,路长为222m;支路(连接道路)道路宽度为7~8m,长度为86.8m,道路总长约313.8m。建设范围:宣政路道路自南向北,起点与人民路平面相交,终点顺接建设街,道路桩号K0+000~K0+227,全长227m:复兴路道路自南向北,起点与人民路平面相交,终点顺接建设街,道路桩号K0+000~K0+222,全长222m(施工范围K0+000~K0+213);支路道路自西向东,起点与宣政路平面相交,终点顺接复兴路,道路桩号为K0+000~K0+86.856,全长为86.8m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阳区水吉镇复兴路、宣政路路面提升工程包括道路、交通、排水(新建雨水篦)、路灯照明、绿化工程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10.4.3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 (略) 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2500 (略) 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城市道路,次高等级路面,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为小型工程,本项目注册建造师等级为二级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业绩要求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00元(含暂列金*)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3.7.1、省外建筑业 (略) 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 (略)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 (略) 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依法必须招标的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 (略) 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6、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 (略) 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规定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有效期于2022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8、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在岗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依据闽建筑〔2022〕3号《关于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投标人需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以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9、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30日 12:00:002022年12月6日 23:59:59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重要提示: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下端提供无记名免费下载word版招标文件,如果想投标还需在规定的获取文件时间内登录页面下端“我要投标”进入系统,在业务系统中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记录的将无法后续操作和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12月13 日 17:0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5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种形式提交: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7:00:00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6001”,开户银行: (略) 建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水吉信用社;帐户名称: (略) 建阳区 (略) ;帐号:**;②银行保函形式:a.依据闽建筑[2015]29号文和南建筑(2019)2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b.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上述所称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 (略) 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重要提示: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若为分理处或储蓄所的,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还需附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该储蓄所、分理处总行出具的证明该分理处、储蓄所具有开保函资格的证明文件,否则该银行保函将被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单位的判定,请各投标单位注意。c.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应当不予退还。所涉及的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应当配合招标人按照投标保函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金融机构不配合招标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各级招投标监督部门应予以曝光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向社会公开 。d.投标人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银行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e.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电子保函。若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单位的判定,请各投标单位注意。③ 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南建筑(2016)3号文《 (略) 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投标单位缴交的年度保证金不足时,无须补足,但若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必须按投标保证金额足额补齐;④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a.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b.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 /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 / 分;c. 依据南建筑〔2022〕8号文《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业诚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的通知(试行)》的规定:“ (略) 建筑业龙头企业和龙头培育 (略) 行政区域内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但发生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应按照要求支付, (略) 建筑业龙头企业和龙头培育企业在投标时需在资格文件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处附上南建筑〔2022〕7号文《 (略) 住建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及其附件。(2)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 (略) 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投标保证金其它未说明事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负责办理投标保证金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时(若有时)须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在岗证明材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2月14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cn)、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建阳区 (略)

地址: (略) 建阳区水吉镇新华路91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建阳区朱熹大道111号5幢1号店,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陈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建阳区西桥西路1号

联系电话:0599-*、05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层四区(廖俊波纪念馆旁)

联系电话:0599-*


附件:
图纸.zip
招标正文.doc
建阳区水吉镇复兴路、宣政路路面提升工程预审(招标).rar
招标人授权委托书.jpg
补充通知扫描件1.jpg
补充通知扫描件2.jpg
整改意见书.jpg
开标记录表1
开标记录表2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阳区水吉镇复兴路、宣政路路面提升工程已由 (略) 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略) 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建阳区水吉镇复兴路、宣政路路面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潭发科批〔2022〕39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建阳区 (略) ,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 (略) 建阳区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建阳区水吉镇复兴路、宣政路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为506万元,本次改造道路有3条,其中宣政路道路宽度为11~12米,路长为227m:复兴路道路宽度为11~13米,路长为222m;支路(连接道路)道路宽度为7~8m,长度为86.8m,道路总长约313.8m。建设范围:宣政路道路自南向北,起点与人民路平面相交,终点顺接建设街,道路桩号K0+000~K0+227,全长227m:复兴路道路自南向北,起点与人民路平面相交,终点顺接建设街,道路桩号K0+000~K0+222,全长222m(施工范围K0+000~K0+213);支路道路自西向东,起点与宣政路平面相交,终点顺接复兴路,道路桩号为K0+000~K0+86.856,全长为86.8m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阳区水吉镇复兴路、宣政路路面提升工程包括道路、交通、排水(新建雨水篦)、路灯照明、绿化工程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10.4.3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 (略) 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2500 (略) 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城市道路,次高等级路面,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为小型工程,本项目注册建造师等级为二级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业绩要求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00元(含暂列金*)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3.7.1、省外建筑业 (略) 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 (略)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 (略) 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依法必须招标的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 (略) 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6、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 (略) 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规定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有效期于2022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8、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在岗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依据闽建筑〔2022〕3号《关于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投标人需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以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9、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30日 12:00:002022年12月6日 23:59:59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重要提示: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下端提供无记名免费下载word版招标文件,如果想投标还需在规定的获取文件时间内登录页面下端“我要投标”进入系统,在业务系统中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记录的将无法后续操作和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12月13 日 17:0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5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种形式提交: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7:00:00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6001”,开户银行: (略) 建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水吉信用社;帐户名称: (略) 建阳区 (略) ;帐号:**;②银行保函形式:a.依据闽建筑[2015]29号文和南建筑(2019)2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b.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上述所称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 (略) 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重要提示: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若为分理处或储蓄所的,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还需附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该储蓄所、分理处总行出具的证明该分理处、储蓄所具有开保函资格的证明文件,否则该银行保函将被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单位的判定,请各投标单位注意。c.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应当不予退还。所涉及的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应当配合招标人按照投标保函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金融机构不配合招标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各级招投标监督部门应予以曝光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向社会公开 。d.投标人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银行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e.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电子保函。若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单位的判定,请各投标单位注意。③ 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南建筑(2016)3号文《 (略) 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投标单位缴交的年度保证金不足时,无须补足,但若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必须按投标保证金额足额补齐;④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a.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b.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 /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 / 分;c. 依据南建筑〔2022〕8号文《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业诚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的通知(试行)》的规定:“ (略) 建筑业龙头企业和龙头培育 (略) 行政区域内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但发生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应按照要求支付, (略) 建筑业龙头企业和龙头培育企业在投标时需在资格文件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处附上南建筑〔2022〕7号文《 (略) 住建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及其附件。(2)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 (略) 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投标保证金其它未说明事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负责办理投标保证金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时(若有时)须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在岗证明材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2月14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cn)、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建阳区 (略)

地址: (略) 建阳区水吉镇新华路91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建阳区朱熹大道111号5幢1号店,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陈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建阳区西桥西路1号

联系电话:0599-*、05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层四区(廖俊波纪念馆旁)

联系电话:0599-*


附件:
图纸.zip
招标正文.doc
建阳区水吉镇复兴路、宣政路路面提升工程预审(招标).rar
招标人授权委托书.jpg
补充通知扫描件1.jpg
补充通知扫描件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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