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至绿春高速公路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编制、建设用地征转报件代理技术服务招标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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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至绿春高速公路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编制、建设用地征转报件代理技术服务招标变更公告

红河至绿春高速公路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编制、建设用地征转报件代理技术服务招标变更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红河至绿春高速公路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编制、建设用地征转报件代理技术服务招标e01ef3cb-baf9-4b2e-86d5-7baaee34915b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e01ef3cb-baf9-4b2e-86d5-7baaee34915b
建设规模:红河至绿春高速公路项目里程长61.887公里。e01ef3cb-baf9-4b2e-86d5-7baaee34915b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公路工程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2-12-26 08: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0873-*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红河州大道公路 (略) 经办人:杜工
办公电话:087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正邦 (略) 经办人:王秋逸
办公电话:0871-*移动电话:*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
标段名称:红河至绿春高速公路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编制、建设用地征转报件代理技术服务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2-12-30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1-12 09:00
开标地点:州本级开标室3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161.345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招标范围: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完成红河至绿春高速公路永久建设用地(包括但不限于主线用地及连接(联络)线用地,立交区及服务区等沿线设施用地,改路、改河、改沟以及电力迁建用地等)的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编制、建设用地征转报件代理技术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以委托人下发的任务通知书为准。工作内容包括的不限于:(1)用地技术服务: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在项目勘察设计阶段及时做好用地技术服务,提供土地分类情况、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标准、市场评估参考价格等基础性资料,以便准确计算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2)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编制服务: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时收集本项目拟用地范围基础资料,开展土地勘测定界现场踏勘、技术方案设计等工作;按现行规范标准实施实地调查及定界工作,完成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地类、权属调查和界址、成果图件的勘测丈量,编制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及图件资料;完成本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成果电子资料和数据的组卷工作,配合委托人完成本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成果文件的评审、论证、备案工作,最终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取得验收意见。(3)用地征转报件代理技术服务:按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开展调查评估、整理提供建设用地征转报批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一书四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编报;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如需要)、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方案(如需要)等;代委托人草拟相关文件,积极配合委托人开展用地征转报批工作,承担相关配合工作经费;做好与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编制、建设用地征转报件代理技术服务等其它不可分割的服务工作,并最终获得行业主管部门用地批复。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略) 红河州境内。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级测绘资质证书(工程测量专业)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1人。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年以上工作经历。
业绩要求:本项目无业绩最低要求。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公告附件(用地).docx2022-12-22 15:04:50
2变更招标公告(用地).pdf2022-12-26 11:09:27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红河至绿春高速公路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编制、建设用地征转报件代理技术服务招标变更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红河至绿春高速公路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编制、建设用地征转报件代理技术服务招标e01ef3cb-baf9-4b2e-86d5-7baaee34915b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e01ef3cb-baf9-4b2e-86d5-7baaee34915b
建设规模:红河至绿春高速公路项目里程长61.887公里。e01ef3cb-baf9-4b2e-86d5-7baaee34915b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公路工程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2-12-26 08: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0873-*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红河州大道公路 (略) 经办人:杜工
办公电话:087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正邦 (略) 经办人:王秋逸
办公电话:0871-*移动电话:*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
标段名称:红河至绿春高速公路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编制、建设用地征转报件代理技术服务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2-12-30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1-12 09:00
开标地点:州本级开标室3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161.345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招标范围: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完成红河至绿春高速公路永久建设用地(包括但不限于主线用地及连接(联络)线用地,立交区及服务区等沿线设施用地,改路、改河、改沟以及电力迁建用地等)的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编制、建设用地征转报件代理技术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以委托人下发的任务通知书为准。工作内容包括的不限于:(1)用地技术服务: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在项目勘察设计阶段及时做好用地技术服务,提供土地分类情况、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标准、市场评估参考价格等基础性资料,以便准确计算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2)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编制服务: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时收集本项目拟用地范围基础资料,开展土地勘测定界现场踏勘、技术方案设计等工作;按现行规范标准实施实地调查及定界工作,完成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地类、权属调查和界址、成果图件的勘测丈量,编制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及图件资料;完成本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成果电子资料和数据的组卷工作,配合委托人完成本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成果文件的评审、论证、备案工作,最终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取得验收意见。(3)用地征转报件代理技术服务:按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开展调查评估、整理提供建设用地征转报批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一书四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编报;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如需要)、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方案(如需要)等;代委托人草拟相关文件,积极配合委托人开展用地征转报批工作,承担相关配合工作经费;做好与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编制、建设用地征转报件代理技术服务等其它不可分割的服务工作,并最终获得行业主管部门用地批复。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略) 红河州境内。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级测绘资质证书(工程测量专业)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1人。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年以上工作经历。
业绩要求:本项目无业绩最低要求。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公告附件(用地).docx2022-12-22 15:04:50
2变更招标公告(用地).pdf2022-12-26 11:09:27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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