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游家镇凉州滩(大洋江桥至关圣殿)防洪堤工程的澄清文件
新化县游家镇凉州滩(大洋江桥至关圣殿)防洪堤工程的澄清文件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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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人民币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0万元(人民币元) | ||||||
评标办法 | HNSLZCBZHPGF[SL]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2-12-31 09:00:00 | ||||||
递交时间 | 2022-12-06 03:07:38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新化县游家镇凉州滩(大洋江桥至关圣殿)防洪堤工程工程总承包 答疑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略) 受新化县游家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新化县游家镇凉州滩(大洋江桥至关圣殿)防洪堤工程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问题答疑如下: 问题一、关于“投标报价” 《招标文件》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报总价同时注明总下浮费率, 设计费和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该项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2.总下浮费率=1-(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00%”。那么请问: 1、《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P180~198页的各项投标报价表格是否还需填报,请明确? 答:无需填报。只需填报“投标总价”及“投标报价汇总表”即可。 2、“总下浮费率”在何处注明? 答:在“投标报价汇总表”的备注栏中注明。 问题二:关于“类似项目业绩” 鉴于本项目的特殊情况,本工程类似项目业绩整体界定为“2800万元及以上的堤防(防洪) (略) 政综合工程(含市政道路)业绩”,但: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 类似项目”之“2.评分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对设计单位类似项目业绩表述为:“投标人近8年(2014年12月~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一个项目规模2800万元及以上的堤防(防洪) (略) 政综合工程(含市政道路)总承包项目技施(施工图)设计业绩”。此表述是否有误? 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 类似项目 2.评分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 类似项目”对于类似项目中“市政工程业绩”,均明确说明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 (略) 智慧住建云—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但由于电子招标文件范本的有关局限,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9)其他要求之:“4)凡在水利 (略) 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 (略) (略) 场综合监管 (略) 场主体,其业 绩、主要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历在 (略) (略) 场综合监管系统没有相关信息的评标中将不予认定”; 以及“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表”备注:“2、凡在水利 (略) 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 (略) (略) 场综合监管 (略) 场主体,其业绩、主要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历在 (略) (略) 场综合监管系统没有相关信息的评标中将不予认定。 3、任职资格的评价因素主要为执业资格、职称、从业经历、从事水利工程的经验等内容。 4、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人员业绩以在水利 (略) 场监管平台或 (略) (略) 场综合监管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否则不予计分”。其条款之间存在明显的冲突,如何处理? 答:招标文件凡涉及上述相关条款(或要求)有冲突的,均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 类似项目”中的相关说明要求的为准。 招 标 人:新化县游家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行政监督部门:新化县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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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人民币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0万元(人民币元) | ||||||
评标办法 | HNSLZCBZHPGF[SL]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2-12-31 09:00:00 | ||||||
递交时间 | 2022-12-06 03:07:38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新化县游家镇凉州滩(大洋江桥至关圣殿)防洪堤工程工程总承包 答疑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略) 受新化县游家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新化县游家镇凉州滩(大洋江桥至关圣殿)防洪堤工程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问题答疑如下: 问题一、关于“投标报价” 《招标文件》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报总价同时注明总下浮费率, 设计费和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该项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2.总下浮费率=1-(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00%”。那么请问: 1、《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P180~198页的各项投标报价表格是否还需填报,请明确? 答:无需填报。只需填报“投标总价”及“投标报价汇总表”即可。 2、“总下浮费率”在何处注明? 答:在“投标报价汇总表”的备注栏中注明。 问题二:关于“类似项目业绩” 鉴于本项目的特殊情况,本工程类似项目业绩整体界定为“2800万元及以上的堤防(防洪) (略) 政综合工程(含市政道路)业绩”,但: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 类似项目”之“2.评分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对设计单位类似项目业绩表述为:“投标人近8年(2014年12月~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一个项目规模2800万元及以上的堤防(防洪) (略) 政综合工程(含市政道路)总承包项目技施(施工图)设计业绩”。此表述是否有误? 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 类似项目 2.评分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 类似项目”对于类似项目中“市政工程业绩”,均明确说明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 (略) 智慧住建云—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但由于电子招标文件范本的有关局限,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9)其他要求之:“4)凡在水利 (略) 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 (略) (略) 场综合监管 (略) 场主体,其业 绩、主要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历在 (略) (略) 场综合监管系统没有相关信息的评标中将不予认定”; 以及“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表”备注:“2、凡在水利 (略) 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 (略) (略) 场综合监管 (略) 场主体,其业绩、主要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历在 (略) (略) 场综合监管系统没有相关信息的评标中将不予认定。 3、任职资格的评价因素主要为执业资格、职称、从业经历、从事水利工程的经验等内容。 4、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人员业绩以在水利 (略) 场监管平台或 (略) (略) 场综合监管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否则不予计分”。其条款之间存在明显的冲突,如何处理? 答:招标文件凡涉及上述相关条款(或要求)有冲突的,均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 类似项目”中的相关说明要求的为准。 招 标 人:新化县游家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行政监督部门:新化县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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