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美术学院“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影视后期数字制作基地”项目澄清公告
关于广州美术学院“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影视后期数字制作基地”项目澄清公告
一、招标文件第16页的一、总体要求第1点修改为:“1、本项目是 (略) “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影视后 (略) ” (略) ,总财政预算为人民币 * 万元(其中暂列金额为人民币52.3065万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为人民币17.5774万元,不作为竞争性费用。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否则其投标无效。),超出财政预算的投标将会视为无效投标。”
二、招标文件第86页的附件4:开标一览表(报价书)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修改为175,774.00元人民币,暂列金额修改为523,065.00元人民币。
三、招标文件第42页第27项监控摄像头的技术参数中的第19点修改为:“19、 ★三年质保, (略) 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
四、招标文件第44页第28项监控录像机的技术参数中的第28点修改为:“28、 ★三年质保, (略) 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地址: /
电话: / 传真: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李老师 项目负责人电话: /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池先生,吴先生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地址: (略) 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020) 点击查看>> ;(020) 点击查看>>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传真: (020)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郑瑜 项目负责人电话: (020) 点击查看>>
(略) 有限公司
* 日
一、招标文件第16页的一、总体要求第1点修改为:“1、本项目是 (略) “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影视后 (略) ” (略) ,总财政预算为人民币 * 万元(其中暂列金额为人民币52.3065万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为人民币17.5774万元,不作为竞争性费用。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否则其投标无效。),超出财政预算的投标将会视为无效投标。”
二、招标文件第86页的附件4:开标一览表(报价书)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修改为175,774.00元人民币,暂列金额修改为523,065.00元人民币。
三、招标文件第42页第27项监控摄像头的技术参数中的第19点修改为:“19、 ★三年质保, (略) 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
四、招标文件第44页第28项监控录像机的技术参数中的第28点修改为:“28、 ★三年质保, (略) 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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