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关于“无锡市PM2.5和O3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补充监测项目跟踪审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无锡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关于“无锡市PM2.5和O3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补充监测项目跟踪审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无锡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关于“无锡市PM2.5和O3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补充监测项目跟踪审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拟就“ (略) PM2.5和O3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补充监测项目跟踪审计”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略) PM2.5和O3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补充监测项目跟踪审计
二、采购项目概况:
1. (略) PM2.5和O3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补充监测项目概况:
标段一:建设内容:完善PM2.5和VOCs组分协同控制项目;项目概况:完善PM2.5和VOCs组分协同控制监测网,并提升预报预警会商能力;预算金额:906万元
标段二:建设内容:补齐交通污染源专项监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概况:补齐交通污染源专项监测网;预算金额:1652万元
标段三:建设内容: (略) 控空气质量站点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概况: (略) 控空气质量评价网;预算金额:678万元
2.质量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性文件的标准、要求及采购人需求、约定等依约开展各项跟踪审计服务并达到规定及约定。
3.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该项目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竣工并保修期满之日止。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2.3万元。
5.采购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含保修期)、全方位跟踪审计工作。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大*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未被行业主管部门警告、行政处罚或取消经营资格; (略) 生态环境厅列入第三方机构“黑名单”。(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为报价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被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被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8~10月连续3个月的缴费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提供信息: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2年12月27日-2023年1月3日17: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 (略) 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略) 经开区周新东路123号)1306室。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4.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邮箱(*@*63.com),并注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地址。
5.磋商文件售价:免费
五、磋商文件答疑
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答疑,若有提疑,采购人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所有潜在报价供应商。供应商请于2023年1月4日上午10:00前,将需答疑事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人。采购人将于2023年1月4日下午16:00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所有潜在报价供应商。
六、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6日13:30
2、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略) 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略) 经开区周新东路123号)1312会议室。
3、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月6日13:30
七、磋商地址: (略) 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略) 经开区周新东路123号)1312会议室。
八、本公告期限:5天。
九、其他事项
1、投标(报价)供应商进入开标现场人数只允许1人,开标当日投标供应商代表请携带身份证、出示健康码(必须为绿码),还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服从佩戴N95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2、请各投标(报价)供应商位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略) 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联系人:钱庄
联系电话:0510-*
电子邮箱:*@*63.com
地址: (略) 经开区周新东路123号
(略) 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2022年12月27日
无锡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关于“无锡市PM2.5和O3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补充监测项目跟踪审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拟就“ (略) PM2.5和O3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补充监测项目跟踪审计”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略) PM2.5和O3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补充监测项目跟踪审计
二、采购项目概况:
1. (略) PM2.5和O3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补充监测项目概况:
标段一:建设内容:完善PM2.5和VOCs组分协同控制项目;项目概况:完善PM2.5和VOCs组分协同控制监测网,并提升预报预警会商能力;预算金额:906万元
标段二:建设内容:补齐交通污染源专项监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概况:补齐交通污染源专项监测网;预算金额:1652万元
标段三:建设内容: (略) 控空气质量站点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概况: (略) 控空气质量评价网;预算金额:678万元
2.质量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性文件的标准、要求及采购人需求、约定等依约开展各项跟踪审计服务并达到规定及约定。
3.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该项目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竣工并保修期满之日止。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2.3万元。
5.采购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含保修期)、全方位跟踪审计工作。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大*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未被行业主管部门警告、行政处罚或取消经营资格; (略) 生态环境厅列入第三方机构“黑名单”。(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为报价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被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被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8~10月连续3个月的缴费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提供信息: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2年12月27日-2023年1月3日17: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 (略) 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略) 经开区周新东路123号)1306室。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4.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邮箱(*@*63.com),并注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地址。
5.磋商文件售价:免费
五、磋商文件答疑
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答疑,若有提疑,采购人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所有潜在报价供应商。供应商请于2023年1月4日上午10:00前,将需答疑事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人。采购人将于2023年1月4日下午16:00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所有潜在报价供应商。
六、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6日13:30
2、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略) 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略) 经开区周新东路123号)1312会议室。
3、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月6日13:30
七、磋商地址: (略) 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略) 经开区周新东路123号)1312会议室。
八、本公告期限:5天。
九、其他事项
1、投标(报价)供应商进入开标现场人数只允许1人,开标当日投标供应商代表请携带身份证、出示健康码(必须为绿码),还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服从佩戴N95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2、请各投标(报价)供应商位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略) 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联系人:钱庄
联系电话:0510-*
电子邮箱:*@*63.com
地址: (略) 经开区周新东路123号
(略) 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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