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项目编号:GZJS2022-ZG007)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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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项目编号:GZJS2022-ZG007)的补充公告

赣州 (略) (略) 财政局的委托, (略) 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进行纸质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22年12月22日发布的公开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补充:

原文件:6.评分标准:

指标

分值

审 依 据

综合能力(18分)

服务业绩

15分

1.投标人2021年1月-2022年9月区域内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排名第一得10分,第二名开始按名次依次扣减1分,无政策性农业保险业绩的不得分。

2.投标人2021年1月-2022年 (略) 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规模收入排名第一得5分,第二名开始按名次依次扣减1分,无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开展业绩的不得分。

服务业绩得分为上述两项得分相加。

提供2021年1月-2022年9月区域内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证明、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理赔情况

(15分)

赔付情况

12分

1.投标人2021年1月-2022年9月区域内政策性农业保险已决赔款金额由高到低排名第一得6分,排名第二得5分,排名第三得4分,排名第四得3分,排名第五得2分,排名第六得1.5分,排名第七得1分,排名第八得0.5分,其他不得分。

2.投标人2021年1月-2022年9月区域内政策性农业保险赔付率由高到低排名第一得6分,排名第二得5分,排名第三得4分,排名第四得3分,排名第五得2分,排名第六得1.5分,排名第七得1分,排名第八得0.5分,其他不得分。

赔付情况得分为上述两项得分相加。

需提供2021年1月-2022年9月区域内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证明和已决赔款金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赔付率=已决赔款金额/期限内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

支持当地发展(12分)

纳税情况

4分

投标人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赣州区域内分支机构合计纳税金额情况,排名第一得4分,排名第二得3分,排名第三得2分,排名第四得1.5分,排名第五得1分,排名第六得0.5分,其他不得分。

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经税务部门认可的纳税完税证明等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现补充为:

指标

分值

审 依 据

综合能力(18分)

服务业绩

15分

1.投标人2021年1月-2022年9月区域内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排名第一得10分,第二名开始按名次依次扣减1分,无政策性农业保险业绩的不得分。

2.投标人2021年1月-2022年 (略) 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规模收入排名第一得5分,第二名开始按名次依次扣减1分,无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开展业绩的不得分。

服务业绩得分为上述两项得分相加。

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2022年9月区域内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证明、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相关部门核定的数据为准。

理赔情况

(15分)

赔付情况

12分

1.投标人2021年1月-2022年9月区域内政策性农业保险已决赔款金额由高到低排名第一得6分,排名第二得5分,排名第三得4分,排名第四得3分,排名第五得2分,排名第六得1.5分,排名第七得1分,排名第八得0.5分,其他不得分。

2.投标人2021年1月-2022年9月区域内政策性农业保险赔付率由高到低排名第一得6分,排名第二得5分,排名第三得4分,排名第四得3分,排名第五得2分,排名第六得1.5分,排名第七得1分,排名第八得0.5分,其他不得分。

赔付情况得分为上述两项得分相加。

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2022年9月区域内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证明和已决赔款金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相关部门核定的数据为准。(赔付率=已决赔款金额/期限内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

支持当地发展(12分)

纳税情况

4分

投标人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赣州区域内分支机构合计纳税金额情况,排名第一得4分,排名第二得3分,排名第三得2分,排名第四得1.5分,排名第五得1分,排名第六得0.5分,其他不得分。

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经税务部门认可的纳税完税证明等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相关部门核定的数据为准。

此补充公告为《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公开招标公告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赣州 (略)

2022年12月27日 ??

赣州 (略) (略) 财政局的委托, (略) 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进行纸质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22年12月22日发布的公开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补充:

原文件:6.评分标准:

指标

分值

审 依 据

综合能力(18分)

服务业绩

15分

1.投标人2021年1月-2022年9月区域内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排名第一得10分,第二名开始按名次依次扣减1分,无政策性农业保险业绩的不得分。

2.投标人2021年1月-2022年 (略) 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规模收入排名第一得5分,第二名开始按名次依次扣减1分,无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开展业绩的不得分。

服务业绩得分为上述两项得分相加。

提供2021年1月-2022年9月区域内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证明、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理赔情况

(15分)

赔付情况

12分

1.投标人2021年1月-2022年9月区域内政策性农业保险已决赔款金额由高到低排名第一得6分,排名第二得5分,排名第三得4分,排名第四得3分,排名第五得2分,排名第六得1.5分,排名第七得1分,排名第八得0.5分,其他不得分。

2.投标人2021年1月-2022年9月区域内政策性农业保险赔付率由高到低排名第一得6分,排名第二得5分,排名第三得4分,排名第四得3分,排名第五得2分,排名第六得1.5分,排名第七得1分,排名第八得0.5分,其他不得分。

赔付情况得分为上述两项得分相加。

需提供2021年1月-2022年9月区域内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证明和已决赔款金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赔付率=已决赔款金额/期限内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

支持当地发展(12分)

纳税情况

4分

投标人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赣州区域内分支机构合计纳税金额情况,排名第一得4分,排名第二得3分,排名第三得2分,排名第四得1.5分,排名第五得1分,排名第六得0.5分,其他不得分。

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经税务部门认可的纳税完税证明等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现补充为:

指标

分值

审 依 据

综合能力(18分)

服务业绩

15分

1.投标人2021年1月-2022年9月区域内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排名第一得10分,第二名开始按名次依次扣减1分,无政策性农业保险业绩的不得分。

2.投标人2021年1月-2022年 (略) 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规模收入排名第一得5分,第二名开始按名次依次扣减1分,无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开展业绩的不得分。

服务业绩得分为上述两项得分相加。

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2022年9月区域内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证明、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相关部门核定的数据为准。

理赔情况

(15分)

赔付情况

12分

1.投标人2021年1月-2022年9月区域内政策性农业保险已决赔款金额由高到低排名第一得6分,排名第二得5分,排名第三得4分,排名第四得3分,排名第五得2分,排名第六得1.5分,排名第七得1分,排名第八得0.5分,其他不得分。

2.投标人2021年1月-2022年9月区域内政策性农业保险赔付率由高到低排名第一得6分,排名第二得5分,排名第三得4分,排名第四得3分,排名第五得2分,排名第六得1.5分,排名第七得1分,排名第八得0.5分,其他不得分。

赔付情况得分为上述两项得分相加。

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2022年9月区域内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证明和已决赔款金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相关部门核定的数据为准。(赔付率=已决赔款金额/期限内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

支持当地发展(12分)

纳税情况

4分

投标人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赣州区域内分支机构合计纳税金额情况,排名第一得4分,排名第二得3分,排名第三得2分,排名第四得1.5分,排名第五得1分,排名第六得0.5分,其他不得分。

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经税务部门认可的纳税完税证明等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相关部门核定的数据为准。

此补充公告为《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公开招标公告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赣州 (略)

2022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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