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东三角游园等49处绿化养护工程-答疑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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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东三角游园等49处绿化养护工程-答疑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肥西县东三角游园等49处绿化养护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2AEEFZ00341

原公告日期:2022年12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肥西县东三角游园等49处绿化养护工程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AEEFZ003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肥西县东三角游园等49处绿化养护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问题一:与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不是同一类的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即不是道路、公园、游园绿化养护项目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二:招标文件第52页的人员配备→3、安全负责人(1人)(2分)要求:“具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关于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请问具体指的是什么证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是否符合要求?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否符合要求?

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具体指的是安全负责人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证书。比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C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均符合要求。

问题三:招标文件第51页的设备配备中要求:“日常巡查用车(小型轿车或小型普通客车或普通轻型货车)2辆”。

请问提供“皮卡车”是否符合要求?

答:提供“皮卡车”符合要求。

问题四:招标文件第51页的设备配备中要求:“吊车(树木校正及移植用)1 辆(起重量≥5吨,起升高度≥12m)”。

关于要求的“吊车”,据官方查证名称“吊车”只是我们通俗的叫法,“吊车”的学名是叫做“汽车起重机”,包括“吊车”的购买发票上也都是显示“汽车起重机”名称,也就是“吊车”是“汽车起重机”的俗称,“汽车起重机”才是学名、正式的名称,因此请问提供的名称是“汽车起重机”车辆是否符合要求?

关于“起重量和起升高度”,请问我公司提供的由“ (略) 特 (略) ”出具的该车辆的检测报告上面显示的“起重量和起升高度”,能否用于证明该车辆的“起重量和起升高度”?

答:皆符合要求。

问题五:4、特种作业工(2 人) 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证书的每人得1分,满分2分。

注:上述人员不得兼任;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不累计计分):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问:现我公司提供的特种作 (略) 名下。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

问题六:我公司提供的租赁车辆只有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辆租赁合同,没有购置发票,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

问题七:在招标文件 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技术资信分-设备配备(本项目配备的车辆至少 16 辆(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其中垃圾清运货车 1 辆(每辆核定载质量≥5 吨))。问:我单位提供的垃圾清运货车的是重型仓栅式货车,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肥西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肥西县上派镇江淮大道与仪武路交口向西200米处

联 系 方 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肥西县公共 (略)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海萍

电 话:0551-*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8分29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2-12-27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2-12-27
    0天0小时8分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肥西县东三角游园等49处绿化养护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2AEEFZ00341

原公告日期:2022年12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肥西县东三角游园等49处绿化养护工程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AEEFZ003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肥西县东三角游园等49处绿化养护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问题一:与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不是同一类的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即不是道路、公园、游园绿化养护项目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二:招标文件第52页的人员配备→3、安全负责人(1人)(2分)要求:“具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关于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请问具体指的是什么证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是否符合要求?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否符合要求?

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具体指的是安全负责人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证书。比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C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均符合要求。

问题三:招标文件第51页的设备配备中要求:“日常巡查用车(小型轿车或小型普通客车或普通轻型货车)2辆”。

请问提供“皮卡车”是否符合要求?

答:提供“皮卡车”符合要求。

问题四:招标文件第51页的设备配备中要求:“吊车(树木校正及移植用)1 辆(起重量≥5吨,起升高度≥12m)”。

关于要求的“吊车”,据官方查证名称“吊车”只是我们通俗的叫法,“吊车”的学名是叫做“汽车起重机”,包括“吊车”的购买发票上也都是显示“汽车起重机”名称,也就是“吊车”是“汽车起重机”的俗称,“汽车起重机”才是学名、正式的名称,因此请问提供的名称是“汽车起重机”车辆是否符合要求?

关于“起重量和起升高度”,请问我公司提供的由“ (略) 特 (略) ”出具的该车辆的检测报告上面显示的“起重量和起升高度”,能否用于证明该车辆的“起重量和起升高度”?

答:皆符合要求。

问题五:4、特种作业工(2 人) 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证书的每人得1分,满分2分。

注:上述人员不得兼任;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不累计计分):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问:现我公司提供的特种作 (略) 名下。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

问题六:我公司提供的租赁车辆只有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辆租赁合同,没有购置发票,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

问题七:在招标文件 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技术资信分-设备配备(本项目配备的车辆至少 16 辆(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其中垃圾清运货车 1 辆(每辆核定载质量≥5 吨))。问:我单位提供的垃圾清运货车的是重型仓栅式货车,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肥西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肥西县上派镇江淮大道与仪武路交口向西200米处

联 系 方 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肥西县公共 (略)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海萍

电 话:0551-*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8分29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2-12-27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2-12-27
    0天0小时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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