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临时利用一批(2022年第一批)”浦西村地块运动场建设管理等相关综合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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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临时利用一批(2022年第一批)”浦西村地块运动场建设管理等相关综合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临时利用一批(2022年第一批)”浦西村地块运动场建设管理等相关综合服务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2年12月28日12:53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8日更正日期2022年12月28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祖榕、林钰萍
项目联系电话0591-*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五一中路7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工联系方法:0591-*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中信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六一中路123号冠茂都会4#综合楼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朱祖榕、林钰萍方法:059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闽中信【2022】第01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临时利用一批(2022年第一批)”浦西村地块运动场建设管理等相关综合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采购需求更改为”1.本次项目为 “临时利用一批(2022年第一批)”浦西村地块运动场建设管理等相关综合服务项目。本项目实际使用面积为1130.1㎡,建设服务内容包含:①、2座篮球场;②、运动场馆使用服务,服务期限 5 年(服务期不含建设期,招标人给予中标人3个月免租建设期。免租建设期限内如中标人提前完成建设或未完成建设即开始对外服务,自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管理费。招标人在服务期间不得改变地块经营方式,因地块为国有储备地块,如遇国家收回或拍卖等原因造成不能继续使用,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解除合同并将设备在15天内拆除退场(招标人不给予补偿)。中标人逾期未退场的,招标人有权强制清场并处置中标人的遗留资产,处置资产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数量和服务要求,选择具有最佳性价比的产品及建设方案前来投标。希望投标人以优质的服务和合适的价格,充分显示投标人的实力。项目平面图位置图由招标人另册提供。“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五一中路7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工联系方法: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信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六一中路123号冠茂都会4#综合楼6层            

联系方式:联系人:朱祖榕、林钰萍方法: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祖榕、林钰萍

电 话:  05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临时利用一批(2022年第一批)”浦西村地块运动场建设管理等相关综合服务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2年12月28日12:53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8日更正日期2022年12月28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祖榕、林钰萍
项目联系电话0591-*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五一中路7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工联系方法:0591-*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中信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六一中路123号冠茂都会4#综合楼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朱祖榕、林钰萍方法:059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闽中信【2022】第01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临时利用一批(2022年第一批)”浦西村地块运动场建设管理等相关综合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采购需求更改为”1.本次项目为 “临时利用一批(2022年第一批)”浦西村地块运动场建设管理等相关综合服务项目。本项目实际使用面积为1130.1㎡,建设服务内容包含:①、2座篮球场;②、运动场馆使用服务,服务期限 5 年(服务期不含建设期,招标人给予中标人3个月免租建设期。免租建设期限内如中标人提前完成建设或未完成建设即开始对外服务,自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管理费。招标人在服务期间不得改变地块经营方式,因地块为国有储备地块,如遇国家收回或拍卖等原因造成不能继续使用,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解除合同并将设备在15天内拆除退场(招标人不给予补偿)。中标人逾期未退场的,招标人有权强制清场并处置中标人的遗留资产,处置资产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数量和服务要求,选择具有最佳性价比的产品及建设方案前来投标。希望投标人以优质的服务和合适的价格,充分显示投标人的实力。项目平面图位置图由招标人另册提供。“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五一中路7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工联系方法: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信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六一中路123号冠茂都会4#综合楼6层            

联系方式:联系人:朱祖榕、林钰萍方法: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祖榕、林钰萍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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