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清原县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用物资采购与播撒(04包)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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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清原县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用物资采购与播撒(04包)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2年清原县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用物资采购与播撒(04包)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12-29 至 2023-01-05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金晗
(2022年清原县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用物资采购与播撒(04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0014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清原县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用物资采购与播撒(04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项目编号为JH22-*-00149,包号为04包,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29日 09时0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供应商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 清原县清原镇清河路7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顺城区财富基地5楼办公室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晗
电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2年清原县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用物资采购与播撒(04包)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12-29 至 2023-01-05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金晗
(2022年清原县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用物资采购与播撒(04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0014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清原县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用物资采购与播撒(04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项目编号为JH22-*-00149,包号为04包,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29日 09时0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供应商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 清原县清原镇清河路7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顺城区财富基地5楼办公室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晗
电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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