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示范区-南赵扶镇村街仓储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示范区-南赵扶镇村街仓储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示范区-南赵扶镇村街仓储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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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示范区-南赵扶镇村街仓储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示范区-南赵扶镇村街仓储建设项目已由大城县行政审批局以(大审)投可研[2022]0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城县南赵扶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87.72%,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2.28%,招标人为大城县南赵扶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仓储用房 7 个,总建筑面积为5153.61平方米。具体包括:南赵扶村、大流漂村、三章庄村三个村街在三章庄村集中建设仓储用房1206.3 平方米;杨家口村、缴交河村两个村街在杨家口集中建设仓储用房 1017 平方米;中赵扶村建设仓储用房 916.27平方米;北赵扶村建设仓储用房 501.35 平方米;东辛庄村建设仓储用房508.6平方米;爱农村建设仓储用房510.48平方米;姚马渡村建设仓储用房493.61平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15 09:00至2022-12-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网上自行下载全部相关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1-0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冀招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已固化并且加密后的 GEF 格式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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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各位投标人: 由于清单内容进行调整,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因清单内容进行调整,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最新版清单,以最新版清单为准。 2、原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4日9时00分; 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13日9时00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变更为:2023年1月13日9时00分至9时3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1月13日9时00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河北骏翼 (略) 2022年12月28日 |
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示范区-南赵扶镇村街仓储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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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示范区-南赵扶镇村街仓储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示范区-南赵扶镇村街仓储建设项目已由大城县行政审批局以(大审)投可研[2022]0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城县南赵扶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87.72%,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2.28%,招标人为大城县南赵扶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仓储用房 7 个,总建筑面积为5153.61平方米。具体包括:南赵扶村、大流漂村、三章庄村三个村街在三章庄村集中建设仓储用房1206.3 平方米;杨家口村、缴交河村两个村街在杨家口集中建设仓储用房 1017 平方米;中赵扶村建设仓储用房 916.27平方米;北赵扶村建设仓储用房 501.35 平方米;东辛庄村建设仓储用房508.6平方米;爱农村建设仓储用房510.48平方米;姚马渡村建设仓储用房493.61平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15 09:00至2022-12-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网上自行下载全部相关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1-0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冀招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已固化并且加密后的 GEF 格式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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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各位投标人: 由于清单内容进行调整,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因清单内容进行调整,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最新版清单,以最新版清单为准。 2、原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4日9时00分; 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13日9时00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变更为:2023年1月13日9时00分至9时3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1月13日9时00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河北骏翼 (略) 2022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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