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中心医院株洲市中心医院ZC-ZXYY2022-001医疗设备采购重新立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株洲市中心医院株洲市中心医院ZC-ZXYY2022-001医疗设备采购重新立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1.原采购公告内容:
包1:
(1)供应商需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所投设备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不是自行生产,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所投医疗器械均为自行生产的,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包2:
(1)供应商需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所投设备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不是自行生产,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所投医疗器械均为自行生产的,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现更正为:
包1:
(1)供应商需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所投设备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不是自行生产,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所投医疗器械均为自行生产的,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包2:
(1)供应商需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原采购公告内容: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及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4日09:00(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及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6日09:00(北京时间)
暂无附件
1.原采购公告内容:
包1:
(1)供应商需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所投设备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不是自行生产,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所投医疗器械均为自行生产的,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包2:
(1)供应商需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所投设备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不是自行生产,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所投医疗器械均为自行生产的,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现更正为:
包1:
(1)供应商需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所投设备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不是自行生产,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所投医疗器械均为自行生产的,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包2:
(1)供应商需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原采购公告内容: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及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4日09:00(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及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6日09:00(北京时间)
暂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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