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微电子MEMS传感器产业园(二期)项目废气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华润微电子MEMS传感器产业园(二期)项目废气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江西铭大 (略) 受 (略) (略) 的委托,就其华润微电子MEMS传感器产业园(二期)项目废气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接采购人通知,本项目开标时间作以下变更:
原文: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4号开标厅( (略) 青山湖区紫阳大道3088号)
变更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月4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号开标厅( (略) 青山湖区紫阳大道3088号)
原文: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合同金额10%的预付款保函(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受益人为本项目*方),采购人凭预付款保函向中标人支付等额预付款;注:保函必须由 (略) 内 (略) 开具或以下银行(工商、建设、农业、交通、中国银行、光大、民生、兴业、浦发、中信)支行及以上开具。
(2)进度款按合格月形象进度的70%(以采购人审核为准)支付;
(3)本采购项目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预付款抵扣后支付至形象进度的85%(以采购人审核为准)且无息退还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本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中标人按要求提供了完整合格的结算备案资料之日起办理结算;扣除质保金(结算价格的3%)后的款项,待完成结算后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年期满且工程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质保金。质保期内中标人承担该工程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维修及相关费用,并负责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工程备案等工作。
(4)合同支付方式为电汇、支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采购人选择其中任意一种方式支付给中标人的费用,均视为中标人收到该款项。采购人不承担相关手续费、贴现费用等财务费用。每次付款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变更为: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合同金额20%的预付款保函(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受益人为本项目*方),采购人凭预付款保函向中标人支付等额预付款;注:保函必须由 (略) 内 (略) 开具或以下银行(工商、建设、农业、交通、中国银行、光大、民生、兴业、浦发、中信)支行及以上开具。
(2)进度款按合格月形象进度的80%(以采购人审核为准)支付;预付款从第一期进度款开始冲抵、预付款全额冲抵完成后按合格月形象进度的80%进行支付。
(3)本采购项目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支付至形象进度的85%(以采购人审核为准)且无息退还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本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中标人按要求提供了完整合格的结算备案资料之日起办理结算;扣除质保金(结算价格的3%)后的款项,待完成结算后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年期满且工程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质保金。质保期内中标人承担该工程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维修及相关费用,并负责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工程备案等工作。
(4)合同支付方式为电汇、支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采购人选择其中任意一种方式支付给中标人的费用,均视为中标人收到该款项。采购人不承担相关手续费、贴现费用等财务费用。每次付款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详细地址: (略) 青山湖区火炬大街559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791-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铭大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高新大道699号聚仁国际2号楼1603-2室
联系人:刘佳俊、付晗、张洁
联系电话:0791-*(转602)
电子函件:*@*q.com
邮编:*
江西铭大 (略) 受 (略) (略) 的委托,就其华润微电子MEMS传感器产业园(二期)项目废气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接采购人通知,本项目开标时间作以下变更:
原文: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4号开标厅( (略) 青山湖区紫阳大道3088号)
变更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月4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号开标厅( (略) 青山湖区紫阳大道3088号)
原文: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合同金额10%的预付款保函(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受益人为本项目*方),采购人凭预付款保函向中标人支付等额预付款;注:保函必须由 (略) 内 (略) 开具或以下银行(工商、建设、农业、交通、中国银行、光大、民生、兴业、浦发、中信)支行及以上开具。
(2)进度款按合格月形象进度的70%(以采购人审核为准)支付;
(3)本采购项目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预付款抵扣后支付至形象进度的85%(以采购人审核为准)且无息退还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本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中标人按要求提供了完整合格的结算备案资料之日起办理结算;扣除质保金(结算价格的3%)后的款项,待完成结算后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年期满且工程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质保金。质保期内中标人承担该工程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维修及相关费用,并负责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工程备案等工作。
(4)合同支付方式为电汇、支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采购人选择其中任意一种方式支付给中标人的费用,均视为中标人收到该款项。采购人不承担相关手续费、贴现费用等财务费用。每次付款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变更为: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合同金额20%的预付款保函(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受益人为本项目*方),采购人凭预付款保函向中标人支付等额预付款;注:保函必须由 (略) 内 (略) 开具或以下银行(工商、建设、农业、交通、中国银行、光大、民生、兴业、浦发、中信)支行及以上开具。
(2)进度款按合格月形象进度的80%(以采购人审核为准)支付;预付款从第一期进度款开始冲抵、预付款全额冲抵完成后按合格月形象进度的80%进行支付。
(3)本采购项目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支付至形象进度的85%(以采购人审核为准)且无息退还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本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中标人按要求提供了完整合格的结算备案资料之日起办理结算;扣除质保金(结算价格的3%)后的款项,待完成结算后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年期满且工程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质保金。质保期内中标人承担该工程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维修及相关费用,并负责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工程备案等工作。
(4)合同支付方式为电汇、支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采购人选择其中任意一种方式支付给中标人的费用,均视为中标人收到该款项。采购人不承担相关手续费、贴现费用等财务费用。每次付款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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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略) (略)
详细地址: (略) 青山湖区火炬大街559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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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江西铭大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高新大道699号聚仁国际2号楼1603-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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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91-*(转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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