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2022GZ160鄢陵县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不见面开标)-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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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2022GZ160鄢陵县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不见面开标)-变更公告

Y2022GZ160鄢陵县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不见面开标)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鄢陵县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二)项目编号:Y2022GZ160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1日

二、变更内容

原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履约保证金内容

缴纳形式:基本户转账或履约保函的形式。

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3%(百元取整)提交。

投标人采用基本户转账方式缴纳履约担保的,在中标通知书领取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办理,应缴纳至以下账户(履约担保缴纳时需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段):

开户行:中原银行鄢陵支行

户 名: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701

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履约担保不予退还:

1、中标人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不予退还的情形。

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履约担保或者履约保函的缴纳或提交。投标人因账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发生变化,不能按照来款途径原路返还履约担保的,投标人须提供原账户开户银行相关证明及新开账户开户许可证(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四楼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374—*)

变更为:

缴纳形式:基本户转账或履约保函的形式。

履约担保金额:

1、基本户转账: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3%(百元取整);

2、履约保函:中标合同金额的10%(百元取整)。

投标人采用基本户转账方式缴纳履约担保的,在中标通知书领取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办理,应缴纳至以下账户(履约担保缴纳时需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段):

开户行:中原银行鄢陵支行

户 名: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701

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履约担保不予退还:

1、中标人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不予退还的情形。

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履约担保或者履约保函的缴纳或提交。投标人因账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发生变化,不能按照来款途径原路返还履约担保的,投标人须提供原账户开户银行相关证明及新开账户开户许可证(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四楼财务室,联系电话:0374—*)

三、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鄢陵县产业集 (略)

地址:鄢陵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道中段路西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4-*

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信通国际D座四楼403室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374-* *


附件下载:变更公告

Y2022GZ160鄢陵县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不见面开标)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鄢陵县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二)项目编号:Y2022GZ160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1日

二、变更内容

原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履约保证金内容

缴纳形式:基本户转账或履约保函的形式。

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3%(百元取整)提交。

投标人采用基本户转账方式缴纳履约担保的,在中标通知书领取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办理,应缴纳至以下账户(履约担保缴纳时需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段):

开户行:中原银行鄢陵支行

户 名: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701

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履约担保不予退还:

1、中标人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不予退还的情形。

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履约担保或者履约保函的缴纳或提交。投标人因账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发生变化,不能按照来款途径原路返还履约担保的,投标人须提供原账户开户银行相关证明及新开账户开户许可证(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四楼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374—*)

变更为:

缴纳形式:基本户转账或履约保函的形式。

履约担保金额:

1、基本户转账: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3%(百元取整);

2、履约保函:中标合同金额的10%(百元取整)。

投标人采用基本户转账方式缴纳履约担保的,在中标通知书领取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办理,应缴纳至以下账户(履约担保缴纳时需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段):

开户行:中原银行鄢陵支行

户 名: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701

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履约担保不予退还:

1、中标人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不予退还的情形。

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履约担保或者履约保函的缴纳或提交。投标人因账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发生变化,不能按照来款途径原路返还履约担保的,投标人须提供原账户开户银行相关证明及新开账户开户许可证(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四楼财务室,联系电话:0374—*)

三、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鄢陵县产业集 (略)

地址:鄢陵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道中段路西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4-*

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信通国际D座四楼403室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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