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卫生院整体迁建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卫生院整体迁建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略) 璧山区 (略) 整体迁建工程
答疑及补遗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部分
针对部分潜在投标人所提疑问现作出如下回复:
问题一:
1、本工程工程款支付办法为半年度支付,请问半年度是指每年6月底和12月底为一个半年度还是以开工日期开始计算6个月为一个半年度。另该支付办法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冲突,农民工工资支付按半年度还是每月支付。
回复:半年度是以开工日期起开始计算6个月为一个半年度。农民工工资按每月支付。
2、本工程招标清单土建部分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里,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是否未包含模板制作安装,对模板制作安装纳入了技术措施费用单列,而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内的工程特征内容里面包含了模板及支撑制作、安装、拆除、堆放等,请予以明确或对该类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特征内容进行修改,避免重复计价纠纷。
回复: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内的工程内容里面的“模板及支架(撑)制作、安装、拆除、堆放、运输及清理模内杂物、刷隔离剂等”不包含;
3、工程量清单土建部分技术措施费中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清单中出现几处3.6m以上部分,综合单价约5元/m2,清单名称及特征表述不清楚,有歧义,远低于正常价格。该部分的综合单价是否是指高度超过3.6m的模板及支架费用应额外增加的费用,请予以明确。
回复: 是超高部分按定额费用额外增加的费用。
问题二: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月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你们还搞半年支付一次,这是要让投标人大量垫资。请把工程款支付改为按月进度80%支付。
回复:工程款支付不予以调整,该条款根据璧山区的实际资金情况进行设置。
问题三:
1、 (略) (略) (招标人)勾结荣昌区发改委在荣 (略) 整体迁建工程施工项目的招标活动中,串通投标人、编制虚假招标清单、操控项目等严重违法行为,被弃标人撑握确凿证据后要挟,给国家造成巨额损失 8000 万元。 2、网上公示,第一次招标是福建闽南建司以 8.003 亿中标,中标结果公示后两个月,招标人以中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的规定为由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招标。在众多质疑问询的情况下,招标人不敢公示具体违反了招标文件的哪一条,也不敢对弃标人进行处罚。 3、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弃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进行三种处罚⑴、没收投标履约保证金 2000 万元;⑵、补足投标保证金不足的两次招标的差价部分 6000 万元(两次中标差价为8000 万);⑶、记 12 分,拉入黑名单。 4、该事件已过去数月, (略) (略) (招标人)及荣昌区发委却不敢对其进行处理,也不敢公开,其真实原因是:弃标人已撑握两单位的严重违法犯罪事实并以此进行要挟。 5、该项目第一次招标中 标价为 8.003 亿,相关领导以能节约 8000 万元再修 (略) 为由组织第二次招标。第二次招标中,又暗中设立两名业主专家,内外勾结,以国企(重庆 (略) )的 2019 年财务报表不具合法有效性为废标借口,否决最低投标报价 7.99 亿,以国有资产流失 8000.00 万元为代价,选择 8.79 亿的高报价作为中标人。重庆 (略) 作为本地行业龙头企业, (略) ,其多年财务报表怎么不具的合法有效性?除非其财务报表造假。如果其财务报表造假,为什么不追究其造假责任? 6、第二次的中标价为 8.79亿元,请问相关领导,这节约的 8000 万 (略) 的钱,进了哪些人的口袋? 7、为了保证其串通的投标人能在形式上高降幅,但实际高价中标,最后高价结算的目的,在项目前期 有预谋编制数百项虚假招标清单,第二次招标改正一些后,仍然编制虚假清单数百余项(涉及金额高达 4 亿多元),抬高招标最高限价,致使一个正确清单只有 7 亿多元的项目,以 12.11 亿元为最高限价进行招标。两次招标的招标清单发生了重大变化,最高限价却一致,一分不差,可以证明项目是先定总限价,再编虚假清单。 种种迹象表明,这个是一个有预谋有分工、有公职机关人员参与的团队运作行为,招标人、部分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工作人员、投标人,利欲熏心,无视国家法纪法规,给国家造成巨大的损失。 但凡仍有一点儿党性和正义感的各级领导、各个主管部门、各监督部门、各纪检部门,均应对事件背后的重大腐败窝案, 及时查处、制止其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国家利益不受损失。
回复:此问题与本项目无关,不予以回复,请通过其他正式渠道申诉。
二、补遗部分
因本项目招标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项目中标后发放中标通知、履约保证金缴纳账号及签订合同等的招标人主体名称变更为重庆 (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格式文件中以及投标保函系统中如出现招标人名称无法修改的情况,按原公 (略) 璧 (略) 进行响应也视为合格。
招标人:重庆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丰韬 (略)
2022年12月30日
(略) 璧山区 (略) 整体迁建工程
答疑及补遗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部分
针对部分潜在投标人所提疑问现作出如下回复:
问题一:
1、本工程工程款支付办法为半年度支付,请问半年度是指每年6月底和12月底为一个半年度还是以开工日期开始计算6个月为一个半年度。另该支付办法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冲突,农民工工资支付按半年度还是每月支付。
回复:半年度是以开工日期起开始计算6个月为一个半年度。农民工工资按每月支付。
2、本工程招标清单土建部分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里,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是否未包含模板制作安装,对模板制作安装纳入了技术措施费用单列,而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内的工程特征内容里面包含了模板及支撑制作、安装、拆除、堆放等,请予以明确或对该类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特征内容进行修改,避免重复计价纠纷。
回复: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内的工程内容里面的“模板及支架(撑)制作、安装、拆除、堆放、运输及清理模内杂物、刷隔离剂等”不包含;
3、工程量清单土建部分技术措施费中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清单中出现几处3.6m以上部分,综合单价约5元/m2,清单名称及特征表述不清楚,有歧义,远低于正常价格。该部分的综合单价是否是指高度超过3.6m的模板及支架费用应额外增加的费用,请予以明确。
回复: 是超高部分按定额费用额外增加的费用。
问题二: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月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你们还搞半年支付一次,这是要让投标人大量垫资。请把工程款支付改为按月进度80%支付。
回复:工程款支付不予以调整,该条款根据璧山区的实际资金情况进行设置。
问题三:
1、 (略) (略) (招标人)勾结荣昌区发改委在荣 (略) 整体迁建工程施工项目的招标活动中,串通投标人、编制虚假招标清单、操控项目等严重违法行为,被弃标人撑握确凿证据后要挟,给国家造成巨额损失 8000 万元。 2、网上公示,第一次招标是福建闽南建司以 8.003 亿中标,中标结果公示后两个月,招标人以中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的规定为由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招标。在众多质疑问询的情况下,招标人不敢公示具体违反了招标文件的哪一条,也不敢对弃标人进行处罚。 3、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弃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进行三种处罚⑴、没收投标履约保证金 2000 万元;⑵、补足投标保证金不足的两次招标的差价部分 6000 万元(两次中标差价为8000 万);⑶、记 12 分,拉入黑名单。 4、该事件已过去数月, (略) (略) (招标人)及荣昌区发委却不敢对其进行处理,也不敢公开,其真实原因是:弃标人已撑握两单位的严重违法犯罪事实并以此进行要挟。 5、该项目第一次招标中 标价为 8.003 亿,相关领导以能节约 8000 万元再修 (略) 为由组织第二次招标。第二次招标中,又暗中设立两名业主专家,内外勾结,以国企(重庆 (略) )的 2019 年财务报表不具合法有效性为废标借口,否决最低投标报价 7.99 亿,以国有资产流失 8000.00 万元为代价,选择 8.79 亿的高报价作为中标人。重庆 (略) 作为本地行业龙头企业, (略) ,其多年财务报表怎么不具的合法有效性?除非其财务报表造假。如果其财务报表造假,为什么不追究其造假责任? 6、第二次的中标价为 8.79亿元,请问相关领导,这节约的 8000 万 (略) 的钱,进了哪些人的口袋? 7、为了保证其串通的投标人能在形式上高降幅,但实际高价中标,最后高价结算的目的,在项目前期 有预谋编制数百项虚假招标清单,第二次招标改正一些后,仍然编制虚假清单数百余项(涉及金额高达 4 亿多元),抬高招标最高限价,致使一个正确清单只有 7 亿多元的项目,以 12.11 亿元为最高限价进行招标。两次招标的招标清单发生了重大变化,最高限价却一致,一分不差,可以证明项目是先定总限价,再编虚假清单。 种种迹象表明,这个是一个有预谋有分工、有公职机关人员参与的团队运作行为,招标人、部分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工作人员、投标人,利欲熏心,无视国家法纪法规,给国家造成巨大的损失。 但凡仍有一点儿党性和正义感的各级领导、各个主管部门、各监督部门、各纪检部门,均应对事件背后的重大腐败窝案, 及时查处、制止其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国家利益不受损失。
回复:此问题与本项目无关,不予以回复,请通过其他正式渠道申诉。
二、补遗部分
因本项目招标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项目中标后发放中标通知、履约保证金缴纳账号及签订合同等的招标人主体名称变更为重庆 (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格式文件中以及投标保函系统中如出现招标人名称无法修改的情况,按原公 (略) 璧 (略) 进行响应也视为合格。
招标人:重庆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丰韬 (略)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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