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权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废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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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权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废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林权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2年12月30日15:28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宁
项目联系电话028-*
采购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射洪坝街道人民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8-*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意惠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美年广场D座4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8-*
附件:
附件1ZCYH-2022-01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权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定稿文件)11.28
附件2结果确定函
附件3(废标)ZC0104S评审情况记录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3

采购项目名称:林权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因本项目第一包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本次采购第一包予以废标。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2

终止原因:因本项目第二包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本次采购第二包予以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556万元(其中第一包为278万元,第二包为278万元);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28.2万元(其中第一包为人民币264.1万元;第二包为人民币264.1万元);3.计划备案编号:*01011[2022]00311。4.采购品目:C*其他数据处理服务。二、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三、本项目已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进行论证。四、监督部门: (略) 财政局;监督电话:028-*。 四、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五、付款方式:第一包:(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每季度按实际工作量按实结算,待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在完成全部项目并验收合格后,待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实际结算款项的95%,待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按实结算全部剩余款项(档案数字化扫描价格均以A4幅面计算。对于大于A4幅面的纸质档案,按标准A4折合计算。具体折算方式:图像大于A4小于等于A3按2页A4计算,图像大于A3小于等于A2按4页A4计算,图像大于A2小于等于A1按8页A4计算,图像大于A1小于等于A0按16页A4计算)。(2)最终结算价不超过最高结算限价264.1万元,履约期限内中标人应完成采购人安排的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任务,若超过最高结算限价以最高结算限价结算,超出部分中标人无权要求支付。(3)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因供应商未及时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导致采购人无法结算支付金额或延期支付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4)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第二包:(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每季度按实际工作量按实结算,待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在完成全部项目并验收合格后,待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实际结算款项的95%,待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按实结算全部剩余款项(档案数字化扫描价格均以A4幅面计算。对于大于A4幅面的纸质档案,按标准A4折合计算。具体折算方式:图像大于A4小于等于A3按2页A4计算,图像大于A3小于等于A2按4页A4计算,图像大于A2小于等于A1按8页A4计算,图像大于A1小于等于A0按16页A4计算)。(2)最终结算价不超过最高结算限价264.1万元,履约期限内中标人应完成采购人安排的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任务,若超过最高结算限价以最高结算限价结算,超出部分中标人无权要求支付。(3)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因供应商未及时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导致采购人无法结算支付金额或延期支付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4)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六、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标准为: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第一包为23392元,第二包为23392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射洪坝街道人民路2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意惠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美年广场D座401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宁

电话:028-*

四川意惠 (略)

2022年12月30日


, (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林权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2年12月30日15:28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宁
项目联系电话028-*
采购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射洪坝街道人民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8-*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意惠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美年广场D座4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8-*
附件:
附件1ZCYH-2022-01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权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定稿文件)11.28
附件2结果确定函
附件3(废标)ZC0104S评审情况记录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3

采购项目名称:林权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因本项目第一包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本次采购第一包予以废标。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2

终止原因:因本项目第二包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本次采购第二包予以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556万元(其中第一包为278万元,第二包为278万元);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28.2万元(其中第一包为人民币264.1万元;第二包为人民币264.1万元);3.计划备案编号:*01011[2022]00311。4.采购品目:C*其他数据处理服务。二、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三、本项目已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进行论证。四、监督部门: (略) 财政局;监督电话:028-*。 四、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五、付款方式:第一包:(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每季度按实际工作量按实结算,待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在完成全部项目并验收合格后,待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实际结算款项的95%,待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按实结算全部剩余款项(档案数字化扫描价格均以A4幅面计算。对于大于A4幅面的纸质档案,按标准A4折合计算。具体折算方式:图像大于A4小于等于A3按2页A4计算,图像大于A3小于等于A2按4页A4计算,图像大于A2小于等于A1按8页A4计算,图像大于A1小于等于A0按16页A4计算)。(2)最终结算价不超过最高结算限价264.1万元,履约期限内中标人应完成采购人安排的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任务,若超过最高结算限价以最高结算限价结算,超出部分中标人无权要求支付。(3)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因供应商未及时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导致采购人无法结算支付金额或延期支付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4)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第二包:(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每季度按实际工作量按实结算,待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在完成全部项目并验收合格后,待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实际结算款项的95%,待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按实结算全部剩余款项(档案数字化扫描价格均以A4幅面计算。对于大于A4幅面的纸质档案,按标准A4折合计算。具体折算方式:图像大于A4小于等于A3按2页A4计算,图像大于A3小于等于A2按4页A4计算,图像大于A2小于等于A1按8页A4计算,图像大于A1小于等于A0按16页A4计算)。(2)最终结算价不超过最高结算限价264.1万元,履约期限内中标人应完成采购人安排的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任务,若超过最高结算限价以最高结算限价结算,超出部分中标人无权要求支付。(3)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因供应商未及时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导致采购人无法结算支付金额或延期支付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4)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六、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标准为: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第一包为23392元,第二包为23392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射洪坝街道人民路2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意惠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美年广场D座401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宁

电话:028-*

四川意惠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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