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椒江区教育产业园(洪家区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之汇丰路(3号立交-中心大道)道路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招标公告的第1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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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 江 区 教 育 产 业 园 洪 家 区 块 基 础 设 施 提 升 工 程 之 汇 丰路 3 号 立 交 -中 心 大 道 道 路 工 程 施 工 阶 段 全 过 程 造 价控 制 第 1 号 补 充 文 件TZJH-2 0 2 2 -0 5 9 号各 潜 在 投 标 人 : 椒 江 区 教 育 产 业 园 洪 家 区 块 基 础 设 施 提 升 工 程 之 汇 丰 路 3 号 立 交 -中 心 大 道 道 路 工 程 施 工 阶 段 全 过 程 造 价 控 制 , 技 术 文 件 评 分 标 准 由序 号 评 审 项 目 分 值 一 类 二 类 三 类 缺 项1 咨 询 服 务 大 纲 内 容 是 否 全 面 合 理 明 确 10 10.0 8.8 8.7 7.4 7.3 6.0 0
2 对 承 包 方 报 送 工 程 造 价 的 审核 方 案 , 跟 踪 服 务 的 具 体 响 应措 施 10 10.0 8.8 8.7 7.4 7.3 6.0 03 造 价 咨 询 成 果 质 量 控 制 要 点 ,过 程 中 把 控 风 险 以 及 对 后 续复 审 的 应 对 措 施 10 10.0 8.8 8.7 7.4 7.3 6.0 04 相 关 人 员 组 织 分 工 情 况 及 人员 驻 场 承 诺 及 响 应 承 诺 8 8.0 6.8 6.7 5.4 5.3 4.0 05 服 务 于 此 项 目 的 便 利 性 响 应的 及 时 性 及 后 续 服 务 承 诺 8 8.0 6.8 6.7 5.4 5.3 4.0 06 廉 政 承 诺 4 3.5 3.4.0 3.6 1 3.0 2.6 0修 改 为序 号 评 审 项 目 分 值 一 类 二 类 三 类 缺 项
1 咨 询 服 务 大 纲 内 容 是 否 全 面 合 理 明 确 8 8.0 6.8 6.7 5.4 5.3 4.0 02 对 承 包 方 报 送 工 程 造 价 的 审核 方 案 , 跟 踪 服 务 的 具 体 响 应措 施 8 8.0 6.8 6.7 5.4 5.3 4.0 03 造 价 咨 询 成 果 质 量 控 制 要 点 ,过 程 中 把 控 风 险 以 及 对 后 续复 审 的 应 对 措 施 8 8.0 6.8 6.7 5.4 5.3 4.0 04 相 关 人 员 组 织 分 工 情 况 及 人员 安 排 承 诺 及 响 应 承 诺 6 6.0 5.8 5.7 4.4 4.3 3.0 05 服 务 于 此 项 目 的 便 利 性 响 应的 及 时 性 及 后 续 服 务 承 诺 6 6.0 5.8 5.7 4.4 4.3 3.0 06 廉 政 承 诺 4 4.0 3.6 3.5 3.1 3.0 2.6 0
其 他 未 尽 事 宜 按 照 原 招 标 公 告 及 招 标 文 件 执 行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盖 章 :2 0 2 2 年 1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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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 江 区 教 育 产 业 园 洪 家 区 块 基 础 设 施 提 升 工 程 之 汇 丰路 3 号 立 交 -中 心 大 道 道 路 工 程 施 工 阶 段 全 过 程 造 价控 制 第 1 号 补 充 文 件TZJH-2 0 2 2 -0 5 9 号各 潜 在 投 标 人 : 椒 江 区 教 育 产 业 园 洪 家 区 块 基 础 设 施 提 升 工 程 之 汇 丰 路 3 号 立 交 -中 心 大 道 道 路 工 程 施 工 阶 段 全 过 程 造 价 控 制 , 技 术 文 件 评 分 标 准 由序 号 评 审 项 目 分 值 一 类 二 类 三 类 缺 项1 咨 询 服 务 大 纲 内 容 是 否 全 面 合 理 明 确 10 10.0 8.8 8.7 7.4 7.3 6.0 0
2 对 承 包 方 报 送 工 程 造 价 的 审核 方 案 , 跟 踪 服 务 的 具 体 响 应措 施 10 10.0 8.8 8.7 7.4 7.3 6.0 03 造 价 咨 询 成 果 质 量 控 制 要 点 ,过 程 中 把 控 风 险 以 及 对 后 续复 审 的 应 对 措 施 10 10.0 8.8 8.7 7.4 7.3 6.0 04 相 关 人 员 组 织 分 工 情 况 及 人员 驻 场 承 诺 及 响 应 承 诺 8 8.0 6.8 6.7 5.4 5.3 4.0 05 服 务 于 此 项 目 的 便 利 性 响 应的 及 时 性 及 后 续 服 务 承 诺 8 8.0 6.8 6.7 5.4 5.3 4.0 06 廉 政 承 诺 4 3.5 3.4.0 3.6 1 3.0 2.6 0修 改 为序 号 评 审 项 目 分 值 一 类 二 类 三 类 缺 项
1 咨 询 服 务 大 纲 内 容 是 否 全 面 合 理 明 确 8 8.0 6.8 6.7 5.4 5.3 4.0 02 对 承 包 方 报 送 工 程 造 价 的 审核 方 案 , 跟 踪 服 务 的 具 体 响 应措 施 8 8.0 6.8 6.7 5.4 5.3 4.0 03 造 价 咨 询 成 果 质 量 控 制 要 点 ,过 程 中 把 控 风 险 以 及 对 后 续复 审 的 应 对 措 施 8 8.0 6.8 6.7 5.4 5.3 4.0 04 相 关 人 员 组 织 分 工 情 况 及 人员 安 排 承 诺 及 响 应 承 诺 6 6.0 5.8 5.7 4.4 4.3 3.0 05 服 务 于 此 项 目 的 便 利 性 响 应的 及 时 性 及 后 续 服 务 承 诺 6 6.0 5.8 5.7 4.4 4.3 3.0 06 廉 政 承 诺 4 4.0 3.6 3.5 3.1 3.0 2.6 0
其 他 未 尽 事 宜 按 照 原 招 标 公 告 及 招 标 文 件 执 行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盖 章 :2 0 2 2 年 1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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