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经济开发区2022-2024年度小额零星电力设备设施采购、安装,改造、维修定点服务单位答疑公告
包河经济开发区2022-2024年度小额零星电力设备设施采购、安装,改造、维修定点服务单位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包河经济开发区2022-2024年度小额零星电力设备设施采购、安装,改造、维修定点服务单位
原项目编号:2022BBBWZ00287
原公告日期:2022年12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经济开发区2022-2024年度小额零星电力设备设施采购、安装,改造、维修定点服务单位答疑公告
“包河经济开发区2022-2024年度小额零星电力设备设施采购、安装,改造、维修定点服务单位”(项目编号:2022BBBWZ00287)答疑公告如下:
1、商务评分标准中投标人奖项、荣誉,以及人员奖项荣誉要求:
(1)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 (略) 级及以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电力行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安装运维类荣誉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6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拟派项目 (略) 级及以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电力行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安装运维类荣誉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4分。
请问“电力优质工程奖”是否符合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
答:予以认可。
2、拟委任人员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
根据《 (略) 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1)》第二章第三款第二条的规定,导则规定以下指标不得列为商务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指标:设定的人员评分因素与人员岗位职责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此项评分项,与合同实施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将此项更换为更符合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得2分”。
答:本项目是依据不同施工工程量据实结算,项目负责人工作包括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及工程报价的编制、审核等内容,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造价师能力。故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1月4日9:30,现变更为:2023年1月6日9:30。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4日9:30,现变更为:2023年1月6日9:30。
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为投标保函、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开标日期”为2023年1月4日或开标当日,并且投标保函、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等的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略) (略) (略)
地址:合肥包河经济开 (略) 内
联系人:董工
电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项目联系人:鲍工
电话:0551-*、*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
合肥包河 (略)
2022年12月3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2月30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包河经济开发区2022-2024年度小额零星电力设备设施采购、安装,改造、维修定点服务单位
原项目编号:2022BBBWZ00287
原公告日期:2022年12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经济开发区2022-2024年度小额零星电力设备设施采购、安装,改造、维修定点服务单位答疑公告
“包河经济开发区2022-2024年度小额零星电力设备设施采购、安装,改造、维修定点服务单位”(项目编号:2022BBBWZ00287)答疑公告如下:
1、商务评分标准中投标人奖项、荣誉,以及人员奖项荣誉要求:
(1)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 (略) 级及以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电力行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安装运维类荣誉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6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拟派项目 (略) 级及以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电力行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安装运维类荣誉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4分。
请问“电力优质工程奖”是否符合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
答:予以认可。
2、拟委任人员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
根据《 (略) 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1)》第二章第三款第二条的规定,导则规定以下指标不得列为商务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指标:设定的人员评分因素与人员岗位职责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此项评分项,与合同实施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将此项更换为更符合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得2分”。
答:本项目是依据不同施工工程量据实结算,项目负责人工作包括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及工程报价的编制、审核等内容,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造价师能力。故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1月4日9:30,现变更为:2023年1月6日9:30。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4日9:30,现变更为:2023年1月6日9:30。
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为投标保函、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开标日期”为2023年1月4日或开标当日,并且投标保函、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等的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略) (略) (略)
地址:合肥包河经济开 (略) 内
联系人:董工
电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项目联系人:鲍工
电话:0551-*、*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
合肥包河 (略)
2022年12月3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2月30日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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