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三河镇水厂管网延伸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石柱县三河镇水厂管网延伸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石柱县三河镇水厂管网延伸工程补遗文件(四)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石柱县三河镇水厂管网延伸工程”公开招标文件补遗通知如下。本补遗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已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遗文件内容为准。
一、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3.业绩要求修改为:
3.业绩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或工程竣工日期为准)完成的1个饮水安全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工程类别:/;
合同金额:750万元及以上;
工程规模:截图信息包含管道DN300(含DN300)及以上任意施工业绩均可;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平台(http://**)”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证明材料为准。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5.3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修改为:
5.3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在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或工程竣工日期为准)完成的1个饮水安全工程业绩担任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工程类别:/;
合同金额:750万元及以上;
工程规模:截图信息包含管道DN300(含DN300)及以上任意施工业绩均可;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平台(http://**)”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人员姓名职务信息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证明材料为准。
二、本项目的开标时间定为2023年1月6 日上午9:30分,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保持一致。
招标人:重庆蜜红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2023年1月2日
石柱县三河镇水厂管网延伸工程补遗文件(四)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石柱县三河镇水厂管网延伸工程”公开招标文件补遗通知如下。本补遗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已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遗文件内容为准。
一、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3.业绩要求修改为:
3.业绩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或工程竣工日期为准)完成的1个饮水安全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工程类别:/;
合同金额:750万元及以上;
工程规模:截图信息包含管道DN300(含DN300)及以上任意施工业绩均可;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平台(http://**)”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证明材料为准。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5.3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修改为:
5.3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在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或工程竣工日期为准)完成的1个饮水安全工程业绩担任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工程类别:/;
合同金额:750万元及以上;
工程规模:截图信息包含管道DN300(含DN300)及以上任意施工业绩均可;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平台(http://**)”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人员姓名职务信息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证明材料为准。
二、本项目的开标时间定为2023年1月6 日上午9:30分,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保持一致。
招标人:重庆蜜红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2023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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