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三举措强化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变更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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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三举措强化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变更监管

舒城县为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终身负责制,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严格把关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的变更管理工作。

一是明确可变更的必要条件。合同签订后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确因患重病、发生意外等客观原因不能在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的,主动离职的,因违法违规行为不能继续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等其他原因需要变更的,应当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二是明确可变更的必要手续。项目负责人变更必须由施工单位填写变更登记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首先向业主提出申请,业主需严格对变更后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工程业绩进行核实审查,确保不低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条件,涉及违约金的要扣除到位;经业主、监理单位审核之后,由县公管局进行书面确认。

三是加强变更后的公示监管。通过同步公示项目负责人变更信息,以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情况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施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的重视。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舒城县为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终身负责制,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严格把关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的变更管理工作。

一是明确可变更的必要条件。合同签订后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确因患重病、发生意外等客观原因不能在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的,主动离职的,因违法违规行为不能继续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等其他原因需要变更的,应当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二是明确可变更的必要手续。项目负责人变更必须由施工单位填写变更登记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首先向业主提出申请,业主需严格对变更后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工程业绩进行核实审查,确保不低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条件,涉及违约金的要扣除到位;经业主、监理单位审核之后,由县公管局进行书面确认。

三是加强变更后的公示监管。通过同步公示项目负责人变更信息,以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情况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施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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