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大悦城一批次(1#、2#地块)项目购物中心人造石供应工程-招标补遗答疑公告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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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大悦城一批次(1#、2#地块)项目购物中心人造石供应工程-招标补遗答疑公告01号

公告
天府大悦城一批次(1#、2#地块)项目购物中心人造石供应工程-招标补遗答疑公告01号
(招标编号:0722-2022FE1162YYO)
一、更正内容: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相关调整或补充内容即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相同的问题以补遗书靠后的回复内容为准。

二、其他公告内容

一、招标答疑部分:

问1:人造石不合适做六面防水,底面做了防水容易跟基层脱落,不粘接。

答:(卫生间墙面点挂湿贴部分、地面部分)点挂湿贴为5面防护,干挂为6面防护。

问2:控制价能否在提高,成本偏高,利润较低。

答:控制价不作调整。

问3:报价清单里面没有含税价格栏,只写了税前合价。

答:招标清单有含税价格栏,详见如下截图。

问4:招标工程量中包含开业后预留的备用量,价格是否含在总报价里面(成本)

答:招标工程量中包含开业后预留的备用量,价格含在总报价里面。

问5:此项目的人造石招标清单中阐述为20mm和15mm厚,偏差是否在±1mm即为合格品,请招标方明确回复。

答:允许偏差:正0.5mm厚,详见附件“天府大悦城项目人造石技术要求”。

问6:此项目的设计样板为水磨石材质,而前期线上约谈阐述为岗石材质;如为水磨石将超出控制价,请招标方明确回复;。

答:岗石,详见附件“天府大悦城项目人造石技术要求”。

问7:此项目的地面及墙面均使用人造石,人造石的主要成分为石粉、不饱和树脂胶合成,人造石吸水率低和透气性较差、

挥发水气潮气较差,容易产生热涨冷缩、容易造成人造石空鼓、开裂及膨胀涨裂,施工时应预留足量的伸缩空间、铺贴时应先将人造石背面背涂专用的人造石增强背涂剂及配合使用专用的人造石双组份柔性粘结剂进行施工作业,防范施工单位使用普通粘结剂铺贴施工,造成后期空鼓、变形、开裂现象,请招标方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此建议实行铺贴,才会避免发生;请招标方明确回复;

答:采用人造石专用粘接剂进行施工。

问8:招标清单名称均阐述为人造石(规格板),是否表达的意思为正方形板,不需要水刀切弧,请招标方明确回复。

答:需要水刀切割加工,具体详见界面划分。招标清单中描述为“规格型号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图为准”。

问9:招标清单名称均阐述为两种或三种颜色的人造石(水刀切割拼接),

是否表达的意思为两种或三种颜色的组合拼接成800*800规格,需要包含水刀切弧,请招标方明确回复;

答:两种或三种颜色的组合拼接成800*800规格,需要包含水刀切弧。

问10:以下两者有何区别,且周期为何不同?

7.4.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中标总价 5%的现金担保或中标总价 10%的履约保函作为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提交时间:在工程款第一次支付前提交,否则发包人有权在应付款中扣除中标总价10%的现金履约保证金后,再支付剩余应付款给承包人。

履约担保期限:主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 90 日止(若属总包合同,则为竣工备案完成后第 90 日止),到期后承包人提出退还申请,发包人同意后无息退还。

10.18 由发包人预留现金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金额为工程结算总价的 3%,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保修期两年届满后,扣除相关维修费用后(如有),退还 3%的质量保证金(无息)

答:履约担保可采用现金转账或保函,履约保函格式要求、金额、起止时效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履约保函要求。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3%,起算节点、金额、扣除及退回时间详见合同。

问11:勾缝水泥浆或填缝专用剂颜色需与石材一致,抗黄化密封剂密封,应为施工单位施工内容,不在本次投标范围内?

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问12:约定石材结算数量为:深化图铺贴面积+施工损耗2%+变更签证,

实际供货时收边收脚处的材料厂家不会进行放大,若施工单位或者业主要求放大的该部分损耗需要相关方承担。

答:投标人须结合自身经验,将相关费用综合考虑进投标单价中,中标后单价不做调整。

问13:根据以下要求配合检测,烦请明确费用归属?

3.2*方负责按现行规范及施工技术要求等规定应做的所有试验以及新技术、新工艺的检测鉴定、材料检测、检验等;并配合业主聘请的第三方质量及安全检测机构进行相关质量、安全检查。本合同范围具体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图纸、技术要求。

答:以上内容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需投标人自行将相关费用综合考虑进投标报价中,中标后单价不做调整。

问14:合同-付款周期:发包人收到进度款付款申请(报表模板详见附件)审核完成后60天内支付。

付款周期是否太长,希望修改为15个工作日内。

答:维持原合同。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 (略)

地址: (略) 双流区正兴街道天府菁蓉中心B区1-4号楼6F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应龙南一路555号正成南郡1栋19号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028-*

电子邮件:cetc.ydzb.*@*oxmail.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
, (略) ,双流区,成都,0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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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0722-2022FE1162YYO)
一、更正内容: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相关调整或补充内容即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相同的问题以补遗书靠后的回复内容为准。

二、其他公告内容

一、招标答疑部分:

问1:人造石不合适做六面防水,底面做了防水容易跟基层脱落,不粘接。

答:(卫生间墙面点挂湿贴部分、地面部分)点挂湿贴为5面防护,干挂为6面防护。

问2:控制价能否在提高,成本偏高,利润较低。

答:控制价不作调整。

问3:报价清单里面没有含税价格栏,只写了税前合价。

答:招标清单有含税价格栏,详见如下截图。

问4:招标工程量中包含开业后预留的备用量,价格是否含在总报价里面(成本)

答:招标工程量中包含开业后预留的备用量,价格含在总报价里面。

问5:此项目的人造石招标清单中阐述为20mm和15mm厚,偏差是否在±1mm即为合格品,请招标方明确回复。

答:允许偏差:正0.5mm厚,详见附件“天府大悦城项目人造石技术要求”。

问6:此项目的设计样板为水磨石材质,而前期线上约谈阐述为岗石材质;如为水磨石将超出控制价,请招标方明确回复;。

答:岗石,详见附件“天府大悦城项目人造石技术要求”。

问7:此项目的地面及墙面均使用人造石,人造石的主要成分为石粉、不饱和树脂胶合成,人造石吸水率低和透气性较差、

挥发水气潮气较差,容易产生热涨冷缩、容易造成人造石空鼓、开裂及膨胀涨裂,施工时应预留足量的伸缩空间、铺贴时应先将人造石背面背涂专用的人造石增强背涂剂及配合使用专用的人造石双组份柔性粘结剂进行施工作业,防范施工单位使用普通粘结剂铺贴施工,造成后期空鼓、变形、开裂现象,请招标方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此建议实行铺贴,才会避免发生;请招标方明确回复;

答:采用人造石专用粘接剂进行施工。

问8:招标清单名称均阐述为人造石(规格板),是否表达的意思为正方形板,不需要水刀切弧,请招标方明确回复。

答:需要水刀切割加工,具体详见界面划分。招标清单中描述为“规格型号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图为准”。

问9:招标清单名称均阐述为两种或三种颜色的人造石(水刀切割拼接),

是否表达的意思为两种或三种颜色的组合拼接成800*800规格,需要包含水刀切弧,请招标方明确回复;

答:两种或三种颜色的组合拼接成800*800规格,需要包含水刀切弧。

问10:以下两者有何区别,且周期为何不同?

7.4.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中标总价 5%的现金担保或中标总价 10%的履约保函作为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提交时间:在工程款第一次支付前提交,否则发包人有权在应付款中扣除中标总价10%的现金履约保证金后,再支付剩余应付款给承包人。

履约担保期限:主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 90 日止(若属总包合同,则为竣工备案完成后第 90 日止),到期后承包人提出退还申请,发包人同意后无息退还。

10.18 由发包人预留现金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金额为工程结算总价的 3%,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保修期两年届满后,扣除相关维修费用后(如有),退还 3%的质量保证金(无息)

答:履约担保可采用现金转账或保函,履约保函格式要求、金额、起止时效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履约保函要求。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3%,起算节点、金额、扣除及退回时间详见合同。

问11:勾缝水泥浆或填缝专用剂颜色需与石材一致,抗黄化密封剂密封,应为施工单位施工内容,不在本次投标范围内?

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问12:约定石材结算数量为:深化图铺贴面积+施工损耗2%+变更签证,

实际供货时收边收脚处的材料厂家不会进行放大,若施工单位或者业主要求放大的该部分损耗需要相关方承担。

答:投标人须结合自身经验,将相关费用综合考虑进投标单价中,中标后单价不做调整。

问13:根据以下要求配合检测,烦请明确费用归属?

3.2*方负责按现行规范及施工技术要求等规定应做的所有试验以及新技术、新工艺的检测鉴定、材料检测、检验等;并配合业主聘请的第三方质量及安全检测机构进行相关质量、安全检查。本合同范围具体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图纸、技术要求。

答:以上内容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需投标人自行将相关费用综合考虑进投标报价中,中标后单价不做调整。

问14:合同-付款周期:发包人收到进度款付款申请(报表模板详见附件)审核完成后60天内支付。

付款周期是否太长,希望修改为15个工作日内。

答:维持原合同。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 (略)

地址: (略) 双流区正兴街道天府菁蓉中心B区1-4号楼6F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应龙南一路555号正成南郡1栋19号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028-*

电子邮件:cetc.ydzb.*@*oxmail.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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