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酒公司洪滩制曲区(二期)配套货梯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澄清答疑1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习酒公司洪滩制曲区(二期)配套货梯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澄清答疑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序列号:P*ID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习酒公司洪滩制曲区(二期)配套货梯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12-2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0采购公告1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致: (略) (略) 洪滩制曲区(二期)配套货梯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现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下:1、请明确,本次20台货梯,全部都是有机房电梯吗?回复1:全部均为有机房电梯。2、招标文件要求货梯3000kg,1.0m/s要求“主机为蜗轮蜗杆曳引机,须与所投电梯品牌为同一品牌。”。当货梯载重为3000Kg时,异步没有同步好,同步性价比更高,建议更改为同步主机。回复2:将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主机为蜗轮蜗杆曳引机,须与所投电梯品牌为同一品牌。”修改为:“主机须与所投电梯品牌为同一品牌”。3、招标文件中要求“2019年1月1日起,投标人拥有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货梯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8分”以及“投标人售后服务评价为优良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项目服务评价的得1分,最多得2分。”建议删除,因为以上招标要求违背了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98号)明确规定: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回复3:删除“投标人售后服务评价为优良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项目服务评价的得1分,最多得2分。”,删除“提供服务评价材料包含但不限于:验收证明、评价证明材料等(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业绩修改为“2019年1月1日起,投标人拥有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货梯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4、针对招标文件中未提供建筑图,许多参数都是“详见建筑图”,但招标文件中未提供建筑图,所以参数无法确定,最终影响报价和设备响应,请提供项目土建图纸。回复4:现有资料已全部提供。5、原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01月17日11:00。现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02月02日09:30。6、原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17日11:00。现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02月02日09:30。若本次澄清答疑内容与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澄清答疑内容为准。投标人应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补充、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特此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佰利建设管理(集团) 有限公司2023年01月04日
更正日期:2023-01-04
三、其他事项补充事宜
/
四、凡是对本地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贵州茅台酒厂(集团) (略)
地址:习水县习酒镇
联系方式:085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略) 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东原财富广场一期3栋1单元23层
联系方式:085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以美、申江伟
电话:*
五、附件

文件预览:
澄清与答疑.pdf
澄清答疑1.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序列号:P*ID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习酒公司洪滩制曲区(二期)配套货梯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12-2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0采购公告1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致: (略) (略) 洪滩制曲区(二期)配套货梯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现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下:1、请明确,本次20台货梯,全部都是有机房电梯吗?回复1:全部均为有机房电梯。2、招标文件要求货梯3000kg,1.0m/s要求“主机为蜗轮蜗杆曳引机,须与所投电梯品牌为同一品牌。”。当货梯载重为3000Kg时,异步没有同步好,同步性价比更高,建议更改为同步主机。回复2:将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主机为蜗轮蜗杆曳引机,须与所投电梯品牌为同一品牌。”修改为:“主机须与所投电梯品牌为同一品牌”。3、招标文件中要求“2019年1月1日起,投标人拥有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货梯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8分”以及“投标人售后服务评价为优良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项目服务评价的得1分,最多得2分。”建议删除,因为以上招标要求违背了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98号)明确规定: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回复3:删除“投标人售后服务评价为优良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项目服务评价的得1分,最多得2分。”,删除“提供服务评价材料包含但不限于:验收证明、评价证明材料等(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业绩修改为“2019年1月1日起,投标人拥有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货梯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4、针对招标文件中未提供建筑图,许多参数都是“详见建筑图”,但招标文件中未提供建筑图,所以参数无法确定,最终影响报价和设备响应,请提供项目土建图纸。回复4:现有资料已全部提供。5、原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01月17日11:00。现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02月02日09:30。6、原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17日11:00。现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02月02日09:30。若本次澄清答疑内容与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澄清答疑内容为准。投标人应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补充、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特此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佰利建设管理(集团) 有限公司2023年01月04日
更正日期:2023-01-04
三、其他事项补充事宜
/
四、凡是对本地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贵州茅台酒厂(集团) (略)
地址:习水县习酒镇
联系方式:085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略) 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东原财富广场一期3栋1单元23层
联系方式:085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以美、申江伟
电话:*
五、附件

文件预览:
澄清与答疑.pdf
澄清答疑1.pdf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