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溪镇宫河人行栈桥工程的变更公告
关于龙溪镇宫河人行栈桥工程的变更公告
关于龙溪镇宫河人行栈桥工程的变更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溪镇宫河人行栈桥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 (略)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委托台州恒信 (略) 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 (略) 龙溪镇山外张,由宫河人行栈桥、简易人行桥及亭子组成。 宫河人行栈桥宽2m,长(15.84m+14.68m+23.83m)组合而成,下部为钻孔灌注桩,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桥面铺装为户外防腐竹木,木栏杆安装。 简易人行桥长5m、宽3m,两座,其基础为松木桩基础,块石垫层,C15混凝土垫层,承台浇筑,现浇台身和现浇连续桥面板。 两座亭子为长均为4m,宽2m,采用木结构,立柱为菠萝格材质,其他均为防腐木。 2.2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程。 2.3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 投标 (略) 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 3.4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仅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不符合,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至2023年01月10日15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投标人在投标之前,须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正式会员,取得交易密钥,并在“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等,方可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开标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0日15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10日15时00分00秒;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并确认成功入账。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0日15时00分00秒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开标信息: (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http://**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乡镇部门小额工程不见面交易信息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根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予否决。 因此,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应当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否决不合格的投标。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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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溪镇宫河人行栈桥工程的变更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溪镇宫河人行栈桥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 (略)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委托台州恒信 (略) 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 (略) 龙溪镇山外张,由宫河人行栈桥、简易人行桥及亭子组成。 宫河人行栈桥宽2m,长(15.84m+14.68m+23.83m)组合而成,下部为钻孔灌注桩,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桥面铺装为户外防腐竹木,木栏杆安装。 简易人行桥长5m、宽3m,两座,其基础为松木桩基础,块石垫层,C15混凝土垫层,承台浇筑,现浇台身和现浇连续桥面板。 两座亭子为长均为4m,宽2m,采用木结构,立柱为菠萝格材质,其他均为防腐木。 2.2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程。 2.3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 投标 (略) 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 3.4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仅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不符合,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至2023年01月10日15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投标人在投标之前,须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正式会员,取得交易密钥,并在“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等,方可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开标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0日15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10日15时00分00秒;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并确认成功入账。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0日15时00分00秒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开标信息: (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http://**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乡镇部门小额工程不见面交易信息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根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予否决。 因此,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应当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否决不合格的投标。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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