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23620221229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50023620221229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3-01-04 19:59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795,239.11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SLSDGCJPSZDJ2019[SL]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奉节县渝东北岭谷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三标段) 答疑及补疑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略) 奉节县渝东北岭谷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三标段)”答疑如下: 该项目资质设定需要:林草种植生产经营许可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同类项目,并未设置该要求,此设定有排斥大多潜在投标单位的嫌疑,建议取消。 答:根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40号)第二章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启用<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通知》(办场字〔2021〕132号),本项目属于林业种子种植项目,因此本项目投标人需具备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单位。资质要求详见本补遗文件。 补遗部分 现将“ (略) 奉节县渝东北岭谷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三标段)”补遗如下: 原招标文件3.1.1 本次招标要求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的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企业法人,同时需具备林草种植生产经营许可证;”修改为:“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企业法人,同时需具备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注:本通知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凡涉及本内容的,均按本通知执行。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 招标人:重庆三峡之巅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2023年1月4日 |
递交时间 |
递交时间:2023-01-04 19:59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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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795,239.11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SLSDGCJPSZDJ2019[SL]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奉节县渝东北岭谷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三标段) 答疑及补疑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略) 奉节县渝东北岭谷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三标段)”答疑如下: 该项目资质设定需要:林草种植生产经营许可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同类项目,并未设置该要求,此设定有排斥大多潜在投标单位的嫌疑,建议取消。 答:根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40号)第二章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启用<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通知》(办场字〔2021〕132号),本项目属于林业种子种植项目,因此本项目投标人需具备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单位。资质要求详见本补遗文件。 补遗部分 现将“ (略) 奉节县渝东北岭谷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三标段)”补遗如下: 原招标文件3.1.1 本次招标要求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的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企业法人,同时需具备林草种植生产经营许可证;”修改为:“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企业法人,同时需具备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注:本通知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凡涉及本内容的,均按本通知执行。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 招标人:重庆三峡之巅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2023年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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