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心城区厨余垃圾过渡期终端处置服务项目(2023-2025)(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编号:440501-2022-04291
汕头市中心城区厨余垃圾过渡期终端处置服务项目(2023-2025)(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编号:440501-2022-0429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中心城区厨余垃圾过渡期终端处置服务项目(2023-2025)(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3-01-03,更正为:2023-01-11。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1-06 15:00:00,更正为:2023-01-16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1-06 15:00:00,更正为:2023-01-16 09:30:00。
1、采购文件评审标准:
“知识产权情况”:“投标人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厨余垃圾黑水虻生物转化技术相关的发明专利证书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每提供一个发明专利得5分,最高得5分;每提供一个实用新型专利得1分,最高得5分,不提供则不得分。 注:提供有效的证书。”更正为“投标人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厨余垃圾生物转化技术相关的发明专利证书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每提供一个发明专利得5分,最高得5分;每提供一个实用新型专利得1分,最高得5分,不提供则不得分。 注:提供有效的证书。”
“业绩情况”:“投标人采用黑水虻生物转化技术实际运营过餐厨、厨余垃圾日处理量50吨及以上且运营1年及以上的得20分;6个月至1年得10分;没有的不得分。 注: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更正为“①自2019年以来,投标人采用黑水虻生物转化技术实际运营过餐厨、厨余垃圾单个项目日处理量50吨及以上的得20分,日处理量低于50吨且大于20吨的得10分; ②自2019年以来,投标人采用其它生物转化技术实际运营过餐厨、厨余垃圾单个项目日处理量50吨及以上的得10分,日处理量低于50吨且大于20吨的得5分;以上①、②两项合计最高得20分;黑水虻、其它生物转化技术项目以最高日处理量项目计算得分。 注: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第五章 合同文本
“第五条 *方权利”“4.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和南澳县如需要*方协助处理厨余垃圾的,由*方与上述4区县自行签订处理合同。”删除。
“第七条 *方义务”增加条款:“2.*方不得擅自处理合同约定服务范围外的厨余垃圾,非中心城区的区县( (略) )需*方协助处理厨余垃圾的,在不违反生活垃圾处理及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由*方与范围外的各区县签订处理合同,报*方审核批准后予以实施。”,后续条款序号顺延。
“第十一条 其他”“3.本合同有效期二年,期满后合同自动失效。”更正为“3.本合同有效期三年,期满后合同自动失效。”
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05日
无
名称: (略) 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地址: (略) 金平区中山路213号5楼
联系方式:0754-*
名称:广东华亿 (略)
地址: (略) 龙湖区泰星路15号愉珑湾(一区)1幢101商铺(临东海岸大道)
联系方式:0754-*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话:0754-*
广东华亿 (略)
2023年01月05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中心城区厨余垃圾过渡期终端处置服务项目(2023-2025)(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3-01-03,更正为:2023-01-11。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1-06 15:00:00,更正为:2023-01-16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1-06 15:00:00,更正为:2023-01-16 09:30:00。
1、采购文件评审标准:
“知识产权情况”:“投标人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厨余垃圾黑水虻生物转化技术相关的发明专利证书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每提供一个发明专利得5分,最高得5分;每提供一个实用新型专利得1分,最高得5分,不提供则不得分。 注:提供有效的证书。”更正为“投标人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厨余垃圾生物转化技术相关的发明专利证书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每提供一个发明专利得5分,最高得5分;每提供一个实用新型专利得1分,最高得5分,不提供则不得分。 注:提供有效的证书。”
“业绩情况”:“投标人采用黑水虻生物转化技术实际运营过餐厨、厨余垃圾日处理量50吨及以上且运营1年及以上的得20分;6个月至1年得10分;没有的不得分。 注: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更正为“①自2019年以来,投标人采用黑水虻生物转化技术实际运营过餐厨、厨余垃圾单个项目日处理量50吨及以上的得20分,日处理量低于50吨且大于20吨的得10分; ②自2019年以来,投标人采用其它生物转化技术实际运营过餐厨、厨余垃圾单个项目日处理量50吨及以上的得10分,日处理量低于50吨且大于20吨的得5分;以上①、②两项合计最高得20分;黑水虻、其它生物转化技术项目以最高日处理量项目计算得分。 注: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第五章 合同文本
“第五条 *方权利”“4.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和南澳县如需要*方协助处理厨余垃圾的,由*方与上述4区县自行签订处理合同。”删除。
“第七条 *方义务”增加条款:“2.*方不得擅自处理合同约定服务范围外的厨余垃圾,非中心城区的区县( (略) )需*方协助处理厨余垃圾的,在不违反生活垃圾处理及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由*方与范围外的各区县签订处理合同,报*方审核批准后予以实施。”,后续条款序号顺延。
“第十一条 其他”“3.本合同有效期二年,期满后合同自动失效。”更正为“3.本合同有效期三年,期满后合同自动失效。”
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05日
无
名称: (略) 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地址: (略) 金平区中山路213号5楼
联系方式:0754-*
名称:广东华亿 (略)
地址: (略) 龙湖区泰星路15号愉珑湾(一区)1幢101商铺(临东海岸大道)
联系方式:0754-*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话:0754-*
广东华亿 (略)
2023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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