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及系统升级暨存量数据整合汇交项目更正公告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及系统升级暨存量数据整合汇交项目更正公告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及系统升级暨存量数据整合汇交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名名称: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及系统升级暨存量数据整合汇交项目
项目编号:SDGP**
首次发布公告日期:2022年12月30日
二、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建设背景
为贯 (略) 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 (略) 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略) 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要扩展不动产登记网上业务类型、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查询、完善司法处置不动产登记流程,实现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热过户网上协同办理、推进“跨省通办”“全省通办”。
2021年6月,自然资登记函〔2021〕41号文中指出,为进一步夯实不动产登记数据基础,持续推进存量数据整合汇交,提高增量数据接入质量,要尽快升级改造不动产登记系统,完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结构和内容,扩展不动产登记接入报文,升级报文生成程序,与国家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做好测试对接。
2021年8月,《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登记财产”指标创新突破任务落实相关工作的通知》中提出,为迎接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根据不动产登记年初工作计划和“登记财产”创新突破任务要求,要加快推进线下不动产登记业务与税务联办、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电子证照OFD格式在线预览、扩展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业务类型、不动产登记 (略) 场业务联办、异地代收服务、不动产登记与水气热网上协同办理、地基土查询服务、增加自助查档机提醒功能等十项“登记财产”创新突破任务。
二、建设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略) 线下不动产登记业务与税务联办、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等十项“登记财产”创新突破任务, (略) 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实现较大突破。
(略) 本地不动产登记系统, (略) 不 (略) 本级大数据局信息推送 (略) 本级审批局好差评对接, (略) 本地不动产登记系统登记费网上缴费功能并生成登记费电子票据, (略) 本级的电子证照对接,实现与公积金、教育局不动产产权信息的查询共享,进一 (略) 不动产营商环境。
依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修改内容、《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规范(2021修订版)》、《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修订版)》,结合实际工作需要, (略) 不动产登记 (略)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进行升级改造,进一 (略) 不动产登记数据基础,持 (略) 存量数据整合汇交, (略) 不动产增量数据接入质量。
三、建设依据
《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21〕6号);
《关于加快推进“登记财产”指标创新突破任务落实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修改<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等相关标准内容的函》(自然资登记函〔2021〕41号);
《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存量房补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与税务部门联办试点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1〕202号);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深化部门协作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与征税业务联办工作的通知》(鲁税办发〔2020〕63号);
《关于全面推广居民身份证 电子证照应用工作的通知》(鲁公函〔2021〕268号);
四、建设内容
序号 | 工作内容 | 工作细类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改造 |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升级 | 1 | 项 | 按照国家最新标准升级改造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完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结构和内容 |
2 | 不动产登记上报系统升级改造 | 1 | 项 | 扩展不动产登记接入报文,升级报文生成程序,与国家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进行测试对接,满足现有最新的不动产数据汇交的要求标准 | |
3 | 增加网上缴登记费 | 1 | 项 | 通过对系统的开发,将不动产登记 (略) 财政厅线上财政非税收入收缴平台进行对接,实现在不动产登记收费单时生成缴费二维码的功能,通过扫描该缴费二维码,利用支付宝、微信等支付软件,实现单笔线上财政非税收入的实时缴纳,并将缴费结果存入数据库中。 | |
4 | 生成登记费电子票据 | 1 | 项 | 将不动产登记系统与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平台对接,对收费系统进行改造,通过调用接口的方式快速满足财政电子票据管理要求,在不动产登记收费单时生成电子票据二维码,扫描此二维码即可查看到电子票据。 | |
5 | 自助查档机提示功能 | 1 | 项 | 在自助查档机查询界面增加“温馨提示”模块,告知查 (略) “一网通办”平台,使用“开具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功能, (略) 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 | |
6 | 农村房地一体智能审核业务流程 | 1 | 项 | 1. (略) 共享平台接口,实现比对姓名和身份证是否一致; | |
7 | 新建商品房预告登记-无感登记 | 1 | 项 | 通过与住建等相关部门对接,实现网签备案信息实时共享。 | |
8 | 不动产登记抵押权注销-智能审核 | 1 | 项 | 制定不动产登记数据校验、智能审核规则,系统根据制定的规则库自动进行信息校验与比对,通过校验的,系统自动审核登簿、数据上报;未校验通过的反馈失败原因。 | |
9 | 查档机查询接口升级 | 1 | 项 | 参考爱山东app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结果,对查档机的查询接口进行升级 | |
10 | 档案查询系统升级改造 | 1 | 项 | 参考爱山东app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结果,对档案查询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 |
11 | 省“一网通办”平台拓展升级对接 | 扩展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21个业务类型 | 1 | 项 | 包括:土地一般抵押权注销登记+抵押权设立(借新还旧)、土地最高额抵押权注销登记+抵押权设立(借新还旧)、房地一般抵押权注销登记+抵押权设立(借新还旧)、房地最高额抵押权注销登记+抵押权设立(借新还旧)、房屋所有权变更+抵押变更登记、土地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土地一般抵押权-转移登记、土地一般抵押权-变更登记、土地一般抵押权-注销登记、土地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土地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土地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土地最高额抵押权-注销登记、林权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林权一般抵押权-转移登记、林权一般抵押权-变更登记、林权一般抵押权-注销登记、林权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林权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林权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林权最高额抵押权-注销登记 |
12 | (略) “一网通办”3个接口升级 | 1 | 项 | (略) “一网通办”查询登记基础单元信息、查询登记基础权利信息、登记办件分发的接口升级改造任务 | |
13 | 省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对接 | 1 | 项 | (略) 不动产 (略) 电子证照系统接口对接,实现存量不动产证照及增量不动产证照电子化,并加盖电子印章,从 (略)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签发、注销和共享查询功能 | |
14 | 不动产转移业务与水电气热联办 | 1 | 项 | 实现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热过户网上协同办理的业务需求 | |
15 | 异地代收服务 | 1 | 项 | 开 (略) “一网通办”平台新增的“异地代收服务”功能, (略) 内异地代收服务通道,推进不动产登记“全省通办” | |
16 | 土地出(转)让信息及土地出让金缴纳信息共享 | 1 | 项 | 实现不动产登记系统存量房补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与税务部门联办 | |
17 | 对接一网通办平台网上缴费与电子票据 | 1 | 项 | (略) 财政厅非税收入统缴平台对接建立“总对总”网上缴费通道的基础上, (略) 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实现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在缴费完成后可网上获取电子票据 | |
18 | 全面推广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 | 1 | 项 | 本地配置扫码枪,将本地登记系统与扫码枪硬件接口进行对接,通过该扫码枪对申请人在爱山东APP或微警务微信公众号上出具的电子证件照或电子证件二维码进行扫描识别,然后录入到不动产登记系统业务中 | |
19 | 不动产登记 (略) 场业务联办 | 1 | 项 | (略) “一网通办” (略) (略) 场交易平台“总对总”联办通道,实 (略) 场交易业务与不动产登记业务的联办 | |
20 | 一网通办与司法公正业务联办 | 1 | 项 | 完成司法公证与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工作,实现司法公证与不动产登记业务“一窗受理、一次办好” | |
21 | 一证一码功能实现 | 1 | 项 | 按照《 (略) 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中关于“不动产登记业务便民模式”的要求,实现不动产登记“一证一码”。“一证”即不动产权证,“一码”即二维码,企业和群众通过扫描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二维码,即可随时随地获取该不动产的产权、抵押、查封、异议等没有在证书上显示的附属信息 | |
22 | 地籍图查询服务 | 1 | 项 | 开发部署地籍图查询服务,实现地籍图查询功能, (略) “一网通办”平台对接, (略) 、市、县服务联动 | |
23 | 境外及港澳台人员身份信息共享接口开发 | 1 | 项 | 境外及港澳台人员身份信息共享接口的开发,实现通过自然资源部提供的身份核查服务接口,对港澳台人口进行身份信息核验 | |
24 | 户籍全部人口查询服务接口开发 | 1 | 项 | 户籍全部人口查询服务接口的开发,实现依据身份证 (略) 内户籍全部人口的功能 | |
25 | 齐鲁家源服务平台数据共享接口开发 | 1 | 项 | 与齐鲁家源服务平台开展数据共享的接口开发,实现查询单元基本信息和查询登记权利人信息的功能 | |
26 | (略) “点对点”查控接口开发 | 1 | 项 | (略) “点对点”查控接口开发工作,实现信息查询、请求控制及控制结果(登簿)回传的功能。 | |
27 | 省数据共享平台3个接口升级 | 1 | 项 | 企业登记备案信息接口、法定代表人所在企业信息查询接口、户籍人口信息查询服务接口的升级 | |
28 | 数据整合入库、汇交 | 存量数据汇交 | 1 | 项 | (略) 厅下发汇交标准,向省厅汇交国有建设用地及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林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成果。 |
29 | 林权登记数据整合入库 | 1 | 项 | 林权档案2866宗,扫描数字化、上传至不动产档案库并建立索引目录;1871宗矢量、属性数据的整合入库,建立图形-属性-档案的关联关系; | |
30 | 2012版集体土地所有权矢量数据整合入不动产登记库。 | 1 | 项 | 3493宗集体土地所有权矢量数据及属性数据整合入库 | |
31 | 本地不动产登记系统运维 | 提供不动产登记系统运维技术服务,运维期2年 | 1 | 项 | 提供合同内不动产登记系统运维技术服务,运维期2年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方式
采购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略) (略) 金山大道666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 (略)
地 址: (略) 任城区长虹路7号富豪工业园综合楼4楼
联系人:韩莹 联系方式:*
注:1.以前发布的内容与本次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内容为准。
2.本补充说明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4430/ZouCheng)、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予以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送达供应商的时间)。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发 布 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环建(北京) (略)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5日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及系统升级暨存量数据整合汇交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名名称: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及系统升级暨存量数据整合汇交项目
项目编号:SDGP**
首次发布公告日期:2022年12月30日
二、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建设背景
为贯 (略) 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 (略) 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略) 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要扩展不动产登记网上业务类型、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查询、完善司法处置不动产登记流程,实现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热过户网上协同办理、推进“跨省通办”“全省通办”。
2021年6月,自然资登记函〔2021〕41号文中指出,为进一步夯实不动产登记数据基础,持续推进存量数据整合汇交,提高增量数据接入质量,要尽快升级改造不动产登记系统,完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结构和内容,扩展不动产登记接入报文,升级报文生成程序,与国家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做好测试对接。
2021年8月,《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登记财产”指标创新突破任务落实相关工作的通知》中提出,为迎接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根据不动产登记年初工作计划和“登记财产”创新突破任务要求,要加快推进线下不动产登记业务与税务联办、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电子证照OFD格式在线预览、扩展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业务类型、不动产登记 (略) 场业务联办、异地代收服务、不动产登记与水气热网上协同办理、地基土查询服务、增加自助查档机提醒功能等十项“登记财产”创新突破任务。
二、建设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略) 线下不动产登记业务与税务联办、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等十项“登记财产”创新突破任务, (略) 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实现较大突破。
(略) 本地不动产登记系统, (略) 不 (略) 本级大数据局信息推送 (略) 本级审批局好差评对接, (略) 本地不动产登记系统登记费网上缴费功能并生成登记费电子票据, (略) 本级的电子证照对接,实现与公积金、教育局不动产产权信息的查询共享,进一 (略) 不动产营商环境。
依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修改内容、《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规范(2021修订版)》、《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修订版)》,结合实际工作需要, (略) 不动产登记 (略)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进行升级改造,进一 (略) 不动产登记数据基础,持 (略) 存量数据整合汇交, (略) 不动产增量数据接入质量。
三、建设依据
《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21〕6号);
《关于加快推进“登记财产”指标创新突破任务落实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修改<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等相关标准内容的函》(自然资登记函〔2021〕41号);
《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存量房补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与税务部门联办试点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1〕202号);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深化部门协作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与征税业务联办工作的通知》(鲁税办发〔2020〕63号);
《关于全面推广居民身份证 电子证照应用工作的通知》(鲁公函〔2021〕268号);
四、建设内容
序号 | 工作内容 | 工作细类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改造 |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升级 | 1 | 项 | 按照国家最新标准升级改造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完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结构和内容 |
2 | 不动产登记上报系统升级改造 | 1 | 项 | 扩展不动产登记接入报文,升级报文生成程序,与国家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进行测试对接,满足现有最新的不动产数据汇交的要求标准 | |
3 | 增加网上缴登记费 | 1 | 项 | 通过对系统的开发,将不动产登记 (略) 财政厅线上财政非税收入收缴平台进行对接,实现在不动产登记收费单时生成缴费二维码的功能,通过扫描该缴费二维码,利用支付宝、微信等支付软件,实现单笔线上财政非税收入的实时缴纳,并将缴费结果存入数据库中。 | |
4 | 生成登记费电子票据 | 1 | 项 | 将不动产登记系统与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平台对接,对收费系统进行改造,通过调用接口的方式快速满足财政电子票据管理要求,在不动产登记收费单时生成电子票据二维码,扫描此二维码即可查看到电子票据。 | |
5 | 自助查档机提示功能 | 1 | 项 | 在自助查档机查询界面增加“温馨提示”模块,告知查 (略) “一网通办”平台,使用“开具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功能, (略) 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 | |
6 | 农村房地一体智能审核业务流程 | 1 | 项 | 1. (略) 共享平台接口,实现比对姓名和身份证是否一致; | |
7 | 新建商品房预告登记-无感登记 | 1 | 项 | 通过与住建等相关部门对接,实现网签备案信息实时共享。 | |
8 | 不动产登记抵押权注销-智能审核 | 1 | 项 | 制定不动产登记数据校验、智能审核规则,系统根据制定的规则库自动进行信息校验与比对,通过校验的,系统自动审核登簿、数据上报;未校验通过的反馈失败原因。 | |
9 | 查档机查询接口升级 | 1 | 项 | 参考爱山东app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结果,对查档机的查询接口进行升级 | |
10 | 档案查询系统升级改造 | 1 | 项 | 参考爱山东app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结果,对档案查询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 |
11 | 省“一网通办”平台拓展升级对接 | 扩展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21个业务类型 | 1 | 项 | 包括:土地一般抵押权注销登记+抵押权设立(借新还旧)、土地最高额抵押权注销登记+抵押权设立(借新还旧)、房地一般抵押权注销登记+抵押权设立(借新还旧)、房地最高额抵押权注销登记+抵押权设立(借新还旧)、房屋所有权变更+抵押变更登记、土地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土地一般抵押权-转移登记、土地一般抵押权-变更登记、土地一般抵押权-注销登记、土地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土地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土地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土地最高额抵押权-注销登记、林权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林权一般抵押权-转移登记、林权一般抵押权-变更登记、林权一般抵押权-注销登记、林权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林权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林权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林权最高额抵押权-注销登记 |
12 | (略) “一网通办”3个接口升级 | 1 | 项 | (略) “一网通办”查询登记基础单元信息、查询登记基础权利信息、登记办件分发的接口升级改造任务 | |
13 | 省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对接 | 1 | 项 | (略) 不动产 (略) 电子证照系统接口对接,实现存量不动产证照及增量不动产证照电子化,并加盖电子印章,从 (略)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签发、注销和共享查询功能 | |
14 | 不动产转移业务与水电气热联办 | 1 | 项 | 实现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热过户网上协同办理的业务需求 | |
15 | 异地代收服务 | 1 | 项 | 开 (略) “一网通办”平台新增的“异地代收服务”功能, (略) 内异地代收服务通道,推进不动产登记“全省通办” | |
16 | 土地出(转)让信息及土地出让金缴纳信息共享 | 1 | 项 | 实现不动产登记系统存量房补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与税务部门联办 | |
17 | 对接一网通办平台网上缴费与电子票据 | 1 | 项 | (略) 财政厅非税收入统缴平台对接建立“总对总”网上缴费通道的基础上, (略) 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实现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在缴费完成后可网上获取电子票据 | |
18 | 全面推广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 | 1 | 项 | 本地配置扫码枪,将本地登记系统与扫码枪硬件接口进行对接,通过该扫码枪对申请人在爱山东APP或微警务微信公众号上出具的电子证件照或电子证件二维码进行扫描识别,然后录入到不动产登记系统业务中 | |
19 | 不动产登记 (略) 场业务联办 | 1 | 项 | (略) “一网通办” (略) (略) 场交易平台“总对总”联办通道,实 (略) 场交易业务与不动产登记业务的联办 | |
20 | 一网通办与司法公正业务联办 | 1 | 项 | 完成司法公证与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工作,实现司法公证与不动产登记业务“一窗受理、一次办好” | |
21 | 一证一码功能实现 | 1 | 项 | 按照《 (略) 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中关于“不动产登记业务便民模式”的要求,实现不动产登记“一证一码”。“一证”即不动产权证,“一码”即二维码,企业和群众通过扫描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二维码,即可随时随地获取该不动产的产权、抵押、查封、异议等没有在证书上显示的附属信息 | |
22 | 地籍图查询服务 | 1 | 项 | 开发部署地籍图查询服务,实现地籍图查询功能, (略) “一网通办”平台对接, (略) 、市、县服务联动 | |
23 | 境外及港澳台人员身份信息共享接口开发 | 1 | 项 | 境外及港澳台人员身份信息共享接口的开发,实现通过自然资源部提供的身份核查服务接口,对港澳台人口进行身份信息核验 | |
24 | 户籍全部人口查询服务接口开发 | 1 | 项 | 户籍全部人口查询服务接口的开发,实现依据身份证 (略) 内户籍全部人口的功能 | |
25 | 齐鲁家源服务平台数据共享接口开发 | 1 | 项 | 与齐鲁家源服务平台开展数据共享的接口开发,实现查询单元基本信息和查询登记权利人信息的功能 | |
26 | (略) “点对点”查控接口开发 | 1 | 项 | (略) “点对点”查控接口开发工作,实现信息查询、请求控制及控制结果(登簿)回传的功能。 | |
27 | 省数据共享平台3个接口升级 | 1 | 项 | 企业登记备案信息接口、法定代表人所在企业信息查询接口、户籍人口信息查询服务接口的升级 | |
28 | 数据整合入库、汇交 | 存量数据汇交 | 1 | 项 | (略) 厅下发汇交标准,向省厅汇交国有建设用地及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林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成果。 |
29 | 林权登记数据整合入库 | 1 | 项 | 林权档案2866宗,扫描数字化、上传至不动产档案库并建立索引目录;1871宗矢量、属性数据的整合入库,建立图形-属性-档案的关联关系; | |
30 | 2012版集体土地所有权矢量数据整合入不动产登记库。 | 1 | 项 | 3493宗集体土地所有权矢量数据及属性数据整合入库 | |
31 | 本地不动产登记系统运维 | 提供不动产登记系统运维技术服务,运维期2年 | 1 | 项 | 提供合同内不动产登记系统运维技术服务,运维期2年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方式
采购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略) (略) 金山大道666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 (略)
地 址: (略) 任城区长虹路7号富豪工业园综合楼4楼
联系人:韩莹 联系方式:*
注:1.以前发布的内容与本次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内容为准。
2.本补充说明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4430/ZouCheng)、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予以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送达供应商的时间)。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发 布 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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