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102202212120010201的澄清修改文件(3c29b)
500102202212120010201的澄清修改文件(3c29b)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9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5,318,423.58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JPSZDJ2019[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涪陵新能源汽车产业园A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聚源大道沥青路面大修工程)补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涪陵新能源汽车产业园A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聚源大道沥青路面大修工程)招标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填报子项进一步说明如下: 1、本项目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第三页(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第四页(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的安全文明施工费(*.83元)系费用汇总时,系统导入将技术措施中的“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增加费(大门),项目编码*B01001”和“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增加费(B2型围挡),项目编码04B001”列为安全文明施工费,导致本项目出现两个不同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投标人在编制预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款第8条所列金额填报,即:*.83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2、本次说明未改变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且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未作调整。 特此说明 招标人: (略) 涪陵 (略) 代理机构:重庆 (略) 2023年01月05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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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9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5,318,423.58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JPSZDJ2019[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涪陵新能源汽车产业园A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聚源大道沥青路面大修工程)补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涪陵新能源汽车产业园A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聚源大道沥青路面大修工程)招标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填报子项进一步说明如下: 1、本项目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第三页(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第四页(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的安全文明施工费(*.83元)系费用汇总时,系统导入将技术措施中的“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增加费(大门),项目编码*B01001”和“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增加费(B2型围挡),项目编码04B001”列为安全文明施工费,导致本项目出现两个不同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投标人在编制预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款第8条所列金额填报,即:*.83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2、本次说明未改变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且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未作调整。 特此说明 招标人: (略) 涪陵 (略) 代理机构:重庆 (略) 2023年01月05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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