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崇礼区交运物流园项目设计[澄清答疑]
张家口市崇礼区交运物流园项目设计[澄清答疑]
(略) 崇礼区交运物流园项目设计
澄清文件-01
招标文件编号:CDGL-ZB-ZJK(2022-69)
致:各投标单位
原招标文件中: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中: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1 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4.1 .2 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行许可证;
1.4.1 .3 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建筑装饰设计专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单位;
1.4.1 .4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拟任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任技术负责人:结构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4.1 .5 2020年度经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6月1日后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1.4.1 .6 2021年3月至今任意一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凭证;
1.4.1 .7 2021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
1.4.1 .8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及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cn)经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1.4.1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修改为: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1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4.1 .2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行许可证;
1.4.1.3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单位。;
1.4.1.4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拟任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任技术负责人:结构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4.1.52021年度经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 (略) 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2022年12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1.4.1.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中未被列入企业黑名单,在中国信息执行公开网(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
1.4.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4.1.8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也不得是为本项目提供前期咨询服务的单位或者与其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1.4.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1.10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查询网上截图 | 要求:查询时间截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时间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截图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注:不按上述要求递交记录查询截图的或仍在处罚期内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
修改为: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查询网上截图 |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中未被列入企业黑名单,在中国信息执行公开网(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 |
(略)
2023年01月05日
(略) 崇礼区交运物流园项目设计
澄清文件-01
招标文件编号:CDGL-ZB-ZJK(2022-69)
致:各投标单位
原招标文件中: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中: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1 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4.1 .2 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行许可证;
1.4.1 .3 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建筑装饰设计专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单位;
1.4.1 .4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拟任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任技术负责人:结构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4.1 .5 2020年度经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6月1日后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1.4.1 .6 2021年3月至今任意一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凭证;
1.4.1 .7 2021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
1.4.1 .8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及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cn)经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1.4.1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修改为: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1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4.1 .2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行许可证;
1.4.1.3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单位。;
1.4.1.4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拟任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任技术负责人:结构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4.1.52021年度经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 (略) 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2022年12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1.4.1.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中未被列入企业黑名单,在中国信息执行公开网(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
1.4.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4.1.8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也不得是为本项目提供前期咨询服务的单位或者与其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1.4.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1.10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查询网上截图 | 要求:查询时间截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时间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截图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注:不按上述要求递交记录查询截图的或仍在处罚期内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
修改为: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查询网上截图 |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中未被列入企业黑名单,在中国信息执行公开网(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 |
(略)
2023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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