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民政局闽清县低保、特困人员补充救助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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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民政局闽清县低保、特困人员补充救助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闽清县低保、特困人员补充救助保险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闽清县民政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1月06日16:0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1月06日至2023年01月1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鼓楼区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幢1610室开标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1月17日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鼓楼区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幢1610室开标厅
预算金额¥3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洁榕 黄婧怡
项目联系电话0591-*
采购单位闽清县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幢16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许洁榕 黄婧怡 0591-*

项目概况

闽清县低保、特困人员补充救助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鼓楼区东城边街39号(六一路与温泉支路交叉口)恒宇国际A幢16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FJHFZX-CS085

项目名称:闽清县低保、特困人员补充救助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数量

主要技术

规格和要求

采购预算

预算合计

磋商保证金

1

闽清县低保、特困人员补充救助保险服务项目

1项

详见磋商文件

第三章

*元

*元

33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标的未经过财政部门办理进口产品审批,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报价。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本项目,按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已公布的信息安全产品清单(目录)执行。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参与本项目的小微企业享受评审中15%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15%价格扣除政策。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应提供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在报价文件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部分中体现,报价人被列入上述失信违法名单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的,在资格审查程序中将被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若有)1、报价人在报价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或《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报价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成交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3.1.报价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报价人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6日至2023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鼓楼区东城边街39号(六一路与温泉支路交叉口)恒宇国际A幢1610室

方式:现场购买或电子邮箱报名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幢1610室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幢1610室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司邮箱:*@*63.com

2.开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 (略)

开户银行: (略) 福州分行

银行账号:811 130 101 260 052 7072

3.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注:材料须加盖报价人公章):(1)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2)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线上电子邮箱报名请先 (略) 邮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清县民政局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幢1610室            

联系方式:许洁榕 黄婧怡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洁榕 黄婧怡

电 话:  05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闽清县低保、特困人员补充救助保险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闽清县民政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1月06日16:0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1月06日至2023年01月1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鼓楼区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幢1610室开标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1月17日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鼓楼区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幢1610室开标厅
预算金额¥3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洁榕 黄婧怡
项目联系电话0591-*
采购单位闽清县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幢16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许洁榕 黄婧怡 0591-*

项目概况

闽清县低保、特困人员补充救助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鼓楼区东城边街39号(六一路与温泉支路交叉口)恒宇国际A幢16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FJHFZX-CS085

项目名称:闽清县低保、特困人员补充救助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数量

主要技术

规格和要求

采购预算

预算合计

磋商保证金

1

闽清县低保、特困人员补充救助保险服务项目

1项

详见磋商文件

第三章

*元

*元

33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标的未经过财政部门办理进口产品审批,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报价。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本项目,按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已公布的信息安全产品清单(目录)执行。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参与本项目的小微企业享受评审中15%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15%价格扣除政策。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应提供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在报价文件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部分中体现,报价人被列入上述失信违法名单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的,在资格审查程序中将被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若有)1、报价人在报价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或《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报价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成交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3.1.报价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报价人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6日至2023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鼓楼区东城边街39号(六一路与温泉支路交叉口)恒宇国际A幢1610室

方式:现场购买或电子邮箱报名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幢1610室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幢1610室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司邮箱:*@*63.com

2.开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 (略)

开户银行: (略) 福州分行

银行账号:811 130 101 260 052 7072

3.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注:材料须加盖报价人公章):(1)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2)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线上电子邮箱报名请先 (略) 邮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清县民政局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幢1610室            

联系方式:许洁榕 黄婧怡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洁榕 黄婧怡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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