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浏阳河城区段“一河两岸”文化旅游招商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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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浏阳河城区段“一河两岸”文化旅游招商项目澄清公告

浏阳市浏阳河城区段“一河两岸”文化旅游招商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1-06 浏览量:

项目名称 (略) 浏阳河城区段“一河两岸”文化旅游招商项目
项目编号QITA*所属管辖范围 (略)
相关公告

(略) 浏阳河城区段一河两岸文化旅游招商项目

答疑澄清公告

(略) 浏阳河城区段“一河两岸”文化旅游招商项目,项目编号QITA*(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3年1月5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回复。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和招标文件的澄清如下:

一、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1、本项目投资运营业绩要求:若是 PPP 项目,须提供“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项目查询网页截图。考虑目前该网站系统存在问题(无法显示查询项目的详细信息界面),且该情况已持续一段时间,请问在投标截止日前该网站仍未恢复的情况,是否还需要附该网页的截图作为业绩的证明材料。

回复:若是 PPP 项目,必须提供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项目查询网页截图,若是网站系统存在问题(无法显示查询项目的详细信息界面),可提供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项目查询网页体现项目名称的项目列表截图。

2、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书面申明函等证明材料”,但是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模板中要求“2019、2020、2021年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审计的年度无保留的财务审计报告。”,请问该要求以哪条为准?

回复:以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为准,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书面申明函等证明材料。

3、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书是否只需要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即可。

回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时适用)模板、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4、授权委托人签字是否电子签章或者签字扫描件均可?

回复:授权委托人签字可采用电子签章,也可以授权委托人签字后上传扫描件。

5、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情况,考虑联合体各方成员可能在外地并无本地CA锁的情况,联合体协议是否可以盖章后扫描上传。

回复:联合体协议可以盖章后扫描上传。

6、文化旅游类项目运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若运营业绩属于非招标方式取得、直接签订合同的,是否可以不提供中标通知书。

回复:若运营业绩属于非招标方式取得、直接签订合同的,可以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本次答疑及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城乡 (略)

联系地址: (略) 淮川街道人民东路6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31-*

代理机构:北京 (略)

联系地址: (略)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写字楼A座1704室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731-*

行政监管部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


浏阳市浏阳河城区段“一河两岸”文化旅游招商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1-06 浏览量:

项目名称 (略) 浏阳河城区段“一河两岸”文化旅游招商项目
项目编号QITA*所属管辖范围 (略)
相关公告

(略) 浏阳河城区段一河两岸文化旅游招商项目

答疑澄清公告

(略) 浏阳河城区段“一河两岸”文化旅游招商项目,项目编号QITA*(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3年1月5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回复。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和招标文件的澄清如下:

一、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1、本项目投资运营业绩要求:若是 PPP 项目,须提供“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项目查询网页截图。考虑目前该网站系统存在问题(无法显示查询项目的详细信息界面),且该情况已持续一段时间,请问在投标截止日前该网站仍未恢复的情况,是否还需要附该网页的截图作为业绩的证明材料。

回复:若是 PPP 项目,必须提供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项目查询网页截图,若是网站系统存在问题(无法显示查询项目的详细信息界面),可提供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项目查询网页体现项目名称的项目列表截图。

2、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书面申明函等证明材料”,但是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模板中要求“2019、2020、2021年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审计的年度无保留的财务审计报告。”,请问该要求以哪条为准?

回复:以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为准,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书面申明函等证明材料。

3、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书是否只需要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即可。

回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时适用)模板、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4、授权委托人签字是否电子签章或者签字扫描件均可?

回复:授权委托人签字可采用电子签章,也可以授权委托人签字后上传扫描件。

5、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情况,考虑联合体各方成员可能在外地并无本地CA锁的情况,联合体协议是否可以盖章后扫描上传。

回复:联合体协议可以盖章后扫描上传。

6、文化旅游类项目运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若运营业绩属于非招标方式取得、直接签订合同的,是否可以不提供中标通知书。

回复:若运营业绩属于非招标方式取得、直接签订合同的,可以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本次答疑及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城乡 (略)

联系地址: (略) 淮川街道人民东路6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31-*

代理机构:北京 (略)

联系地址: (略)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写字楼A座1704室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731-*

行政监管部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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