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浏阳河城区段“一河两岸”文化旅游招商项目澄清公告
浏阳市浏阳河城区段“一河两岸”文化旅游招商项目澄清公告
浏阳市浏阳河城区段“一河两岸”文化旅游招商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1-06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略) 浏阳河城区段“一河两岸”文化旅游招商项目 | ||
项目编号 | QITA* | 所属管辖范围 | (略) |
相关公告 |
(略) 浏阳河城区段“一河两岸”文化旅游招商项目
答疑澄清公告
(略) 浏阳河城区段“一河两岸”文化旅游招商项目,项目编号QITA*(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3年1月5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回复。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和招标文件的澄清如下:
一、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1、本项目投资运营业绩要求:若是 PPP 项目,须提供“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项目查询网页截图。考虑目前该网站系统存在问题(无法显示查询项目的详细信息界面),且该情况已持续一段时间,请问在投标截止日前该网站仍未恢复的情况,是否还需要附该网页的截图作为业绩的证明材料。
回复:若是 PPP 项目,必须提供“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项目查询网页截图,若是网站系统存在问题(无法显示查询项目的详细信息界面),可提供“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项目查询网页体现项目名称的项目列表截图。
2、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书面申明函等证明材料”,但是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模板中要求“2019、2020、2021年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审计的年度无保留的财务审计报告。”,请问该要求以哪条为准?
回复:以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为准,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书面申明函等证明材料。
3、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书是否只需要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即可。
回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时适用)”模板、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4、授权委托人签字是否电子签章或者签字扫描件均可?
回复:授权委托人签字可采用电子签章,也可以授权委托人签字后上传扫描件。
5、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情况,考虑联合体各方成员可能在外地并无本地CA锁的情况,联合体协议是否可以盖章后扫描上传。
回复:联合体协议可以盖章后扫描上传。
6、文化旅游类项目运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若运营业绩属于非招标方式取得、直接签订合同的,是否可以不提供中标通知书。
回复:若运营业绩属于非招标方式取得、直接签订合同的,可以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本次答疑及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城乡 (略)
联系地址: (略) 淮川街道人民东路6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31-*
代理机构:北京 (略)
联系地址: (略)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写字楼A座1704室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731-*
行政监管部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
浏阳市浏阳河城区段“一河两岸”文化旅游招商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1-06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略) 浏阳河城区段“一河两岸”文化旅游招商项目 | ||
项目编号 | QITA* | 所属管辖范围 | (略) |
相关公告 |
(略) 浏阳河城区段“一河两岸”文化旅游招商项目
答疑澄清公告
(略) 浏阳河城区段“一河两岸”文化旅游招商项目,项目编号QITA*(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3年1月5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回复。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和招标文件的澄清如下:
一、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1、本项目投资运营业绩要求:若是 PPP 项目,须提供“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项目查询网页截图。考虑目前该网站系统存在问题(无法显示查询项目的详细信息界面),且该情况已持续一段时间,请问在投标截止日前该网站仍未恢复的情况,是否还需要附该网页的截图作为业绩的证明材料。
回复:若是 PPP 项目,必须提供“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项目查询网页截图,若是网站系统存在问题(无法显示查询项目的详细信息界面),可提供“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项目查询网页体现项目名称的项目列表截图。
2、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书面申明函等证明材料”,但是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模板中要求“2019、2020、2021年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审计的年度无保留的财务审计报告。”,请问该要求以哪条为准?
回复:以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为准,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书面申明函等证明材料。
3、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书是否只需要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即可。
回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时适用)”模板、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4、授权委托人签字是否电子签章或者签字扫描件均可?
回复:授权委托人签字可采用电子签章,也可以授权委托人签字后上传扫描件。
5、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情况,考虑联合体各方成员可能在外地并无本地CA锁的情况,联合体协议是否可以盖章后扫描上传。
回复:联合体协议可以盖章后扫描上传。
6、文化旅游类项目运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若运营业绩属于非招标方式取得、直接签订合同的,是否可以不提供中标通知书。
回复:若运营业绩属于非招标方式取得、直接签订合同的,可以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本次答疑及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城乡 (略)
联系地址: (略) 淮川街道人民东路6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31-*
代理机构:北京 (略)
联系地址: (略)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写字楼A座1704室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731-*
行政监管部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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