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软装配套(配套家具及标识系统)项目--配套家具部分标后更正公告
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软装配套(配套家具及标识系统)项目--配套家具部分标后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软装配套(配套家具及标识系统)项目--配套家具部分 | ||
品目 | 货物/家具用具/其他家具用具 | ||
采购单位 | 寿宁县国有 (略) | ||
行政区域 | 寿宁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1月06日16:5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1月05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1月0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龚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寿宁县国有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寿宁县景泰街东方商住城16号楼三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卓先生 059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豪门1幢30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龚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ZB-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软装配套(配套家具及标识系统)项目--配套家具部分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第六点:“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0%。3、计算出的金额*0.7为最终的代理费金额。4、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成交人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2)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宁德福宁支行 帐号:*00332”
现更正为: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0%。3、计算出的金额*0.7为最终的代理费金额。4、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成交人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2)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宁德东侨支行 帐 号:*01405”
其余与原公告一致。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宁县国有 (略)
地址: (略) 寿宁县景泰街东方商住城16号楼三层
联系方式:卓先生 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豪门1幢303
联系方式:小龚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龚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软装配套(配套家具及标识系统)项目--配套家具部分 | ||
品目 | 货物/家具用具/其他家具用具 | ||
采购单位 | 寿宁县国有 (略) | ||
行政区域 | 寿宁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1月06日16:5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1月05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1月0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龚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寿宁县国有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寿宁县景泰街东方商住城16号楼三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卓先生 059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豪门1幢30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龚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ZB-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软装配套(配套家具及标识系统)项目--配套家具部分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第六点:“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0%。3、计算出的金额*0.7为最终的代理费金额。4、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成交人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2)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宁德福宁支行 帐号:*00332”
现更正为: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0%。3、计算出的金额*0.7为最终的代理费金额。4、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成交人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2)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宁德东侨支行 帐 号:*01405”
其余与原公告一致。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宁县国有 (略)
地址: (略) 寿宁县景泰街东方商住城16号楼三层
联系方式:卓先生 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豪门1幢303
联系方式:小龚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龚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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