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投立恒工业广场(一、二期)、合肥创新科技园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项目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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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投立恒工业广场(一、二期)、合肥创新科技园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项目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工投立恒工业广场(一、二期)、合肥创新科技园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2BFFWZ02942

原公告日期:2022年12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工投立恒工业广场(一、二期)、合肥创新科技园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2022BFFWZ02942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疑问答复内容

1.评分项“投标人业绩”中“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下列业绩,且业主单位(或合同*方)履约评价满意的:1.产业园区(或工业园区)保洁服务业绩,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250万元;2.产业园区(或工业园区)物业服务业绩(须包含保洁服务),且单个合同中保洁服务总金额不低于250万元。3.绿化养护业绩业绩,且单个合同服务总金额不低于80万元。其中第1或第2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6分;第3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3分。”请问:(1)只规定产业园区(或工业园区)物业服务、保洁服务业绩是否有排他性,住宅小区项目物业服务、保洁服务是否可以?(2)保洁、绿化养护是整体合同和金额,绿化养护未单独写金额是否可以,该合同的绿化服务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1)住宅小区项目物业服务、保洁服务业绩不予认可。

(2)第3条中: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绿化养护业绩,或单个合同中绿化养护部分的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业绩均予以认可。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单个合同中绿化养护部分的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业绩,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绿化养护部分的金额。

2.文件P44页“投标人业绩”中“1.产业园区(或工业园区)保洁服务业绩,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250万元”。请问: (略) 政产业园区道路保洁项目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市政产业园区道路保洁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3.文件P45页“投标人业绩”中“3.绿化养护业绩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80万元”。请问:我公司提供的项目业绩中包含绿化保洁服务内容,且绿化保洁服务金额不低于80万元,是否予以认可?

答:第3条中: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绿化养护业绩,或单个合同中绿化养护部分的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业绩均予以认可。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单个合同中绿化养护部分的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业绩,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绿化养护部分的金额。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 (略)

地址: (略) 庐阳区工业区工投兴庐科技产业园2#公租房副楼第5层

联系人:凌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3年1月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1月09日

附件:工投立恒工业广场(一、二期)、合肥创新科技园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项目补疑.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工投立恒工业广场(一、二期)、合肥创新科技园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2BFFWZ02942

原公告日期:2022年12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工投立恒工业广场(一、二期)、合肥创新科技园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2022BFFWZ02942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疑问答复内容

1.评分项“投标人业绩”中“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下列业绩,且业主单位(或合同*方)履约评价满意的:1.产业园区(或工业园区)保洁服务业绩,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250万元;2.产业园区(或工业园区)物业服务业绩(须包含保洁服务),且单个合同中保洁服务总金额不低于250万元。3.绿化养护业绩业绩,且单个合同服务总金额不低于80万元。其中第1或第2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6分;第3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3分。”请问:(1)只规定产业园区(或工业园区)物业服务、保洁服务业绩是否有排他性,住宅小区项目物业服务、保洁服务是否可以?(2)保洁、绿化养护是整体合同和金额,绿化养护未单独写金额是否可以,该合同的绿化服务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1)住宅小区项目物业服务、保洁服务业绩不予认可。

(2)第3条中: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绿化养护业绩,或单个合同中绿化养护部分的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业绩均予以认可。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单个合同中绿化养护部分的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业绩,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绿化养护部分的金额。

2.文件P44页“投标人业绩”中“1.产业园区(或工业园区)保洁服务业绩,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250万元”。请问: (略) 政产业园区道路保洁项目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市政产业园区道路保洁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3.文件P45页“投标人业绩”中“3.绿化养护业绩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80万元”。请问:我公司提供的项目业绩中包含绿化保洁服务内容,且绿化保洁服务金额不低于80万元,是否予以认可?

答:第3条中: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绿化养护业绩,或单个合同中绿化养护部分的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业绩均予以认可。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单个合同中绿化养护部分的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业绩,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绿化养护部分的金额。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 (略)

地址: (略) 庐阳区工业区工投兴庐科技产业园2#公租房副楼第5层

联系人:凌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3年1月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1月09日

附件:工投立恒工业广场(一、二期)、合肥创新科技园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项目补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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