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3-01-09 11:38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3,794,959.36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开福区主城区铁路沿线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第二次)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2年12月31日17:00)截止。本次答疑与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问题1:地块一 1.1.2暂估价1.1.2.1分部分项中清单编号为*青石,单位为项,工程量为1,单价及合价空缺。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3条响应性评审(第51页)中相关规定,“投标报价中的暂估价或暂列金额与招标人公布的暂估价或暂列金额保持一致”,但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并未给出青石相应的暂估价,请问单价该如何填写? 1.1.2.3.3分部分项暂估价中第一条*青石工程量为1,单价为5000,请问这两项是否重复? 答复如下: 1、暂估价1.1.2.1分部分项中清单编号为*青石,该项不计价。 2、E18是工程量清单计价表,E26是暂估价表,两个表是并列关系。按分部分项暂估价中第一条*青石工程量为1,单价为5000填写。 问题2:地块二 1.2.2暂估价1.2.2.1中清单编号为*青石,单位为项,工程量为1,单价及合价空缺。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3条响应性评审(第51页)中相关规定,“投标报价中的暂估价或暂列金额与招标人公布的暂估价或暂列金额保持一致”,但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并未给出青石相应的暂估价,请问单价该如何填写?同理,地块三、地块四、地块五暂估价中青石存在相同的情况? 答复如下:地块二至地块五暂估价工程分部分项清单中青石不计价。 问题3:投标信息表中暂估价怎么填,填多少?地块一至地块五中暂估价中青石的价格均缺失,暂估价是否包含青石的价格?暂估价是否包含材料暂估价(如金属穿孔吸声板 、通透PC隔音板等)? 答复如下:投标信息表中暂估价按工程量清单中价格填写,暂估价为*.71元;暂估价只包含地块一青石的价格,地块二至地块五无青石暂估;暂估价中不包含材料暂估价。 本次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不变,开标地点不变。 招 标 人: (略) (略) 人居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 (略) |
递交时间 |
递交时间:2023-01-09 11:38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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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3,794,959.36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开福区主城区铁路沿线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第二次)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2年12月31日17:00)截止。本次答疑与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问题1:地块一 1.1.2暂估价1.1.2.1分部分项中清单编号为*青石,单位为项,工程量为1,单价及合价空缺。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3条响应性评审(第51页)中相关规定,“投标报价中的暂估价或暂列金额与招标人公布的暂估价或暂列金额保持一致”,但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并未给出青石相应的暂估价,请问单价该如何填写? 1.1.2.3.3分部分项暂估价中第一条*青石工程量为1,单价为5000,请问这两项是否重复? 答复如下: 1、暂估价1.1.2.1分部分项中清单编号为*青石,该项不计价。 2、E18是工程量清单计价表,E26是暂估价表,两个表是并列关系。按分部分项暂估价中第一条*青石工程量为1,单价为5000填写。 问题2:地块二 1.2.2暂估价1.2.2.1中清单编号为*青石,单位为项,工程量为1,单价及合价空缺。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3条响应性评审(第51页)中相关规定,“投标报价中的暂估价或暂列金额与招标人公布的暂估价或暂列金额保持一致”,但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并未给出青石相应的暂估价,请问单价该如何填写?同理,地块三、地块四、地块五暂估价中青石存在相同的情况? 答复如下:地块二至地块五暂估价工程分部分项清单中青石不计价。 问题3:投标信息表中暂估价怎么填,填多少?地块一至地块五中暂估价中青石的价格均缺失,暂估价是否包含青石的价格?暂估价是否包含材料暂估价(如金属穿孔吸声板 、通透PC隔音板等)? 答复如下:投标信息表中暂估价按工程量清单中价格填写,暂估价为*.71元;暂估价只包含地块一青石的价格,地块二至地块五无青石暂估;暂估价中不包含材料暂估价。 本次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不变,开标地点不变。 招 标 人: (略) (略) 人居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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